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金融源流考

作 者:

作者简介:
洪荣昌,男,福建武平人,中国收藏家协会红色收藏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主要研究方向:苏区文物鉴赏与文化传播(北京 100026)。

原文出处:
龙岩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建立的人员来历、资金筹措、货币体制、制度建设、货币制作等方面考证红色政权国家银行的创建过程,闽西工农银行在其中起到了主要作用,闽西早期红色金融实践是中国红色金融事业的正宗源头。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22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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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4629(2021)04-0008-05

      Doi:10.16813/j.cnki.cn35-1286/g4.2021.04.002

      1931年11月7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召开。大会形成了《关于经济政策的决议案》,决定统一货币发行,统一苏区的金融政策。按照会议精神,1931年11月27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执行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讨论决定筹建苏维埃国家银行,指定毛泽民为行长。1932年2月1日,新生的红色政权下第一个具有政府职能性质的银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在江西瑞金叶坪正式成立。“国家银行开始营业时,只有行长、会计、记账员、出纳员、兑换兼杂务,共5人。”[1]随着国家银行业务的不断扩大,其规模迅速发展,到“1932年冬,国家银行总行机构达到最大规模,人员由最初的5人增至50人。”[2]22

      由于战争形势的变化,1934年10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随中央主力红军长征,于1935年11月到达陕北瓦窑堡,更名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西北分行”,林伯渠任行长。1936年1月改称为“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国家银行西北分行”。

      1937年7月,抗日战争爆发,同年10月国家银行西北分行改名为“陕甘宁边区银行”,曹菊如任行长,总行设在延安。

      解放战争开始以后,1947年9月,陕甘宁边区银行又更名为“西北农民银行”。1948年12月1日,西北农民银行、北海银行、华北银行合并成立中国人民银行。

      这就是红色政权国家银行的历史沿革。如果把她比喻为中国的长江水系,像长江从宜宾开始到重庆,到武汉,到南京,一直浩浩荡荡到上海汇入大海。红色政权国家银行正是这样,一个只有5个人20万资本金的世界上最小的央行,发展成为全世界最大的央行。这其中,最根本的就是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

      但是,红色金融的这种历史沿革,长期以来没有引起史学界的重视,没有把红色金融源流梳理清楚,对红色金融基因的传承带来一定的影响。

      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之前赣南闽西的金融机构

      中国共产党在创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之前,还领导苏区创办过不少的银行和信用合作社。红色银行和信用合作社,就像长江在宜宾之上的各条支流一样,共同构成了红色金融体系的源流。

      (一)闽西工农银行

      党的八七会议以后,中共福建临时省委在闽西领导和发动土地革命斗争和苏维埃运动,于1928年春夏之际,先后举行了龙岩后田暴动、上杭蛟洋暴动和永定金砂暴动。在永定县溪南成立了中共闽西特委,建立了中国工农红军溪南红军营,开展轰轰烈烈的土地革命运动。

      1929年5月23日,毛泽东在率领红四军攻打龙岩城取得胜利之后到达永定,住在坎市“正夫楼”,召见了邓子恢、张鼎丞、阮山、赖祖烈等当地革命骨干,指导建立永定县革命委员会。

      7月,毛泽东在蛟洋(上杭县北四区所在地)文昌阁指导召开了中共闽西第一次代表大会,对闽西的土地改革、政权建设、苏区经济发展制定了各种策略。

      毛泽东在闽西各县活动7、8个月,经常深入干部群众调查研究,广泛介绍井冈山根据地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解决根据地经济问题的经验。根据毛泽东的指示,1929年9月30日,中共闽西特委发出《关于剪刀差问题》的第七号通告,分析了闽西“剪刀差”产生的原因及其危害,确定了调剂“剪刀差”的政策,提出县区苏维埃政府要有计划地向群众宣传,并帮助鼓励群众创办合作社,如生产合作社、消费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等,使农民卖米买货不为商人所剥夺,而农村贮藏资本得以收集,使金融流通。

      在闽西特委的倡导和组织下,10月2日,上杭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通过了创办信用合作社的提案。北四区苏维埃政府首先办起了信用合作社,“发行面额贰角和伍角的流通券”,“毛泽东参加古田会议后,到蛟洋红军医院探望伤病员时,还到北四区信用合作社视察信用合作社纸币。”[3]35-36这是中国最早的一个红色信用合作社。上杭县北四区苏维埃政府之所以这么快落实中共闽西特委第七号通告的指示,跟傅柏翠有很大的关系。傅柏翠是蛟洋本地人,是井冈山袁文才、东固李文林式的人物,早在1927年冬就曾经创办过蛟洋农民银行,对他来说,办信用合作社只不过是换个名称而已。其实,那时候群众包括苏区干部没有把银行与信用合作社的性质分得那么清楚,认为都一样,都是红色政权的金融机构。

      10月26日,永定县召开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提出创办信用合作社。不久在太平区办起了信用合作社,“发行了角票5000元,分伍毫、贰毫、壹毫三种面额”[3]29。

      1930年3月,闽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召开。有创办红色金融经验的傅柏翠,被选举为闽西苏维埃政府第一任财政部长。为进一步促进苏区信用合作社发展,闽西苏维埃政府颁布了《信用合作社条例》《借贷条例》和《取缔纸币条例》,规范了信用合作社的各种工作制度。

      闽西地区创办信用合作社,不论是永定县还是上杭县北四区,都是中共闽西特委统一领导、统一布置、统一组织、统一政策的。闽西地区创办信用合作社的资金主要靠群众集股,股金每股为大洋1至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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