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技术推动中国进入超级流动社会,流动普遍化成为社会运转的常态②。数千万的劳动人口成为骑手、卡友,他们被称为零工,以流动的生产生活方式创造着社会收益。这些新兴群体支撑了当下数字社会的运转,也潜藏着不稳定的风险。流动不止表现为空间的物理移动,也体现在制度合约的隐性化。这意味着,政府难以通过用工单位将生计不稳、生活流动的零工纳入社会治理体系。面对让“流动”运转起来的数字劳动,如何将这些劳动者组织起来并借助技术将之纳入社会治理体系是当下中国政治与社会发展的重要挑战。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科技支撑社会治理”。互联网被视为社会组织化的有效手段。在此背景下,互联网上涌现出组织程度各异的虚拟社群③,探讨虚拟社群的组织化问题成为重要议题。 社会组织化一直是我国社会治理与政治发展的重要议题。徐慧文、戴慕珍、陈佩华、裴敏欣、张静等学者从这一视角出发,提出了蜂巢状结构、法团主义、地方性国家法团主义等影响深远的重要概念,这些概念成为理解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奠基性文献④。这一研究领域被称为“第三领域”,以区别于以国家和市场为研究对象的研究。数字社会来临,互联网信息技术消解并重构了传统社会的组织化方式。典型的如,工人变得原子化,难以通过老乡或工厂车间组织成协会,传统的公益慈善组织也越来越依赖互联网平台筹款募捐、筛选受助人、策划社会救助项目。现有对虚拟组织的讨论多数放置在公共参与行为、集体行动事件与公益互助组织的研究中,指的是各类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志愿组织、基金会借助互联网开展日常活动,或者直接依靠互联网形成的有组织集体活动的现象⑤。本文所讨论的虚拟组织是传统社会组织的平台化运作。企业基金会一直是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慈善资金的主要来源,平台化运作的虚拟组织虽然在称呼上常被称为“项目”,但实际上只是传统社会组织的数字化运作形态。这些虚拟组织在组织化模式和发展路径上,呈现出与传统社会组织迥异的特点,这迫使我们要重新思考并超越社会组织化的常规理论。 实体组织以会员组织为主,有三种组织化机制:依托志愿资源,依托社会关系,或者依托国家力量组织起来。但是,不管依靠何种方式,正式的社会组织都容易遭遇“行政吸纳”,自主性与行动力难以同步发展⑥。近两年,实体组织的发展进入低潮期。与之不同,虚拟社群不断涌现。除了常规社会组织的数字化转型以外,不少亚文化团体、趣缘团体也依托互联网发展起来,有些互联网社群甚至成为性别政治、身份政治、国际政治的重要影响力量⑦。不过,虚拟社群主要被视为文化现象。原因在于,对虚拟组织来说,技术带来的信息传播优势、匿名化优势使得他们天然具有这样的特征:广泛性易得,行动力难寻,自主性有余,合法性不足⑧,前者常表现为互联网社区的“围观现象”,后者则表现为网络舆论的“极化效应”,我们将这两种现象合称为“社群组织化的技术障碍”。 本研究以卡车司机的虚拟劳工组织——卡友驿站为研究对象。我们提出的问题是,卡车司机的虚拟组织是如何突破组织化的技术障碍,获得行动力与代表性的?我们认为,深入分析这个问题有利于更好地理解虚拟社群组织化的技术和非技术因素。本研究运用政府档案、媒体报道、田野访谈和其他学者的研究成果,以CH慈善基金会所运营的卡友驿站为例,尝试回答以上问题。研究认为,嵌入性关系的构建,使得驿站平台能够借助社会关系的连带性吸纳机制降低组织扩张成本,借助熟人道德提高施救动机,让卡友“行动不围观”。同时,强化社会性激励,能够有效降低集体行动的成本,畅通的多元制度化表达渠道,缓解自主性与合法性的两难困境,破解“极化效应”。 二、互联网与社会组织化 社会组织化一直是理解政治与社会发展的理论基础,社会组织化的程度和方式不仅影响着政治制度的运行,也对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不同人群的社会组织化逻辑有显著差异,主要存在两种共识性逻辑。第一,志愿性逻辑。志愿性逻辑主要依托集体行动理论,从理性个体出发,预设人们结社主要是基于自愿。在此基础上,参与组织的人数规模、关系类型、成本收益是影响个体是否加入组织的主要动因⑨。第二,自主性逻辑。这一逻辑认为,宽容的制度环境、足够的国家支持有利于社会组织同时获得自主性与行动力⑩。传统上,这两种逻辑都将实体组织作为研究对象。 然而,正式的会员组织在全球范围内正经历着衰败(11),在中国,会员组织则因为其依附性始终未能获得足够自主性和行动力(12),呈现出纵向一体化的网络结构特征。有研究指出,在我国,人们获取信息、社会动员、集体行动都与正式的成员身份关系不大,真正发挥着组织化功能的是个人化的社会关系网络(13),在各类集体抗争行动中,关系网成为获取信息、动员参与、争取支持的核心机制(14)。例如,余成普、黄荣贵等的研究表明,亲属关系、拜年互助网络在集体行动、城市城区参与方面都发挥着积极作用(15)。邓燕华认为,农村老年协会之所以能够异军突起,成为一股组织化的力量,原因就在于这些老人在家庭中拥有更多的关系,能够通过连带性吸纳的方式吸引更多成员和资源。这些研究侧重家庭为核心的社交关系,这为理解中国社会的组织化逻辑提供了第三种视角(16)。 那么,关系网络是否可以完全解释中国当下的社会组织化图景?如何理解跟熟人社会迥异的虚拟社群的崛起?如果人际网络是协调集体行动、推动公共参与的支配性逻辑,那么人际网络更加密集的熟人社会的组织化程度应该更高。传统的乡村社会理应比陌生的城市社区更容易组织起来,组织化程度、公共物品的供给都更高。不可忽视的是,匿名化的互联网涌现了越来越多的互助性社团和倡议性社群。人际关系网络是中国传统民间社会就存在的组织化机制,然而直到今天,反倒是虚拟社群成为了弥补民间组织发展滞后性的重要组织化力量(17)。世界范围内也出现类似的趋势,食农团体、粉丝文化、二次元文化、游戏文化、网文圈等各类亚文化社群正借助互联网平台崛起。这些亚文化社群既没有严密的组织架构与组织权威,也并非是熟人社会,社群成员之间既非利益相关者、关系网络也并不像乡村社会那么紧密。他们是如何组织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