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经历了高速的发展,但是我国粗放型的增长模式也带来了产能过剩、资源短缺与环境污染等问题(陈诗一,2009)。同时,我国形成了以经济绩效为核心的晋升锦标赛模式(周黎安,2007),并未将经济增长的环境成本纳入地方官员的考核体系,从而引起了大量因地方官员的政绩需求而导致的资源环境问题(游达明等,2018)。目前,环境治理问题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重要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此后,2014年部分地区开展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试点,2018年此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深度融合了环境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关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给地方官员带来了环境治理的考核压力,能够激励地方官员的环境治理动机与行为(刘儒昞和王海滨,2017;张琦和谭志东,2019),也是一项管制型环境规制政策(黄溶冰等,2019)。同时,资源型与重污染型企业是地方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也是地方环境治理过程中的重点。因此,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将激励政府官员加强对辖区内的资源型与重污染型企业实施环境规制的强度。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引起的更为严格的环境规制下,一方面,资源型与重污染型企业将面临为满足环境规制约束产生的遵从成本的上升;另一方面,资源型与重污染型企业作为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将选择提高生产效率以降低或抵消环境规制带来的成本压力,将会进行资源再分配、资本投资和技术创新等活动(Albrizio等,2017),进而促进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Porter和Linde,1995;Rubashkina等,2015),从而实现企业的转型升级。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是企业资源配置优化、技术水平与组织效率等方面全面提升的结果,也是企业实现转型升级的重要体现。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是我国实现更高质量与更可持续的经济发展的重要路径(蔡昉,2017)。 因此,在当前环境治理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双重战略背景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这一基于我国国情与实践的制度创新对资源型与重污染型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具有怎样的影响,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已有研究对此问题尚无定论,同时也少有利用微观企业数据进行的实证研究。基于此,本文将2007~2019年资源型与重污染型上市公司的微观数据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相关信息匹配,将2014年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视为一项准自然实验,构建双重差分模型,实证检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研究发现,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的实施显著提高了资源型与重污染型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并且这一结果通过了稳健性检验。由此表明,在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背景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作为环境治理领域的重要制度创新,能够促进资源型与重污染型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促使企业走上自主转型升级之路。 本文的创新和边际贡献有以下两方面:一是本文区别于已有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相关研究以及环境规制对全要素生产率影响的相关研究,使用2007~2019年上市公司的微观数据,研究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及其引起的管制型环境规制在资源型与重污染型企业全要素生产率方面的微观效应,验证了2014年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在企业层面的有效性。二是本文丰富了政府审计、环境规制与全要素生产率交叉领域的研究,有助于更加深入地理解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政策机制与效果以及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因素。 二、制度背景与文献回顾 (一)制度背景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由审计机关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地区或者主管业务领导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和生态环境的保护责任履行情况开展的审计。2014年内蒙古、山东、江苏、湖北等省级审计机关对赤峰市、青岛市等试点城市的草原、森林、海洋、矿产、土地和水资源等重点领域开展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作为一项制度安排被纳入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中,是促进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手段,其目标是促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保护责任的有效履行。已有研究均表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在促进环境治理等方面具有积极的政策效果。因此,当前环境治理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双重战略背景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实施具有较为重要的意义。地方领导干部面临自然资源资产责任的考核,从而具有了较强的环境治理动机。因此,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也是一项管制型环境规制政策(黄溶冰等,2019)。 (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相关研究 目前,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相关研究可以分为以下两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的研究主要聚焦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概念、规则、指标设计与应用等方面开展规范研究。李博英和尹海涛(2016)研究提出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七大理论基础、八个基本方法与需要完善的五项重点工作。潘琰和朱灵子(2019)研究了大数据环境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审计模式,并提出应构建“平台与技术一体化”模式。邓晓岚等(2020)研究了大数据技术的系统集成、审计内容以及应用步骤与成效等,构建了大数据采集汇聚等技术的审计应用框架。黄溶冰(2020)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和资源审计的现实需求相结合,设计了基于特征分类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