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修辞学再界定的三个维度  

作 者:

作者简介:
毛履鸣,美国犹他大学修辞写作系。

原文出处:
当代修辞学

内容提要:

21世纪的比较修辞学是什么?比较修辞学者该如何界定这个学科以及如何推进这个学科?比较修辞学者又该如何研究非欧美修辞实践,譬如中国的修辞实践呢?本文拟对这些问题及其相关问题作出回答,构筑一个可供当下比较修辞研究者为参照的新辞屏(terministic screen)。首先,本文拟简要回顾对比修辞学、跨文化修辞学及文化修辞学的发展历程,重点阐述这些学科所提倡的文化转向,进而对这个转向进行反思。其次,本文将比较修辞学界定为一种实践和方法,作者主张比较修辞学研究者不再从本质意义上来谈论事实,转而从效用论意义上来探讨什么是事实,什么不是事实,即效用事实和非效用事实。之所以对事实做出这样的区分,是为了进一步凸显在跨文化话语实践中,什么是事实,什么不是事实,兹事体大,往往会造成话语事件,效用事实与非效用事实之间是一种唇齿相依的关系。再次,本文拟对Robert Oliver出版于1971年的著述进行再解读,帮助读者辨认书中诸多独到的见解,以及显而易见的时空局限性。有些见解不同凡响,依然对当下研究颇有借鉴意义,当然也有些观点难以逾越时空的局限,需要加以反思,从中汲取教训。最后,作者拟对比较修辞学的未来表达自己的看法。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21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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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迈入21世纪,比较修辞学学者是时候静下心来思考一些问题了。比较修辞学是一个什么样的学科?就比较修辞学这个学科称谓而言,什么是“比较”?什么是“修辞”?对此,学界迄今聚讼纷纭,尚无定论(Hayot 2014;Friedman 2011;Garrett 1999;Lyon 2015)。有鉴于此,比较修辞学学者该何去何从,如何对其加以重新界定和往前推进?在以往的比较修辞学定义中,我们要么给出一个简单化的定义,要么给出的定义又过于抽象化,此等定义皆不可取,都很局促,甚或导致学科陷入危险境地。那么,我们该如何对其加以重新界定,既可以改变我们对这个世界的认知,又可以改变对我们自己的理解呢?我们该如何对非欧美的修辞实践,特别是中国的种种修辞实践进行比较研究呢?如此等等,都是我们所要关注的问题。下文,我们拟对这些相关问题作出回答,其目的在于为当下比较修辞学研究构筑一个新辞屏(terministic screen),或者说开辟一个新论域。首先,我们将推动比较修辞学(comparative rhetoric)与对比修辞学(contrastive rhetoric)、跨文化修辞学(intercultural rhetoric)及多元文化修辞学(cultural rhetorics)等学科进行对话。这些学科近年来都提倡所谓文化转向,尽管在转向所涉的范围及目的上有所不同;对此,我们作出阐述并指出,就比较修辞学而言,事情远非提倡文化转向那么简单;其次,我们拟对比较修辞学加以再界定,不再从本质论意义上来谈论什么是事实,什么不是事实,转而从有用论意义上来谈论什么是事实,什么不是事实,进而将研究重点转移至考查跨文化的话语事件,或者事件所涉各方的话语关系;再次,我们对罗伯特·奥利弗(Robert Oliver)的著作进行再解读,我们认为此书所揭示的欧美修辞传统与非欧美修辞传统之间的隔阂,以及此书所反映的问题具有时间上的局限性,但这些问题依然与当下具有相关性,我们依然可以从中汲取教训,有助于我们辨识今天在比较修辞学领域所遇到的问题;文章结尾,我们将对比较修辞学研究的未来发表自己的看法。

