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6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6683(2021)05-0034-12 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讲话中明确提出,“我们要积极推进两岸经济合作制度化,打造两岸共同市场,为发展增动力,为合作添活力,壮大中华民族经济”。①这一要求写入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②文献检索显示,自建设两岸共同市场这一议题提出以来,已有几位专家学者针对有关问题展开了研究工作并发表了数篇论文。单玉丽探讨了打造两岸共同市场的必要性、现实基础与策略,认为打造两岸共同市场对探索“一国两制”台湾方案、加快两岸和平统一进程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而两岸在基础设施联通、贸易投资、人员往来等方面取得的成效,为构建两岸共同市场奠定了良好基础;应在坚持“九二共识”、“一国两制”方针下,把打造两岸共同市场与探索“两制”台湾方案紧密结合起来。③彭莉、上官丹怡从制度建设角度切入探讨了构建“两岸特色”共同市场的意义与路径,认为构建两岸共同市场对推进两岸和平统一、实现民族复兴具有深远的意义;建议在商谈实现以前尝试在现有协议的基础上对制度设计进行构想,并建议在市场障碍尚未消除的阶段,利用政策工具激发生产要素流动的内生动力,以促进两岸共同市场的形成。④张冠华研究了两岸共同市场的实现条件与推进路径,认为打造两岸共同市场是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的重要内容与方向,对两岸共同应对经济全球化调整和国际保护主义的挑战、促进两岸经济关系发展创新驱动、化解两岸产业竞合新势态和增强两岸民众获得感、促进两岸携手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等都有重大意义;两岸同文同种、经贸互赖、产业互补、经济水平接近,已具备一定的现实条件和经济合作基础;两岸应克服政治干扰,突出两岸特色、循序渐进、先易后难推动。⑤胡云华、盛九元、盛杰探讨了打造两岸共同市场存在的障碍与推进策略,认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打造共同市场重要论述,为新时代两岸合作深化提供了方向与可行途径;应通过两岸征信系统对接、均衡贸易发展、探索“一带一路”沿线合作等新举措,有效推进两岸共同市场的建构。⑥ 显然,上述关于建设两岸共同市场的既有研究,多是从对台工作与政策解读角度的阐述,而对建设两岸共同市场本身在经济层面的内涵与要求、可能产生的效应与影响、当前的基础条件与现实制约以及相应的建设路径与举措等问题,尚欠深入探析。笔者认为,共同市场乃是经济一体化的一种阶段性形态,属区域一体化议题,可以借鉴区域一体化理论来加以深入研究,以有助于揭示两岸共同市场建设的内涵、效应、可行性与思路,从而为实践工作提供更有价值的参考。事实上,笔者曾经就曾借鉴区域一体化理论分析框架系统考察了两岸经济一体化问题,并出版了专著《两岸经济一体化问题研究:区域一体化理论视角》。⑦本文拟从区域一体化理论视角,结合两岸关系发展的实践,在阐明建设两岸共同市场的内涵与效应、条件与可行性的基础上,提出当前建设两岸共同市场的可行路径与举措建议,将特别探讨在台湾当局没有意愿的情形下大陆如何“操之在己”地启动两岸共同市场建设,期许能为两岸共同市场建设的研究与实践工作提供些微的参考。 一、建设两岸共同市场的内涵与要求 共同市场是经济一体化或者说经济共同体的形态之一,通常内涵上主要是在共同体成员之间实行产品贸易、要素流动的自由化,以及相应的产品市场一体化与要素市场一体化。所谓产品市场一体化,就是实行产品贸易自由化与便利化,形成共同体成员之间相互消除贸易壁垒包括减免关税进出口的自由贸易区,甚至进而形成各成员实行统一的对外关税等贸易政策的关税同盟。所谓要素市场一体化,就是实行要素流动自由化与便利化,让共同体各成员的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在包括各成员市场的共同体市场上自由流动与优化配置。建设两岸共同市场,从长远上看,主要是要实现两岸之间产品贸易、要素流动的自由化,以及相应的两岸产品市场一体化、要素市场一体化,内涵上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消除两岸贸易壁垒,实现两岸贸易自由化与便利化。两岸货物贸易自由化与便利化方面,要求逐步减少或消除两岸双方之间实质多数货物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形成两岸自由贸易区,进而两岸关税同盟。两岸服务贸易自由化与便利化方面,要求逐步减少或消除两岸双方之间涵盖众多部门的服务贸易限制性措施。 第二,消除两岸投资壁垒,实现两岸投资自由化与便利化。两岸投资自由化与便利化方面,要求逐步减少或消除两岸双方之间涵盖众多行业的投资限制性措施。 第三,消除两岸劳动力就业壁垒,实现两岸劳动力就业自由化与便利化。两岸劳动力就业自由化与便利化方面,要求逐步减少或消除两岸双方之间涵盖众多行业的就业限制性措施。 第四,建立两岸产业合作机制,促进两岸产业分工合作与融合发展。包括建立两岸产业投资准入与保护机制、产业政策协调机制、产业规划对接机制、产品技术标准合作机制、知识产权保护与合作机制等,以促进两岸产业分工合作与融合发展。 第五,建立两岸经贸争端解决机制,维护两岸经贸关系发展秩序。建立两岸经贸争端解决机制,以有效处理两岸经贸活动中出现的摩擦与纠纷,维护两岸经贸关系与共同市场的发展秩序。 二、建设两岸共同市场的效应与作用 以适当的思路与机制建设两岸共同市场,有助于充分整合发挥两岸的互补性优势,增强两岸经济体的稳定性与抗风险能力、竞争力与博弈能力,夯实两岸和平统一的经济基础。 (一)扩张两岸经济交流的利基与规模,提升其对两岸民生经济的贡献 众所周知,近40年来的两岸经济交流,基于两岸潜在的互补性与比较优势,在贸易与投资等方面总体上保持着持续发展的势头,但远未穷其发展潜力,并呈现出高度的不平衡的格局(参见图1、图2)。尽管两岸经济体之间的贸易与投资,因两岸经济体规模的悬殊与各自主要经贸伙伴的差异,不太可能实现完全的平衡格局,但长期以来台湾当局对大陆产品、资本入台的高度限制,显然是形成两岸经贸往来不平衡格局的一个重要因素,使得两岸贸易与投资未能达到其潜在的规模,且未能充分发挥其对两岸经济发展与民生福祉的潜在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