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锦熙对汉语方言分区理论的重大贡献

作 者:

作者简介:
乔全生,男,山西临汾人,文学博士,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语言科学研究所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三晋学者”特聘教授;谷少华,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语言科学研究所(陕西 西安 710119)。

原文出处: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黎锦熙是我国著名语言学家,也是较早进行汉语方言分区的中国学者之一。黎锦熙对汉语方言分区的理论贡献是:以四区统领十二系方式命名具有准确性与层次性,以中古入声今读作为方言分区标准具有科学性与前瞻性,以汉语方言分区服务于北京标准音规范、推广具有全局性与开创性。这些理论贡献不仅为前贤论述相关问题奠定了基础,也为后辈学人进一步研究提供了参照。讨论黎锦熙汉语方言分区理论的重大贡献及相关问题可以对学术界的有关提法起到重要的补正作用。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21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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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锦熙先生是我国著名语言学家。其学术研究涉及领域颇广,著述立论甚丰,对传承与发展汉语研究作出了重大贡献。长期以来,语言学界对黎锦熙汉语语法尤其是对句本位语法评述较多。称其《新著国语文法》为奠基之作、开创之作[1]1。然而,关于黎锦熙对汉语方言分区理论的贡献却鲜有报道,即使有所引述,也是寥寥数语,且数处提法尚需补正。如王福堂[2]53-54、李小凡[3]25在谈到黎锦熙对汉语方言的分区时,只提到“十二系”,未提及“四区”。黎锦熙完整的分区提法应当是“四区十二系”。此外,王、李两书中的引用标注为1934年黎锦熙《国语运动史纲》。然而,翻检《国语运动史纲》全书①,我们并未发现书中对汉语方言十二系分区的具体论述。在“文字声韵变迁考订表”中只有“方言四区”,即北方官话区、南方官话区、苏浙语区、闽粤语区4个名目[4]336。

      因此,首先有必要搞清黎锦熙关于汉语方言分区的著作、时间及其提法。经查,发现黎锦熙关于汉语方言分区的最早论述的出处是1924年《新著国语教学法》初版第5章《标准语与“语法”——语言》第2节“因地制宜的语法教学”(汉语方言分区略)。在该书中,黎锦熙将汉语方言分为四区十二系,现摘录黎锦熙有关论述并整理如下[5]82-88:

      (1)北方官话区域——可依河流再分为三系:第一,河北系,直隶、山西(但太原一带土语较多)、东三省、山东的北部(登莱半岛土语也很多,但可属这系)、河南的河北道属之。第二,河南系,河南中部开封一带、山东的南部、江苏安徽的淮北一带属之。第三,河西系,陕西甘肃连带新疆属之。

      (2)南方官话区域——又可依水道分为四系:第一,江淮系,江苏的江北一带(但东边要除开北岸的南通,西边要添加南岸的镇江和南京)、安徽的中部芜湖安庆一带及江西的九江属之。第二,江汉系,河南的南部和湖北等处属之。第三,江湖系,湖南的东部、湖北的东南一角、江西的西南南部属之(这系中的土语,也很复杂,惟江西的赣州语较为普通)。四,金沙系,范围很广;四川、云南、贵州、广西的西北部、湖南的西部属之。

      (3)苏浙一带——又可依流域分为二系:第一,太湖系,江苏的苏常沪海两道、浙江浙西的钱塘道(即旧杭嘉湖三府;但杭州和附近的话,要另属于南方官话,似近乎江湖系)和浙东的宁绍等处属之。第二,浙源系,浙江上流的金华道(即旧金严衢三府)、溯源而上安徽的徽州宁国等处和江西的饶州广信等处属之。

      (4)东南滨海区域——又可依流域分为三系:第一,瓯海系,浙江的永嘉道(即旧温处台三府)、福建的福宁等处属之。第二,闽海系,福建的闽江流域、南及漳厦和广东的潮汕一带属之(福州和厦门汕头的语音本不同,但还可以归总作一个系统;例如潮汕一带的话即名“福佬话”,一作“福漏话”)。第三,粤海系,广东的大部分和广西的东部属之。