      二、文化转向的困境:从对比修辞学、跨文化修辞学到文化修辞学

      1966年,罗伯特·卡普兰(Robert Kaplan)发表了一篇对比修辞学的经典文章,题为“跨文化教育中的文化思维模式”。在文中,Kaplan认为二语教师应该在阅读和写作课中向二语学习者(ESL)讲授修辞和文化。Kaplan从约600位国际生的习作中抽取若干单独段落,对其行文结构进行分析,发现这些习作在修辞方面存在诸多差异,进而将其与本土学生行文的修辞特点进行了比对。Kaplan这篇文章不同凡响,颇具拓荒性意义,开辟了一个新论域,即对比修辞学研究。具体而言,Kaplan分辨出5种段落行文结构,分别对应于5个文化群体,配以图表的形式标出。他认为,每个类型都与每个文化独特的思维模式相对应。现在,这些示意图早已是对比修辞学研究文献中著名的涂鸦之作了。譬如,在英-欧说明文写作中,其行文所遵循的是线性路径,而闪语族人则基于一系列复杂的平行结构来建构段落。相较之下,东方人的论说,这里主要是指中国人和韩国人的论说,则呈现为另一种结构,东方人说话含蓄,他们习惯于“兜圈子,把圈子兜得越大越好”(Kaplan 1966:10)。这个特点在西方人眼里,可以说是“佶屈聱牙,过于含蓄,令人费解”(Kaplan 1966:10)。与此相似,在罗曼语和俄语中,段落行文往往呈现一定程度的发散性思维,在英语写作者眼里,简直可以说是“无所适从”(Kaplan 1966:15)。有鉴于此,Kaplan(1996:15)呼吁人们要更好地理解不同文化的论述结构,他进而将这些结构与英语行文结构进行比较,对不同文化的行文结构加以总结,形成特定的教学法,在教学实践中予以贯彻落实,向二语学习者讲授英语。

      此文一出,后续出现了很多研究,聚焦不同文化的话语类型,以便更好地理解不同文化的修辞实践,应对英语非第一语言或母语的个体学习者的特定需求。不出所料,这些研究可谓其来有自,都是奔着Kaplan不甚严谨的论述来的;尤其是他关于5种不同文化论述类型的阐述,论述依据单薄,完全经不起推敲,加之方法论上有所欠缺,遭到质疑在所难免。此后一系列实证研究呈现一边倒的态势,证明Kaplan的观点漏洞百出,完全站不住脚。事实上,人们不禁发问,Kaplan的观点到底是他自己研究得出的结论,还是受到关于不同文化的话语类型的神秘性或刻板印象的影响所致。此外,该文还存在其他问题,包括作者对文化这个概念的理解过于单一,如铁板一块(Atkinson 2004);文章还有过度倾向本土英语人士的问题(Matalene 1985);文章还把中国人、泰国人、韩国人都归入所谓“东方人”群体(Hinds 1990);将修辞类型和思维类型混为一谈(Severino 1993)。必须指出的是,Kaplan(1987,2001)本人此后也修正了自己在该文中所表达的一些观点。

      我们对于对比修辞学的诞生和兴起这段简短且耳熟能详的历史所进行的回顾,不是为了聚焦人们已经熟知的显而易见的事情,而是探讨Kaplan的见解,也就是说,跨越语言界限的话语不仅在语法特征上迥然不同,而且在文类(generic)和修辞类型、读者与作者的期待、作者和作者权威诸方面也大相径庭。在Kaplan看来,这些差异的源头可追溯至文化差异;因此,我们有必要把这些差异置放于具体的文化语境中加以研究,这种研究应该是多视角的。Kaplan的这个见解既成为了对比修辞学学科观念的基石,又衍生了旷日持久的论争,诸如对比修辞学的目标是什么,其研究方法又是什么,文化这个概念本身如何界定,学界至今依然争论不休(Li2008:13-15)。以Ulla Connor的相关表述为例,在近期发表的著述中,Ulla Connor指出,Kaplan的观点虽然具有原创性,但也面临诸多挑战。譬如,造成修辞差异的源头可能是多元的,不大可能都是文化差异所致。又如Kaplan(2002:503-507)在文中提倡文化的同质性,这个看法有待商榷,文化是异质的,充满地域性特征。有鉴于此,Connor主张用“文化间修辞学”(intercultural rhetoric)来替代“对比修辞学”或“跨文化修辞学”(cross-cultural rhetoric)。其目的是应对对比修辞学面临的诸多挑战,凸显写作乃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社会性是写作的本质特征。在Connor(2011:2)看来,“文化间修辞学”致力于“研究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人所写的书面话语”。对于Connor(2004:272-273)来说,这个新称谓促进了跨语言和文化写作的多模态和互动性研究,同时为更加注重从动态和特定语境的角度来理解文化创造了必要条件。在Connor(2008:312)看来,在“文化间修辞学”这个称谓中,前缀inter-(译为“……间”)的使用,是为了强调一个事实,即“所有文化和社会实践都被其他文化实践所融合、渗透”;因此,文化间修辞学可以带来的一个好处是,它可以照亮文化间的联系,而不是不同文化和修辞之间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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