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史观既是观察社会的科学世界观,又是改造世界的科学方法论。马克思指出,“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的精神上的精华”①。哲学要想保持永久活力,就必须“同自己时代的现实世界接触并相互作用”②,并在解决现实问题中不断升华,真正成为审视社会现实、把握时代脉搏的利器。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形成了运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解决中国实际问题的优良传统,在“方法—现实”的互动下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毛泽东曾形象地把方法比喻为过河的桥或船,他指出:“我们的任务是过河,但是没有桥或没有船就不能过”,如果“不解决方法问题,任务也只是瞎说一顿”③。毛泽东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特别是唯物史观的高度对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方法论所进行的开创性探索和取得的重大成果,不仅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创立奠定了重要理论基础,而且为新时代推动国家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运用社会基本矛盾分析法揭示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动力源泉 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也是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推动力。新中国的成立,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巩固和完善,都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矛盾运动的结果。在这一过程中,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基本矛盾的辩证关系原理始终是中国共产党人分析社会现象、处理社会矛盾的科学方法论。习近平强调:“只有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同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结合起来观察,把社会基本矛盾作为一个整体来观察,才能全面把握整个社会的基本面貌和发展方向。”④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通过改革推动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华民族实现了由站起来到富起来的伟大飞跃;新时代我们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定型,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其内在根据都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及其规律,都归因于唯物史观基本原理和方法论的科学指引。 首先,社会基本矛盾是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根据。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在研究人类社会历史特别是剖析资本主义社会内在结构的基础上创立了唯物史观,揭示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推动社会形态更替的一般规律,实现了人类思想史上的伟大革命,为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推翻资本主义社会、建立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提供了锐利的思想武器。列宁继承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发展基本规律的科学思想,并从理论上对矛盾和对抗加以区分,认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对抗将会消失,但矛盾仍然存在。而斯大林则认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是“完全适合”的。在我国完成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改造、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之后不久,毛泽东以其高超的哲学智慧洞察到社会主义制度需要一个逐步巩固和完善的过程,决定这一过程的内在根据就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毛泽东指出:“社会总是充满着矛盾。即使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也是如此。”⑤既然矛盾无处不在,那么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又是什么?毛泽东认为,“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⑥。其特殊性在于矛盾的性质和状况有所不同,这就决定了必须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对不适合或“相矛盾”的方面进行调整和改革,以达到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毛泽东由此提出了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的科学命题。毛泽东把马克思主义关于事物矛盾运动的基本原理同中国社会主义社会具体实际相结合创立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其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中探寻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科学方法和正确途径,成为了毛泽东的社会主义理论的鲜明特征。 其次,社会基本矛盾是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动力。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一切历史冲突都根源于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⑦之后,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进一步指出: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了一定阶段,便和现存的生产关系发生冲突,“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⑧。人类社会历史正是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的推动下由低级向高级不断发展的过程。毛泽东坚持马克思、恩格斯的这一思想并作出理论上的创造,他不仅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合称为“社会基本矛盾”,而且作出了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的科学判断。毛泽东在《矛盾论》中指出,社会的变化发展主要受制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阶级之间、新旧之间等矛盾的激化,正是“由于这些矛盾的发展,推动了社会的前进,推动了新旧社会的代谢”⑨。后来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中,毛泽东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视角对矛盾问题加以审视并指出,列宁逝世后,苏联的辩证法运用少了,他们“只说社会主义社会的特点是‘团结一致,十分稳定’,不说社会主义社会内部的矛盾;说精神上政治上的一致,是社会主义国家强大的社会发展动力,不说社会矛盾是社会发展的动力。……在社会主义时代,矛盾仍然是社会运动发展的动力”⑩。这就明确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问题,同时也指明了矛盾是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动力。1955年,毛泽东在和工商界代表的谈话中进一步指出:“生产力总要向前发展,同生产关系发生矛盾,这就推动着社会不断前进。”(11)1957年,毛泽东指出,斯大林直到逝世前夕还是没有全面提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两对矛盾,也“没有认识到这些矛盾是推动社会主义社会向前发展的基本矛盾”(12)。由此可见,毛泽东在我国确立社会主义制度之后探讨社会发展的动力问题,顺应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客观要求调整和改革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体制和做法,充分体现了高度重视和有效化解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是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动力的科学思想。 最后,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构成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实践过程。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之间的“又相适应又相矛盾”本身构成一对矛盾,在“相矛盾”转化为“相适应”的过程中推动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关于社会主义制度需要完善的方面,毛泽东指出:“国家机构中某些官僚主义作风的存在,国家制度中某些环节上缺陷的存在,又是和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相矛盾的。”(13)由于上层建筑具有相对独立性,其与经济基础相矛盾的方面不会随着经济基础的变革而立即发生变化,因而制度弊端的存在是难以完全避免的。在生产关系上也存在与生产力不相适应的方面。由于社会主义制度还处于幼年时期,生产关系还不够完善,在所有制、商品生产、价值规律、生产资料分配等方面都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与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相矛盾。承认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存在矛盾是坚持辩证法的基本前提,而问题的关键在于使它们从“相矛盾”转化为“相适应”,进而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各项制度,这是毛泽东研究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初衷。毛泽东明确指出:“仍然需要及时地发现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中的日常性质和特殊性质的矛盾,及时地加以调整。”(14)对于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方面的调整和改革,毛泽东进行了一些理论探索和实践尝试。在政治制度方面,健全民主集中制,反对官僚主义,健全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在经济制度方面,统筹兼顾国家、生产单位和个人的关系;利用价值规律,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在经济管理体制改革中,重点处理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逐步下放权力。总之,社会主义制度正是在不断解决社会基本矛盾的过程中日趋巩固和完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