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三大体系”),是新时代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首要任务。作为中国历史学分支学科的台湾史“三大体系”建设也被紧迫地提上日程。《台湾历史研究》学术期刊的创办,为此提供了一个新的学术平台。历史研究往往与历史进程相辅相成,台湾史研究也不例外。从三国时期东吴丹阳太守沈莹的《临海水土志》,元代汪大渊的《岛夷志略》,明朝陈第、周婴的同名著作《东番记》和张燮的《东西洋考·东番考》,明郑时期杨英的《先王实录》,以及江日昇的《台湾外记》,到清代各种台湾府县厅志,无论私人著述,还是官修方志,大都以当时人记当时事的方式,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台湾历史进程,是记载台湾历史非常珍贵的文献资料。作为现代学术门类历史学分支学科的台湾史研究,当起始于民国初年连横的《台湾通史》。关于台湾史研究的学术史,既往学界已做过不同程度的清理工作①,但对台湾史研究的学科性质尤其是“三大体系”建设问题则较少进行系统的学理探讨。本文拟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指导下,从服务于整个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建设的角度,就如何推进台湾史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建设和创新问题略陈浅见,以就教于学界同仁。 一、优化台湾史学科体系 台湾史学科体系是台湾史“三大体系”的基础,是指台湾史的框架结构与学科性质,回答台湾史是什么的问题,涉及台湾史研究对象、学科定位、历史分期等重要理论问题。既往学界相关研究多有涉及,但尚未取得基本一致的共识,需要进一步探究。 台湾史研究的对象就是台湾历史,包括自古迄今的台湾历史进程,涉及台湾历史内在演变的历程与外在环境的变迁,以及两者之间的互动关系。具体而言,台湾史研究不仅关注有文献记载的台湾历史进程,特别是明末以来台湾的历史进程,也关注考古学意义上台湾的史前研究,关注台湾早期居民研究,关注有史以来大陆与台湾关系研究,以及台湾与世界关系研究。从学科门类来看,除了台湾通史研究以外,台湾史研究具体涉及台湾政治史、经济史、社会史、文化史、思想史、学术史、法制史、军事史、两岸关系史、涉外关系史等各个方面专题研究领域,是主要用历史学方法(兼采相关学科方法)对台湾历史进程进行具体分析与综合研究的从属于中国历史学的一门分支学科。 由于台湾与大陆较长时间的分隔,两岸至今尚未统一,使得台湾在中国历史上占据较为特殊的地位。从学科定位的角度可以说,台湾史研究是中国历史学科一个特殊的分支学科。其特殊之处,不仅在于台湾在1949年之后与中国大陆走上了不同的发展道路,而且在于台湾在近代曾经沦陷为日本的殖民地。这些是台湾与其他省区的显著不同。研究台湾历史,要处理好两方面的关系。一是台湾历史与中国历史的关系。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台湾史属于中国的地方史范畴。台湾历史是中国历史的一部分,与其他地方史一样,既有中国历史的共性,又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台湾历史的特殊性又非常明显,在各省区地方史中最为突出。二是台湾历史与外国历史的关系。台湾在古代、近代历史上曾经遭受荷兰、西班牙、日本及英、法、美等西方国家的殖民侵略,在现代历史上也曾长期被美国控制并持续依附于美国、日本等国际资本主义阵营。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台湾与外国历史的交集都是局部或短暂的,即使与中国大陆有过分离,台湾终究还是要回归(日据台湾50年在战后得以光复便是铁证),从而事实上成为中国历史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不可否认的是,无论台湾历史打上何种斑斓的异域色彩,其最核心的特质还是中国元素。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台湾历史不只是台湾岛的历史。如果把台湾史研究仅仅局限于台湾岛的历史,则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近三十年来,台湾史学界颇有势头的“台湾岛史观”标榜以台湾岛上的土地及人民历史建构“台湾中心观史学”②,实则似是而非。殊不知台湾的土地与大陆不可分割,台湾的人民又主要来自大陆(即使史前时期以来的早期住民也是如此)。如果切断中国史的源头,台湾史便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历史分期是对历史演进不同时段的划分,旨在揭示符合历史进程实际的逻辑脉络,是构建历史学学科体系的重要问题。中国古代史分期曾经与资本主义萌芽、农民战争、封建土地所有制形式和汉民族形成问题,成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基本问题,是新中国史学界热烈讨论的“五朵金花”,也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工作者在运用唯物史观研究中国历史过程中着力探讨的重大历史理论问题。中国近代史分期与近代史基本线索问题的讨论,也是20世纪50年代与80年代近代史学界讨论的热门话题。这些讨论,对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指导下的中国历史学科与中国近代史学科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台湾史学科建设也离不开历史分期。如何给台湾历史分期,是构建台湾史学科体系的重要问题。台湾史是中国历史的一部分,其历史分期大体上要遵循中国历史分期;但是,台湾史在中国历史上又有一定的特殊性,其历史分期也不完全与中国历史分期一致,也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台湾史分期,就是要从逻辑上揭示台湾历史与中国历史的共性及其特殊性,科学地反映自古迄今台湾历史发展的阶段性与逻辑脉络。 前辈学者对台湾史分期做了不少探索,为进一步厘清台湾史分期问题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大致而言,主要有两个分期标准:一是按照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分期,如刘大年、丁名楠、余绳武著《台湾历史概述》(三联书店1956年版),把1945年以前的台湾历史分为三个时期:(1)封建制以前的时期(1661年以前),(2)封建制度时期(1661-1840年),(3)半封建半殖民地和殖民地时期(1840-1945年)③;二是以台湾地区政权更替的自然时限为分期,如陈孔立主编《台湾历史纲要》(九州图书出版社1996年版),全书七章,实际上是把1988年以前的台湾历史分为六个时期:(1)早期台湾,(2)荷兰入侵的38年,(3)明郑时期,(4)清代前期、清代后期,(5)日本统治的50年,(6)当代台湾。④相比较而言,前一种分期更多地反映了台湾历史与中国历史的共性,后一种分期则主要是反映了台湾历史的特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