定义“群众”:《乌合之众》在中国传播的知识社会学考察

作 者:

作者简介:
袁光锋,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刘朝璞,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硕士生。

原文出处:
新闻与传播研究

内容提要:

19世纪末期以来,解释群众现象的心理学语言在全球范围内流传,影响了人们对群众的理解,中国亦不例外。《乌合之众》的“群众”观是其中的代表学说。借助知识社会学探讨《乌合之众》在中国的传播及影响,可发现:近现代以来,《乌合之众》两度被引入中国。民国时期,勒庞的学说塑造和强化了知识界对于群众的犹疑和畏惧态度。由于革命和战争的需要,它还被用于群众动员和操控的培训。2000年之后,《乌合之众》多被用于解释群体性事件、网络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等问题。这些也是中国学界使用勒庞学说进行知识生产的主要领域。“网民素质”“舆论引导”“净网”等治理话语的形成也与群众心理学的解释框架有一定的关联。这一框架虽有一些洞见,但会忽视群体心理形成的制度、文化等原因,缺乏对于制度和权力问题的关注,导致对于“群众”现象的分析窄化。透过《乌合之众》的中国之旅,我们也能够看到知识和社会的相互作用。


期刊代号:G6
分类名称:新闻与传播
复印期号:2022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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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作为知识的《乌合之众》

       “人同此群,群同此心,心同此理。”

       1923年,钟健闳将勒庞(Gustave Le Bon)的Psychologie des foules英译本The Crowd一书译为《群众》(作者译为鲁滂),在序言中写下这句话,表达了勒庞学说对于中国的适用性。此时距离勒庞在法国出版这本书已有28年的时间。其间,中国社会风云变化,各种类型的群众运动兴起,勒庞的群众心理学成为人们理解“群众”的知识资源。在钟健闳之前,The Crowd已被商务印书馆在1920年译为《群众心理》(作者译为黎朋)。2000年之后,勒庞学说再次在中国流行,这本书的新译名是《乌合之众》,这是一个在中国知识界非常响亮的名字,一个带有强烈情感色彩和修辞色彩的词语。群体性事件的频发和互联网集群现象是这一时期勒庞学说传播的主要背景,也是这套知识被述说的主要对象。这套解释群众现象的心理学语言影响中国已有百年时间。历史变迁,影响力依然不减,因为它触及了一个重要的政治话题:何谓“群众”。

       如何理解“群众”是政治思想史的核心议题。抽象的人群有时被认为是现代政治的合法性基础,此时常被表述为“人民”,它与一套自然法、现代性等语言联系在一起;有时被理解为民主制度的运作主体,即我们所说的“选民”;有时又被认为是社会秩序的破坏者,即“暴民”“群众”。同样的群体,不同的称谓背后是不同的知识体系和价值立场。对于“群众”知识的研究,有助于我们理解现代政治观念的变化及其内在张力。“群众”知识包含多个类型,其中,群众心理学是一套影响深远的知识体系,其贡献是建立了一套解释群众现象的心理学知识——用心理学的语言来批判群众现象。本文关注这套群众心理学的知识和语言如何在中国传播,如何定义“群众”问题,如何塑造不同时代的人们对于“群众”的想象。勒庞的《乌合之众》是一个值得解剖的标本。

       群众心理学诞生在19世纪中后期。当时,下层阶级开始展示自己的力量,群众心理学就是对这一现象的反映①。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群体暴力给整个19世纪留下挥之不去的阴影,催生后来的群众心理学②,这套知识的特征在于:它建构了“个人-群体”的二元框架;使用一套心理学、病理学的词语——比如“暗示”“模仿”“传染”——来描述群众的特征和解释其行为逻辑;建构了一套把群众视为“非理性”的知识系统。群众心理学在全球流传甚广,影响深远。学界已有研究关注了它的起源和形成。欣内肯(Ginneken)讨论了1895年围绕群众心理学起源形成的争议③。高毅认为《乌合之众》在法国的问世和流行,“本质上并不属于学术现象,而只能说是汹涌于19世纪末西方的保守主义思潮的一种反映”④。

       一些研究关注了勒庞学说在中国的传播与影响。肖铁讨论了晚清民国时期群众知识在中国被翻译、传播和再创造的过程⑤。徐蕾、李里峰讨论了群众心理学在“五四”前后中国的流传及其对政治的影响⑥。这一研究细致勾勒了群众心理学在民国传入的过程。林建刚讨论了勒庞的思想对20世纪中国的影响⑦,该文的论述重点是民国时期,较少述及1949年之后勒庞思想的传播。此外,它主要分析知识界对于勒庞学说的论述,没有讨论勒庞学说如何影响了知识的生产。高毅认为,勒庞的《乌合之众》在中国的流行与新保守主义的泛滥有关联⑧,但这一研究没有分析《乌合之众》对中国知识界和公共话语的具体影响。现有研究还有一些尚未解释清楚的问题,比如在民国时期,勒庞学说如何影响了人们对各类群众现象的理解?创造了什么样的政治实践?《乌合之众》为什么会在21世纪的中国再次流行?围绕《乌合之众》,学界生产了关于“群众”的何种知识?定义了什么样的政治和社会问题?如何定义的?我们需要借助知识社会学的理论框架来回答这些问题。

       知识社会学关注知识与社会的关系。知识不同于意识形态,也不同于日常的观点。它指“被某种社会群体或社会的人们所接受的任何一套思想”,包括社会语言、信仰、规范和世界观等形式,构成了人类的经验⑨。“意识形态”则是一整套连贯的话语,内部更加统一,并且以国家、教育机构等重要的政治和社会制度为基础来建构、再生产和灌输⑩。与日常观点的散乱和碎片化相比,知识更具体系性。

       知识的产生、流行与社会情境密切相关。一种思潮或者知识之所以能够流传甚广,是因为它能够回应特定时代的人们面临的社会问题,或者提供给人们某种思考社会问题的视角。伯格和卢克曼的《现实的社会建构》是知识社会学领域的一次转变,从观念的社会决定转向对知识本身的研究,尤其是那些用来指导人们日常生活的知识(11)。这一转变要求我们不仅要分析知识形成的社会因素,还要分析知识对于社会的构成,即关注知识如何构成了人们对于世界的理解:各种类型的社会知识传达了关于权力与快乐、美丽与死亡、善良与危险的意义,它作为一种强有力的文化形式,构成了意义,创造了全新的社会实践(12)。麦卡锡(McCarthy,E.Doyle)建议把知识当作文化来理解和研究(13)。知识社会学包含以下关键词:知识、社会、认知意义、社会实践。这些关键词构成了知识社会学的几个核心议题:知识的社会构成;知识如何建构认知、提供理解框架和生产意义;知识如何创造新的社会实践。这也是本文借助知识社会学探讨的主要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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