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圖分類號]D676.5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0874-1824(2022)01-0005-20 近四十年來,在澳門回歸的歷史進程中,由澳門本地學者率先提出和大力倡導的“澳門學”研究,取得了令人矚目的重大進展。無論是在“澳門學”概念和理念之界定和釐清,在“澳門學”的研究對象和研究重點、研究範圍和研究邊界之梳理和闡釋,在“澳門學”的研究方法、研究路徑、研究工具之提煉和總結,在“澳門學”研究的價值體系和知識體系之歸納和概括,在“澳門學”研究的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之建構方面,所逐步形成的一些具有基本共識和主流意見分量的獨到思考,還是在特定意蘊的“澳門學”研究領域所湧現和積累的研究成果及其產生的學術影響和社會影響,使其成為“澳門研究”中的一個最具標識度、彰顯度和指向性的學術流派和學術現象,這都是值得充分肯定和高度評價的。 “澳門學”研究之所以能夠取得今日之煌煌成就和影響,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有兩個至關重要的因素是必須提及的:其一是“澳門學”研究的首倡者及其附議者,從一開始就將其研究對象和研究重點放置於具有深厚底蘊和豐沛資源的澳門歷史和澳門文化這兩個特定的場域;其二是“澳門學”研究的首倡者及其附議者,從一開始就將其研究視閾放置於“中西交匯交流交融”之“全球史觀”的理論維度,努力推動實現此一“地域學”的“本土化”、“中國化”和“國際化”。 但是,必須同時實事求是地指出:就筆者個人化的觀察——迄今為止,“澳門學”研究距離化境的目標也許還在路上,其學術探索和理論探索尚未全面完成從自在到自為、從自發到自覺的創新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其“三大體系”尚未全面完成有機構建的基礎性任務。之所以如此言,可能有些“危言聳聽”,但絕非空穴來風,一個頗具說服力的例證——“澳門學”研究大體上還停留在“本土化”、“中國化”、“國際化”的初創階段——一方面其研究隊伍和“學術圈”除了少數的北京學者和里斯本學者外,基本上局限於嶺南一隅,即主體的澳門本地學者和部分廣東學者;另一方面其研究成果及其學術影響力的狀況也基本如此。無論是在祖國內地學界以及海外華文學界,還是在美歐西方學界,某種程度上還處於存在比較大局限性的層面,澳門本地學者所自我設計、自我期許的爭取實現該項研究可以彰顯“中華文明”和“中華民族命運共同體”構建、“人類文明”和“人類命運共同體”構建之“新路徑”、“新樣態”、“新範式”的種種努力,尚未能得到中外學界廣泛而熱烈的關注、重視和反響、回應。也就是說,迄今為止,“澳門學”研究大致還是澳門的“澳門學”研究,還沒有能夠全面進入中國學術和國際學術的大視野和話語系統,或者至少說還沒有進入其前沿狀態——當然,對於“澳門學”研究者所進行的艱辛探索和不懈努力,以及其所取得的卓有成效之階段性成果,是任何人都心懷敬意的。 造成目前“澳門學”研究這種堪稱微妙境遇的制約單元,同樣是錯綜複雜的,如背後至關重要的經濟因素——不僅僅有澳門微型經濟體之偏小、偏弱的經濟體量及其影響力,而且還有長期畸形的經濟發展模式和對外形象——“大航海”進入輪船時代以後,自單一依賴“造船”“製炮”和“三大傳統手工業”,至單一依賴鴉片走私、苦力貿易和賭博業,即使是“九九”回歸以後“經濟適度多元化”的發展目標、發展路徑日益明晰和堅定,但是其“一中心、一平台、一基地”(即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打造以中華文化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交流合作基地)的發展定位和發展藍圖,還沒有演進為可觀的現實存在。憶及“九九”回歸前後筆者一再倡言之“經濟香港”“文化澳門”論——“‘一國兩制’之‘香港模式’‘澳門模式’的特殊價值何在?簡言之:‘經濟香港’‘文化澳門’。”即筆者當時曾經明確提及的——傳統觀念“大香港、小澳門”的“大、小”之分,僅僅具經濟層面的意義,對“新”、“舊”澳門“文化特區”的地位、作用解讀、論證不足。作為西方文明衝擊而成的中華文明圈兩個傳統的“自由港”和獨立關稅地區,“東方明珠”之“國際經濟中心”的風光和“東方寶石”之“國際文化交流中心”的異彩,交相輝映。“葡人治澳”的“舊澳門”時代之“不古不今,亦古亦今;不中不西,亦中亦西”的“舊文化”,即所謂“中西合璧”的“海島文化”、“海洋文化”或曰“中西交匯”的“鹹淡水文化”、“混血文化”,乃“澳人治澳”的“新澳門”時代之“新文化”建設的歷史背景和現實基礎。“新香港”社會發展,“經濟建設”是重心,是支撐點和增長點,是優勢和特色;“新澳門”社會發展,“文化建設”是重心,是支撐點和增長點,是優勢和特色。①凡此種種所論,就曾經在學界尤其是在海外學者中引起過不大不小的非議,批評者的焦點是所謂“經濟香港”、“文化澳門”論,有“重澳門輕香港”之嫌,或曰“藏污納垢的文化沙漠”,不堪負載“國際文化交流中心”之盛名,或曰“以淺陋的殖民地文化為底蘊”的“澳門學”,無法與“以經濟奇蹟為內涵”的“香港學”比肩。對於此一“喧嘩”,本人長期保持了緘默,也主要是囿於“文化澳門”論的經濟基礎支撐,即使是在“九九”回歸以後也長期沒有走出畸形發展的死胡同,而無法理直氣壯所致。 同樣,我們回到“澳門學”研究本身檢視,也可以發現其中存在的諸多令人思想困惑之處。我們以“澳門學”研究的基本問題為例——以澳門本地學者為主體的“澳門學”研究者,在長期的學術爭鳴和理論探討過程中,已經取得一系列主要聚焦於“三大體系”構建方向上的基本共識和主流意見,如以“綜合”和“交叉”為“特色”,以及以“特色”建“優勢”;如不僅要“往回看”,而且要“向前看”;如不僅要“國際化”,而且要“中國化”,等等。以澳門本地學者為主體的“澳門學”研究者,從一開始就已經敏銳地觀察和意識到,初始狀態的“澳門學”研究,與可以比附的但其早已成為一門比較成型和成熟之國際顯學的“敦煌學”研究之間,存在巨大的差異性——典型者如“敦煌學”的研究對象,主要是已經拉開距離、已經固化的歷史結晶體,而“澳門學”的研究對象,則是由遠至近而沒有拉開距離的、正處在進行時態的現實性“活體”。這都是令人欣慰的。但是,其中有一個非常明顯的且至關重要的缺憾,也是筆者長期所關注的一個問題點——那就是“一國兩制”理論與實踐和“澳門學”研究之間的關係問題。不否認,以澳門本地學者為主體的“澳門學”研究者,也並沒有忽視、沒有規避“一國兩制”因素在“澳門學”研究之價值體系和知識體系構建、在“澳門學”研究之“三大體系”建構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而且對於兩者的關係,相當一部分學者還有頗具思想深度和理論高度的學術探討和闡釋,如知名學者楊允中先生、吳志良先生②等。但是就整體性而言,對於將“一國兩制”理論與實踐、將“一國兩制”因素作為“澳門學”研究的有機組成部分和不可或缺的重要內容,作為“澳門學”研究的基礎支撐和主要驅動力的思想自覺、理論自覺、學術自覺,還是有所欠缺的。本文的問題意識正聚焦於此。試淺析之,以一己陋見就教於方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