      10年后,四区的名目出现在《国语运动史纲》(1934)中,此时已改为较为明晰的“北方官话区、南方官话区、苏浙语区、闽粤语区”。

      除此之外,黎锦熙还有多种论著涉及汉语方言,如《京音入声字谱》(1923)、《方言风谣志》(1940)、《论全国方言研究调查之重要及其工作计划》(1941)、《地方志中“方言风谣志”之编查法》(1941)、《论方音书》(1942)。最可贵的是,黎锦熙用这些范式编撰了《同官县志》(1944)、《洛川县志》(1944)、《宜川县志》(1944)中的“方言谣谚”。

      可见,黎锦熙对现代汉语方言的研究,尤其对汉语方言分区理论研究也多有奠基之劳、开创之功。本文将从以下3个方面论述黎锦熙对汉语方言分区理论所作出的重大贡献。

      一、以四区统领十二系方式命名的准确性与层次性

      关于汉语方言分区的历史,似可追溯至扬雄《方言》。若论近现代汉语方言的分区,目前有学者认为最早的中国学者是章太炎、黎锦熙[2]53-54;[3]25。章太炎、黎锦熙的分区被认为是“汉语方言分区的开端”[2]25。实际上,最早的两位学者并不是章太炎、黎锦熙,而是章太炎、刘师培。黎锦熙并不属于最早的学者,而是其后的学者。1900年,章太炎在《訄书》中将汉语方言分为十区,稍后又在《检论·方言》(1915)中改订成9种。而刘师培则在1905年《南北文学不同论》中把汉语方言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南音、北音及界乎南北之间者3种。第二层次具体为:

      大抵北方语言河西为一种,则陕甘是也。河北为一种,则山西、直隶、安徽北境是也。界乎南北之间者,则淮南为一种,则江苏、安徽之中部及湖北东境是也。汉南为一种,则湖北中部、西部及四川东部是也。南方语言则分五种,金陵以东为一种,则江苏南境、浙江东北境是也。金陵以西为一种,则安徽、南京及江西北部是也。湘赣之间为一种,则湖南全省及江西南境是也。推之闽广各为一种,广西、云、贵为一种。[6]161

      刘师培分区说比章太炎1900年的十区说只晚了5年,比1915年的九区说还早了10年,可以说章、刘二说几乎处在同一时期,然而,目前可见到的汉语方言分区中均漏收刘师培的汉语方言分区说。因此,在此有必要将刘师培的方言分区说列出并与章太炎的方言分区稍做比较。现将章太炎分区也摘述如下:

      河之朔,暨于北塞,东傅海,直隶、山西,南得彰德、卫辉、怀庆,为一种。纽切不具,亢而鲜入,唐虞及虏之遗音也。陕西为一种。明彻平正,甘肃肖之,不与关东同。唯开封以西,却上。汝宁、南阳,今曰河南,故荆、豫错壤也;及江之中,湖北、湖南、江西为一种。武昌、汉阳尤啴缓,当宛平二言。福建、广东各为一种。漳、泉、惠、潮又相軵也,不足论。开封而东,山东曹、沇、沂,至江、淮间,大略似朔方,而具四声,为一种。江南苏州、松江、太仓、常州,浙江湖州、嘉兴、杭州、宁波、绍兴,为一种。宾海下湿,而内多渠浍湖沼,故声濡弱。东南之地,独徽州、宁国处高原,为一种。厥附属者,浙江衢州、金华、严州,江西广信、饶州也。浙江温、处、台附属于福建,而从福宁。福建之汀,附属于江西,而从赣……四川上下与秦、楚接,而云南、贵州、广西三部,最为僻左,然音皆大类湖北,为一种。滇、黔则沐英以兵力略定,胁从中原,故其余波播于广西。湖南之沅州,亦与贵州同音。江宁在江南,杭州在浙江,其督抚治所,音与他府县稍异,用晋宋尝徙都,然弗能大变也。[7]496-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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