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是审计发展的动力之源,一支能适应新情况、新问题的审计队伍,必须具有勇于创新的意识和能力;相应的,基于组织发展要求,对审计人才的培养也要着重于创新素质的提高。由于审计人才强调专业技能和精神特质的双重职业属性,心理契约视角下,基于一种制度的显性管理显然不能满足审计人才创新的心理需求,审计的心理环境发生的变化将成为审计人才创新最敏感、最集中反映的核心要素,建立于组织与个体共同理解的期望并能及时满足这种期望,构成心理契约的基本内容,也成为人力资源管理的动力源,它比制度性的安排更富有效率,从心理契约切入,实施对创新型审计人才的培养,将会激发出人才创新的活力和工作热情。 一、心理契约视角下创新型审计人才的培养指向 1.心理契约对个体行为的一般性认识 心理契约包含交易成分和关系成分的两个维度,组织责任承诺与员工责任承诺之间存在着交换关系,而这样的承诺是维持双方平衡关系的基础,并进而影响工作行为。组织提供薪酬、绩效奖励和职位晋升,员工凭借自身的知识和技能为组织做出贡献,双方的责任兑现保持心理契约的平衡。但这种契约关系更多集中于具体的、短期的经济行为,以经济条件(如薪酬)作为诱因,个体在工作中的加入水平有限,情感性投入少。构建于关系成分的心理契约则是从关注长期的、交互的情感切入,组织以个人成长和职业开发的支持以及对员工生活的关怀,来换取个体对组织极大的信任与忠诚,并自愿担负工作之外的责任。显然,交易成分和关系成分构成心理契约的两个端点,交易成分越大,则意味着关系成分越小,组织如果更多关注交易成分而忽略关系成分,个体只会与组织达成短暂的交易关系,而不会对组织产生持久性的忠诚。而这种动态认识,个体行为不仅取决于交易成分的多少,更取决于关系成分的情感介入,而心理契约的违背也主要来自于对关系成分的理解。无论是有意违约还是无力兑现,当个体感受到没有获得尊重和关怀、组织未能承诺个体期望的责任时,会降低工作的积极主动性,而创新行为作为一种额外工作的责任承担,当心理契约违背出现时,便不会付出更多努力进行创新活动。 2.创新型审计人才心理契约的构成要件 从交易维度分析,提供更好的薪资、福利和稳定工作保障,构成创新型人才心理契约的基础要素,这些要素发挥保健性作用,但还不足以激发出创新的动力和活力。在关系维度上,注重个人成长,能够提供给人才良好的人际环境及富有挑战性的工作,使其自身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和挖掘出工作潜能,并能为员工创新提供更大支持,这些来自于人力资源管理政策、人际关系氛围的举措,都会促成人才积极主动的创新。而审计创新与一般创新活动不同,审计本质上就是服务,但审计职能所具有的监督和修正功能又使其远远高于一般服务,在工作创新上更需要方法精准和效率优化,而不是简单的查账,更需要在审计技术和综合能力上实现思路、方法的创新,创新与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是同步的,所带来的工作责任要求组织承诺上应给予更大的政策支持和人际关怀。 3.动机挖掘:创新型审计人才心理契约的关注焦点 心理契约蕴含于个体与组织的期望之中,如对薪水的期望,对晋升的期望,体现的是责任和义务的承诺与互惠,而其背后反映的是行为动机。由于创新是一种尽责之外的积极行为,并且获得人际的、政策的支持非常重要,因此建立于良好的人际关系、社会情感交换基础上的权力期望必不可少,个体期望通过创新展现更高的工作绩效,并期望从这些绩效中获得组织高的回报,获得成就的精神满足,组织承诺就在于挖掘个体成就动机,从增强成就感上提升个体创新的动力,对更高层次的情感承诺将成为建立良好心理契约的核心要素,也必然成为创新型人才关注的焦点。 审计的职能是担负评价、鉴证和建议的责任,其作用发挥在于改善组织管理水平,帮助组织实现战略目标。面对市场环境和内部管理的变化,审计人员如果不能通过创新手段来改进审计工作,其工作理念、思路、方法将跟不上组织发展的要求。审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在审计证据的收集、分析、评价等方面需要突破旧思维,审计人员的洞察辨析能力在归纳、加工、深度鉴别方面需要突破旧方法。而随着大数据审计的推进,审计由单一环节向全流程分析方法转变,并逐步由事后向事前、事中审计拓展,审计工作将更具全面性、整体性,必然需要审计思维和审计方法的创新,需要培养人才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去寻找改进工作的突破口。创新型审计人才在审计思维创新和审计方法创新上具有一般审计人员不可替代的作用,激发创新的动力和活力关键在于挖掘心理动机,形成坚固的心理契约,组织承诺应从唤醒人才创新的成就动机出发,使人才创新明确自身的工作价值和组织价值,在满足主观抱负下更好增强自主创新意识。 二、心理契约视角下创新型审计人才的培养内容 反映在个体心理特征及关注于组织环境的组织氛围、领导风格、管理模式及组织文化,构成心理契约的基本要素,最终影响创新行为及创新绩效。对应于心理契约的构成要素,创新型审计人才的培养内容包含以下几方面: 1.责任承诺下的创新意识培养 从社会心理认识,责任感是人做好其分内事情的一种主观积极意向,只有强烈的责任感,一个人才会充分发挥其全部能量。审计被赋予“免疫系统”的功能,对于审计人员来说,按照任务要求,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好工作目标,是一项工作分内的责任履行,但要促其积极主动的拓展和担负起审计工作之外的创新责任,需要赋予更高的责任感和工作使命感。对创新责任的履行是建立于组织责任承诺与个体责任承诺一致性的基础,当组织施以了物质激励以后,就需要唤醒个体创新意识,引导个体把审计工作的理念、知识、技术、方法和机制的创新当作一种更高的责任、更大工作使命去做,只有加强了创新责任感,才能促进审计人才不断开拓创新,而审计人才也需要认真履责,把工作创新当作一项使命,积极主动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