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 新媒体技术的广泛发展,已经渗透到诸多领域。就音乐传播而言,当下现象尤为值得关注:移动终端成为音乐传播的主要载体。截至2020年12月,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9.86亿,网络音乐用户规模达6.58亿,通过手机在互联网上收听音乐的网民数量为6.57亿;音乐收听与即时社交的相互交织为开展“音乐社交化”的商业模式提供了广袤天地。① 近年来,“音乐社交化”已成为世界范围内不可被漠视的音乐听赏模式,全球主要的流媒体音乐平台也正趋向于此。在国外,主要是YouTube、Apple Music等;在国内,主要是网易云音乐、QQ音乐、酷狗音乐、虾米音乐等。其中,就国内情况而言,网易云音乐与QQ音乐这两家表现最为突出,几乎成为当下中国音乐市场的主导平台。而音乐平台的成功,毋宁说,正是“音乐社交化”运营模式的成功。2019年8月发布的第4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称:“网易云音乐……旨在以音乐为契机探索其在社交领域的发展前景。”②2021年2月发布的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2统计报告》又重申“网络音乐平台……利用拓展社交娱乐、演艺娱乐等方式,提高内容多元化程度”③。看来,对“音乐社交化”的持续关注与深入研究,可算是一件迫在眉睫的要务了。 研究“音乐社交化”,其实就是研究当下的流媒体音乐,就是研究当下中国人的音乐听赏模式;而音乐听赏,又无可置疑地是人们(尤其是年轻人)日常生活中几乎须臾不可断舍的关键组成部分。在21世纪的第三个“十年”翩然到来之际,对当下的音乐听赏的新模式、新境况、新局面进行理论性分析,应该说正当其时:这不仅是对音乐制作人与音乐听众所进行的必要的、与时俱进的理论性观察,同样也是对作为社会现象而广泛存在的音乐艺术本身的与时俱进的理论性观照。 目前,一个特别值得关注的理论聚焦点是:暂时撇开营销学视角不谈,单以艺术学视角观之,“音乐社交化”究竟使音乐传播的艺术抽象性更为鲜明了,还是晦涩了?或者说,更为增高了,还是降低了?音乐艺术当然是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而存在着的,那么,社会的变迁如何导致了艺术本身的变迁?具体来讲,新媒体技术的迅猛发展对音乐艺术的本质性影响究竟是什么?若想切实回答上述这些理论问题,就必须首先从音乐传播的艺术抽象性谈起。 二、音乐传播的艺术抽象性 (一)音乐符号的抽象性 众所周知,倘若每个人都身临其境地看到了个别的、特殊的客体,那么,这些人之间是无须相互传达关于该客体的信息的。倘若没有传达信息的急切要求,也就产生不了相应的抽象,也就无从也无须产生传播。抽象与传播始终互为因果。而以抽象与传播的这种关系为视角来审视艺术的传播,我们必须进一步承认,艺术的传播,都包含抽象的因素在其中,音乐更是如此。一般认为,音乐是艺术抽象性极高毋宁说最高的艺术形式。中国美学家朱光潜甚至讲过这样的话:“音乐……好比名理范围里的由普遍化及抽象化得来的概念。”④德国哲学家叔本华则在《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一书中更为笃定且坚决地写道:“音乐不是表示这个或那个个别的、一定的欢乐,这个或那个抑郁、痛苦、惊怖、快乐、高兴,或心神的宁静,而是表示欢愉、抑郁、痛苦、惊怖、快乐、高兴、心神宁静等自身;在某种程度内可以说是抽象地、一般地表示这些情感的本质上的东西,不带任何掺杂物。……谁要是把精神完全贯注在交响乐的印象上,他就好像已看到人生和世界上一切可能的过程都演出在自己的面前;然而,如果他反省一下,却又指不出那些声音的演奏和浮现于他面前的事物之间有任何相似之处。”⑤ (二)抽象是艺术得以形成的必要条件 的确,当人类认识真实世界的时候,每一个具体的事物都不能代表世界任何事物的本质,而只有当人们在千千万万的真实存在的基础上,抽取了最一般、最普遍的特征,将其进行了抽象概括的时候,人们的认识才一步步接近本质。因而,最真实的理念,不是对一个个具体事物的认识,而是经过抽象概括后抽取出来的事物的本质特征。黑格尔指出:“象征所要使人意识到的却不应是它本身那样一个具体的个别的事物,而是它所暗示的普遍性的意义。”⑥黑格尔的这句话,几乎是艺术抽象性之机理的精髓所在。抽象,是一切艺术得以形成的必要条件。甚至从这个角度切入,我们应该同意,艺术的要义之一,正是试图超越偶然、特殊、流变,追求必然、一般、永恒,而这也恰恰是一切“抽象”工作所要致力于完成的任务。沃林格在《抽象与移情——对艺术风格的心理学研究》中讲解得十分透彻:“将外在世界的单个事物从其变化无常的虚假的偶然性中抽取出来,并用近乎抽象的形式使之永恒,通过这种方式,他们便在现象的流逝中寻得了安息之所。”⑦ 对于音乐艺术,当然更是如此。外国学者汉森曾如此总结:“原始人类或许运用过前音乐声音(pre-musical sounds),可能是以一种准音符(quasi-notes)的形式出现的,用以表达情感;还或许运用过周期性的声音结构,用以在各式各样的身体动作中确保同步性。但是,只有在这些声音之结构被赋予了抽象的、无涉的意义之时,才成为音乐。”⑧极其类似地,中国学者高小康则认为:“恰恰是抽象的形式感体现着高层次文明的真正意蕴。……音乐感正是属于这种抽象的形式感。”⑨无论如何,音乐的艺术抽象性,应该说是得到了普遍的认可与偏爱的。艺术抽象性不仅是音乐得以形成的必要条件,恐怕也是音乐备受喜爱的重要原因。 三、抽象的逆转 (一)抽象与具体的辩证关系 然而,音乐的艺术抽象性究竟是如何得以实现的?饶有趣味的是,音乐的艺术抽象性恰恰是通过具体、个别的直觉来表达与接受的。这个观点正是丹麦思想家克尔凯郭尔所要表达的观点。⑩音乐无法再现个别与独特的某个情况,因而是不完全的。但它在不完全的情况下却又是足够充分的,即是讲,音乐足以能够激发对那些个别与独特的情况的原初感觉。这就是抽象的逆转。 我们在考虑抽象的东西的时候,往往会有一种本能,想要对抽象的过程进行逆转,重新恢复到对那些具体、个别、独特、偶然的东西的认识中去。譬如,当我们思考“水果”这个抽象概念的时候,我们势必会一下子想到一颗红灿灿、圆滚滚的大苹果。这种始终渴望对抽象的过程进行逆转的本能,在音乐的传播与接受过程中,被鲜明地揭示出来了。波兰音乐学者丽莎坚持认为:“在音乐中,同在科学和科学概念中一样,表象中总是排除具体性。它们之间的区别在于:在科学中概念最大限度地排除一切具体性,而在音乐中却将一种类型的具体性转化为另外一种类型的具体性。”(11)我们完全可以读懂丽莎的意思:音乐所传播的意义,既是抽象的,可同时又是具体的;或者也可以说,任何一件音乐作品都是对它所要表达的意义的一种个别的和特殊的呈现。正是因为音乐的传播与接受同时兼具艺术抽象性与抽象的逆转,故而,音乐艺术才得以成为艺术领域中“最艺术”的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