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是完善我国政府会计体系的重要举措,对提高政府财务信息质量、满足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可以进一步完善现代财政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4年通过的《预算法》提出了建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要求,之后国务院于同年转批了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简称《改革方案》),依据规划,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设的最后一项任务就是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制度。2020年,按照方案改革的任务节点要求,审计署办公厅印发了《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办法(试行)》(简称《试行办法》),标志着我国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制度建设迈出了第一步,这也意味着,十四五时期,中国特色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制度体系建设将进入密集理论研究探讨、实践试点推广和制度建立健全的新阶段。 经合组织(OECD)国家的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制度建设兴起于新公共管理运动时期的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改革,到目前为止,美国、加拿大、法国、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OECD国家已建立了一套较为成熟的政府财务报告及审计制度体系。对初创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制度体系、缺乏相关制度规范和实践经验基础的国家而言,具有较强的参考借鉴价值。本文以法国为研究样本,系统分析法国财务报告审计制度体系和体制环境,学习借鉴其可移植的经验做法,以服务于我国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制度建设。 二、文献综述 (一)政府财务报告审计的价值效用研究 政府财务报告审计作为政府财务报告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在实现问责政府、透明政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可视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工具。Edmonds等发现,政府财务报告审计的结果是影响美国市政债券投资者定价的一个重要因素,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具有一定的信息参考价值。此外,政府财务报告审计还可以改善美国公共部门财务报告的信息质量,并降低虚报数字的风险。Sibanda和Ndlela通过问卷调查发现,非标准的地方政府财务报告会对南非政府的运营造成负面影响。Mpehle和Qwabe指出,开展对政府财务报告的审计,是对政府绩效关注程度的进一步加深,促使政府更加注重运营绩效。 (二)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制度比较研究 目前,有较多的政府财务报告审计文献聚焦于比较借鉴研究。如系统介绍OECD国家财务报告审计制度的发展历程,关于授权模式、资源整合、质量控制做法、准则制度体系建设的经验做法以及单个国别经验的系统研究借鉴。早在2010年,刘宇和陈平泽就以加拿大为研究对象,分析了加拿大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制度的构成及特点。戚艳霞阐述了美国政府财务报告审计的特点、成效以及对我国的启示。李宗彦和郝书辰比较了英、澳两国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功能定位、问责模式以及制度要素建设情况,并对我国制度建设给出了具体的政策建议。贾云洁和任炜在中美体制环境差异分析的基础上,根植于我国制度环境,提出了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制度框架体系的相关对策。 (三)我国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制度建设研究 审计制度建设的关键是回答和处理好谁来审计、审什么、如何审、审计结果如何运用等一系列问题。财政部会计司联合研究组等提出要实施公共部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周曙光和陈志斌从委托、执行、结果运用、保障机制等方面构建了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制度。贾云洁和王会金提出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应结合预算执行审计和决算草案审计的特质,实现财政审计内部的协同发展。郑石桥等从审计主体、客体、目标、内容、取证模式等多个角度提出了多个理论框架。种金睿从审计目标、主体等关键要素方面进行了研究与设计。王美玲和姜竹基于利益相关者多方博弈的视角,寻找到优化政府财务报告审计体系的对策。 近年来,探讨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制度建设的文献日渐增多,但关于谁来审、审什么、如何审等问题,并未形成一致认可的观点。《试行办法》虽已印发,但并未形成可操作性的制度框架体系,同时也引起了理论和实践部门对之的争议探讨。因而,对于如何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制度,还需要回归原点,做最基础的工作,即在系统探讨各国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制度建设历程经验的基础上,为我国制度建设提供更为丰富的讨论参照依据。现有的比较研究中,关于法国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制度的介绍相对较少、缺乏系统性,且法国的体制与我国有一些相似性,因而本文选择以法国为样本进行系统研究,以期为我国制度建设提供更多的参考比对基础资料。 三、我国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制度建设现状 推进实施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能全面反映政府整体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在我国政府会计体系中发挥着积极作用。但是,通过实践检验,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尚待解决。 (一)政府财务报告制度体系尚待完善
我国政府财务报告制度体系建设起步较晚,2014年12月,国务院批转财政部《改革方案》,明确了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主要任务和内容,并制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2015年,财政部发布《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至此,我国初步确立了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与收付实现制预算会计相分离的政府会计体系。此后,政府会计具体准则陆续发布,但从试点结果来看,我国政府财务报告制度存在许多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比如政府财务报告的信息质量有待提高、政府财务报告透明度低、政府会计人员专业素质及信息技术运用水平难以适应会计改革的新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