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出问题:发现内生性文化治理 2021年乡村振兴全面推进。2021年4月2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再次强调“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但是为什么十九届五中全会报告却指出,农村“社会治理还有弱项”?从学界来看,乡村文化治理是近年来持续的热点议题,那么乡村传统的民俗文化和艺术该如何参与乡村治理呢? 当前乡村社会治理总体上以如下两条路径展开:其一,行政化手段是乡村社会治理的主要方法;其二,乡村文艺常常被视为主推文旅产业的方式,而很少有学者关注其中的治理内涵。 首先,在建立现代国家的进程中,国家权力不断渗透到基层,乡村社会治理日渐科层化,“中国乡村治理的历史变迁源于国家权力对乡村社会的塑造”①。有学者分析了1949年以来中国乡村治理的体制结构,概括出“行政化和集权化、乡村治理思维的城乡分治、乡村治理主体的精英化和乡村治理方式的技术化”②等发展路径。可见乡村社会治理的行政化倾向由来已久。近年来,随着乡村网格化管理,实施干部驻村、第一书记等制度,进一步强化了乡村社会治理的行政化趋势。为此,有学者提出隐忧,虽然这些制度和操作可以迅速提升乡村治理能力,但是否会影响乡村本身的社会与主体活力?③也有学者指出,行政化的乡村治理,村民是以被动角色进入乡村公共领域的,他们的主体性是缺席的。④ 其次,在文旅融合的大背景下,乡村如何振兴?文旅产业成为重要的依托,一方面是乡村文艺的产业化处理,因为长期以来文化产业都被作为“克服和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问题的治理工具和治理手段”⑤;另一方面,借助文旅开发,很多本已奄奄一息的民俗艺术得以“起死回生”,重新出现在公众和媒体的视野中,呈现出表象的繁荣。究其逻辑,能否增加农民收入是民俗艺术存在的价值与意义的根本考量,乡村文艺被乡村旅游大规模征用,只是这一逻辑在新时代的某种延伸。比如,一些历史文化名村“机械复制”的民俗表演,如舞龙舞狮。在村民心中,这些传统的民俗表演是脱嵌于村庄的,他们参与的目的仅仅是为了200元一天的劳务报酬。有学者却提醒我们,有着很好文化生态(包括民俗)的民族村寨不断商业化会导致“文化上的无所适从而产生大量的社会问题”⑥。在这种情况下,文艺是不会被纳入治理范畴的。 事实上,民俗艺术从来都不是作为漂浮于乡村社会上空的一种“表演”而存在的。民俗具有社会功能。在马林诺夫斯基看来,民俗是“一种依传统力量而使社区分子遵守的标准化的行为方式”,是“能作用的或能发生功能的”⑦。比如史书中常常有记载一些统治者因势利导,利用民族地区的民俗治理国家、安抚民心、秣马厉兵。⑧近代以来,也有史料记载革命者在革命根据地“通过制定村规民俗,治理不良恶习”⑨。在这些资料和分析中,前者是通过尊重民族/习惯来实现的,而后者是通过签署/规范社会契约的方式完成的。在惯习和契约之外,常见的还有诸如信仰、表演、仪式、象征等方式。比如城隍是以民间信仰的方式来发挥“护诚佑民、抵御灾害”“祛病消灾、扬善惩恶”“祈禳报赛、兴旺庙市”等功能⑩;戏曲是通过舞台表演的方式来实现酬神、教化、娱乐等功能(11);民间美术则具备通过象征的方式来表达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等抽象功能(12)。“‘俗’意味着是集体的,‘俗’一经形成以后,便支配着整个群体成员的意识。”(13)钟敬文对民俗功能的提炼较为经典,他认为民俗有教化、规范、维系和调节四种社会功能(14),比如我们常常听到惩恶扬善的民俗故事(15),对所有人的言行和思想具有控制力量,是一种规范和规范的依据(16),能够提供群体安全感而强化整合(17),等等。 如何看待这些能够满足村民们某种社会和文化需求的,且以村民为主体的民俗事项?有学者提醒我们,“乡村社会蕴藏着丰富的自治规则、经验和文化”(18),“发挥农民群体的主体作用”并“创造性利用传统”,“依靠(农村)内部性力量”可以进行自我治理(19),即社会治理。秉持这一逻辑,“乡村的一整套社会关系、文化形式、价值观念和情感结构等都应当被引入到文化治理的实践中来”(20)。 但是问题在于,无论是在当代乡村文旅产业发展,还是乡村社会治理的过程中,民俗艺术的社会功能均被忽略了。甚至可以说,乡村内生性文化功能的遮蔽恰恰构成了十九届五中全会所提及的乡村社会治理的弱项。如果我们能够重视民间文艺传统,发掘乡村内生性文化,将其引入到乡村治理领域,或许可以消弭当代中国乡村社会治理的薄弱环节,打开治理的新局面。 二、陕西省H县“耍歪官”的民俗案例 2015年,笔者在陕西省田野调查时意外听说H县J村有一个“耍歪官”的民俗活动,民俗期间两个村庄会以对联的方式对对方村里不道德、不公平或不合理的事情进行讽刺和揭露;以表演的方式对一些公共事务提出批评,要求政府工作人员严格践行科学发展观,对人民负责。笔者惊叹于该艺术形式在乡村社会发挥的治理功能,遂一直寻找机会亲历该仪式。但遗憾的是,该仪式15到20年才举行一次。为了尽可能详细地了解和还原这场民俗活动的原貌,2015年以来,笔者多次前往H县开展田野工作。截至今日,2010年春节期间发生的“耍歪官”是最后一次活动,当时有两位亲历者用摄像机全程记录,留下24个小时的DV磁带,其一为文化馆工作人员,其二为某影楼工作人员,二者不同的身份视角和摄制水平,让笔者看到了更为全面立体的仪式过程。笔者于2019年初花7天时间集中观看了活动录像,借此还原了仪式全貌,并从中抠出了现场仪式表演的全部台词。 (一)“耍歪官”民俗艺术的组织与动员 什么是“歪官”,有学者认为,与“歪官”相对的是正式的官员,他们文质彬彬,温良恭俭让,但他们按照城市科层制的逻辑行事,解决不了基层的问题。歪官有点像混混,有脾气,讲义气,具有过硬的口头表达能力,善表演,这样的人不正,所以是歪官,但他们不坏,他们能控制场面,解决问题,只有表面上的歪,才能镇得住。歪官在民间深得人心。(21) “歪”为邪,“官”为正,“歪官”即亦正亦邪,这就构成了一个矛盾修辞格,即“将两个语义相斥的词或词组结合在一起,构成不合标准语的解释”(22),表现出“强劲的语义张力”(23)。“歪官”与古代的侠客传统有些微关联,虽然侠客们的行为不符合科层、行政甚至是法律逻辑,但是他们有诚信,有正义感,讲义气。在百姓遇到困难,需要帮助时,他们能够挺身而出,行侠仗义,主持公道。(24)“歪官”与“游民”亦有一些关联,他们与官方力量并不同心同德,但也谈不上离心离德,而是有自己“独特的运作规则与行为方式”,既与“主流社会相抗衡”,又与“主流社会存在着某种互动关系”(25)。或如张小军所说,乡村的能人、带头人,“有多重身份、多重伦理、多重人格。这种复杂性正是中国社会复杂性的反映,多种秩序集于一身”,但是产生的结果却不是“秩序危机”,而是“协调”,“他们在基层社会以自己的理解和行为方式建构了一个基层的‘国家’,并如此把‘国家’复制到基层社会”(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