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型审计:内在逻辑与实践探索

作者简介:
王永梅,高级会计师,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审计中心经营审计处处长,研究方向为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监督;许莉,南京审计大学政府审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政府审计及金融内部控制;周旭东,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研究方向为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监督管理;尹花,南京审计大学政府审计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政府审计。

原文出处:
会计之友

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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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22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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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将“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作为今后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矛盾及基本规律、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治理需求决定了审计的职责定位和使命任务,审计已成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国家治理体系中依法监督制约权力运行的一项制度安排。审计人员应主动适应新时代治国理政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任务及更高要求,准确把握新发展格局下审计工作的新定位,树立研究理念,增强研究意识,提高审计工作成果与效能。开展研究型审计既是在“十四五”高质量发展背景下,以高质量审计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从而推动“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落地,也是减轻审计需求与审计资源稀缺矛盾、缩小公众对审计期望值与审计成果的现实差距、解决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审计实践中难题的重要举措之一。

      一、研究型审计的概念意涵

      研究型审计包含两个关键词:“研究”与“审计”。首先,重点落在“审计”二字上,即以研究的精神、研究的态度、研究的思维与方法开展审计工作,实施审计项目,将审计项目当课题做,研究是为了更好地审计,研究是为了服务于审计工作的需要。其次,按照唯物主义辩证观,“研究型审计”还包含另一层涵义,即对审计工作、审计实践、审计项目与事项等进行分析、总结、研究,将个性的、特殊的审计现象归纳总结出一般性规律,提炼出相关理论,将审计实务上升到理论,将审计成果转换为审计理论成果,并以新的理论研究成果进一步指导审计实践,推动下一轮研究型审计的升华和发展,从而提高审计的质量、效果、效能。第三层涵义可理解为:在研究中开展审计,在审计中进行研究,边审计边研究,将研究与审计融为一体,将研究贯穿于审计工作、审计项目的始终,促进审计工作质效的螺旋式上升。

      二、研究型审计的必然性及内在逻辑

      从古到今,不同历史时期的审计都离不开分析,“审计是分析性的,而不是制作性的”。现实中,每一审计项目实施也都离不开研究,审计过程本身就是不断甄别、分析、研究的过程。研究型审计不仅是现实客观要求,更是审计理念的提升、审计工作的深入和不断提高审计质量的一种引领。

      (一)从审计特质及属性看研究型审计

      关于审计本质、审计职能、审计对象等有多种论点,但从一般意义上讲,审计就是在搞清楚审计对象的事实真相之后,将审计客体的行为与既定标准进行比较,判断两者之间的相符程度并做出结论。我国唐代的审计部门就称为“比部”,通俗地表达,即通过审计取证与审计标准(或要求)对比与判断,得出审计结论。

      从传统的财务审计角度讲,既定标准大多是财政财务的相关法律法规,而现代审计是基于复杂的现代经济、多方面利益相关者利益的,其既定标准的范围则更加广泛,包括财政、金融、税务等多个领域的法律规则。当然,无论怎样的既定标准或要求,都涉及审计工作中一个关键的环节——审计人员对审计标准的选择、对比及判断问题。正如罗伯特·K.莫茨等曾指出:“审计人员在根据适当的证据做出判断和形成‘意见’时,只有采用系统的和方法性的程序,其行为才是合理的。”因此,在研究型审计中不断地归纳、分析、判断、总结与提炼,有利于提升审计人员自身的判断能力,从而更加快速准确地辨明是非,得出审计结论。

      (二)从信息审计与合规性审计差异看研究型审计

      相对来说,信息审计的审计标准是相对专业且单一的,在财务与会计基础扎实的情况下,审计人员的判断力似乎没有受到太大的挑战。但从行为合规审计角度来看,合规审计是以系统方法从行为角度独立鉴证经管责任中的缺陷行为并将结果传达给利益相关者的制度安排。由于行为审计往往缺乏确定的审计命题,通常责任方并没有认定,需要审计人员确定审计命题,这意味着审计人员必须自己判断并决定审计对象的领域。并且,由于审计命题的宽泛性和模糊性,行为审计只能提供消极保证。由此可见,在查处、揭示违纪违规等问题时,审计人员面临诸多难题,需要对错综复杂的问题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与判断,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必须持续提升判断力。

      (三)从审计范围及业务创新看研究型审计

      2021年修订后的《审计法》使审计“全覆盖”有了新的内涵与外延。审计业务范围不仅有传统的财务审计,还包括财政审计、金融审计、企业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民生审计、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资源环境审计、涉外审计等,在金融审计等方面还进一步拓展了国家审计的职责边界。在“十四五”规划的背景下,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两个循环相互促进的条件下,在经济社会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征途中,理论上说,以往一切的审计经验都可以借鉴,但如果只是躺在以往的“经验簿”“功劳簿”上,审计只会变得平庸和止步不前。如何面对发展环境和经济活动的复杂多变,如何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如何聚焦审计的主责主业,如何不断发现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新办法,则需要不断开展审计业务创新、审计方法创新、审计思想方法的创新,必不可少地要开展审计理论研究与研究型审计。

      (四)从现代审计目标及定位上看研究型审计

      《现代汉语词典》对目标的定义是:目标是从事一项活动想要达到的境地或标准。审计目标就是人们通过审计实践、审计行为所期望达到的目的、境地或标准。实施审计项目首先要明确审计具体目标及项目目标,然后才是确立审计的内容与方法。新时代,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国家安全已成为审计的根本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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