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新型冠状病毒在全球范围内蔓延传播,公共卫生成为民众高度关心并实践的事业。古代中国对瘟疫防治已有相当的认识和对策,现代卫生防疫体系则直到晚清时才逐渐被引入,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以公共卫生学家伍连德、陈志潜、金宝善等有识之士为代表,呼吁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公医制度(state medicine),旨在为全民,特别是乡村贫困地区人口提供相应的医疗保障。①1941年,国民党五届八中全会通过《实施公医制度以保障全民健康案》,当局试图通过公医制度,健全乡村社会的医疗保健体系,使全民享受平等、普遍、免费的健康保障。②在当下这个特殊的时期,回顾民国时期公医制度在地方社会的建立与困境,检讨其得失,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反思总结和鉴往知来。 2003年“非典”疫情过后,中国医疗社会史研究涌现出了一批重要的成果,特别是对于防疫机制的关注,以梁其姿、余新忠等学者为代表,做出了重要的贡献。③针对近代以来公共卫生体制的建立,已有不少研究围绕上海、天津等口岸城市,以及个别重要省份展开细致的讨论,研究的深度和广度涉及传染病防治、生育制度、环境卫生、卫生教育等诸多方面。④不过对于一般区县乡村的研究,因为材料不足,仍是薄弱环节。1937年全面抗战爆发之后,国民政府于12月迁都重庆,对四川等后方地区的开发成为“抗战建国”事业的重要工作内容,四川省各县乡成为实践公医制度构想的试验区。 公共卫生学家陈志潜在1939-1946年担任四川省卫生实验处处长,他的回忆录中提到当时为了将卫生服务深入农村,先后在县区一级建立了80多个卫生中心,并认为“在四川省能有这么多农村卫生中心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工作,表明我们在一省范围内已为国家的医学创立了良好的开端。那时没有哪个省份哪个地方有近似四川这么多的农村卫生中心”。⑤到1948年,曾作为抗战后方的四川省共成立了133个县卫生院,占全国总数的十分之一还要多。⑥ 目前已经有若干研究讨论四川及西南地区的医疗与社会情况,涉及卫生行政沿革、医疗机构发展、医护人员管理等公共卫生建设议题。⑦总体而言,过去的研究将四川省各县卫生院的规模建制、经费增长、作用影响等方面梳理得较为详尽,但对卫生院与基层行政的纠葛,官员、士绅、民众对其的态度,以及卫生院卷入地方社会冲突的面相揭示不足。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使用的“地方社会”一词,重点指县一级社会。 卫生院在各县的创立,是公立医疗机构首次深入四川省县级基层社会的过程,最初目的是防空救护、壮丁检查及传染病防控,后来其范围扩展到烟毒调验、门诊医疗、妇婴接生、生命统计、防疫接种、卫生教育、环境卫生治理等多个方面。在开展工作、深入基层过程中,卫生院遭遇了行政权力干扰、派系斗争牵连、豪绅作对、民众抵抗等多方面的阻力,受到人情、乡谊、血缘等因素的制约,政治生态在一定程度上左右了公医制度在地方社会的实践。本文主要以过去易被研究者忽视的一部分档案材料和报刊时论为依据,尝试梳理基层卫生事业如何被卷入地方社会的矛盾冲突当中,分析县卫生院自身体制弊病以及作为接受方的民众对其的消极态度,理解公立医疗制度在基层县乡创建过程中与地方社会的紧张关系。 1939年5月,四川省卫生实验处成立,负责统理全省卫生医药事业,筹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同年制定了《四川省各县卫生院组织计划》,规定各县成立卫生院、所,按人口比例等情况,分特、甲、乙、丙、丁五个等级,各县原有戒烟所、空袭救护队、公路卫生站整理改建为县卫生院。根据数据统计,1939年底全省有卫生院9所,1940年底增长至46所,1941年底和1942年底分别有67所和79所,成为这一时期四川省卫生组织增长最快,卫生工作人员增长最多的单位。⑧ 因为国家层面的提倡和省府力量的支持,各县卫生院数量迅速增加,但公共卫生事业在落地生根过程中,与当地社会发生了不少摩擦和冲突。本节主要以邻水县卫生院院长罢官一事为例,佐以其他县乡的例证,试图展示卫生院如何被卷入地方社会的争斗当中,并进一步揭示其“水土不服”的表象和原因。 (一)案情经过 1945年6月,一纸诉状被呈送到省卫生处处长陈志潜的办公室,邻水县唐中仁等四位公民控告本县卫生院院长邱华瀛恣意贪污,列举邱华瀛四大罪状,包括验毒受贿、倒卖药品、滥用公权及不尽职责,请求将其撤职。卫生院院长贪污,已是常见案件,在卫生处转呈四川省政府之后,因原呈文未见“铺保”(即当地开具的证明材料),被要求补充手续。9月唐中仁等再次上诉,禀告所言属实,请求尽快办理,再次被卫生处要求控告官员须补办手续。无奈之下,11月,唐中仁等以邱华瀛在县内关系灵活,办理手续恐受其牵连为由,请求破格免除手续,并派专员来查。因为手续不齐,此事暂时搁浅。⑨ 次年8月,邻水县县长张洵致电四川省主席张群,请求省府派员接替“前卫生院院长”邱华瀛。⑩因为邱“贿纵烟贩”,在张洵出席川东区域行政会议时,向省卫生处处长陈志潜陈明情况,并得到面谕,返回邻水县之后,张洵便将邱华瀛停职并移送司法处依法侦讯,县卫生院长之位遗缺久悬,故而电请省府鉴核,另派员接替。 随后省卫生处收到邱华瀛的信件,指控县长张洵“居心舞弊”,县卫生院长的任免,本应属省卫生处之职权,张洵称邱“能力薄弱”,并得到陈处长“面谕”将其停职,又擅自派私人杲吟冰到院接任,此举遭“县人愤恨”,乞求卫生处电文明示,卫生院长是否移交。双方各执一词,难做判断,卫生处只好请求省府和第十区专署核查此事。不久,卫生处又收到几份相关公函电报,这一案件更扑朔迷离。8月20日邻水县公民黄奉庭、甘俊谷等五十五人上书呈省卫生处,联名协恳邱院长复职。文中称邱华瀛“学术优良,磊落光明,铁面无私,考验烟民,依法化验,秉公处理,任职五载,成绩卓著,工作勤能,毫无过犯”,只是因为“与县长张洵未能同流合污,发生摩擦”,所以被“设计陷害”,最后“加罪无辞,拘押又释”。进而又解释了所谓“贿纵烟贩”一事的来龙去脉:县府军法管狱员范永裕收受了烟犯周顺英的贿赂,假借生病送诊,私自把烟犯周顺英放回,虽然范永裕给县卫生院签了一份接收条据,县府审理此案时却佯装不知,向院长邱华瀛索人,最终把“贿纵烟贩”的罪名强加于邱。此外,由于邱华瀛之前将在院里挂名吃空饷的军法承审员聂兴之妻开除,从而开罪于聂兴,动辄得咎。呈文中还列举了邱华瀛任卫生院院长五年来的四项功绩,包括推进防疫工作、改善公共卫生、鼓励新法免费接生以及勤恳处事救死扶伤等,最后请求省卫生处对邱予以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