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企业环境责任履行

作者简介:
孙玥璠,刘雪娜,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张永冀,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操群,澳门科技大学商学院。

原文出处:
审计研究

内容提要:

02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21 年 12 期

关 键 词:

字号: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2014年,山东、湖北、江苏、四川等地率先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试点工作,随后2015至2017年试点地区不断增加,至2018年,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全面铺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合了环境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是对政府审计的国家治理作用的新拓展。政府审计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和重要保障(刘家义,2015)。在我国转向高质量发展的新时期,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成为国家治理的重要任务。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将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纳入官员政绩考核体系,从而增强地方政府环保意识、强化环境保护责任,改变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以牺牲环境资源为代价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的发展方式,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种政府审计制度创新。目前,对政府审计作用的实证研究主要围绕政府审计的经济监督和经济评价作用,如保障国家经济安全(韦德洪等,2010)、抑制腐败(Liu和Lin,2012;Avis等,2018;郭芮佳等,2018)、促使经济长期增长(李明和聂召,2014)、提高国企治理效率(蔡利和马可哪呐,2014)和降低企业盈余管理程度(陈宋生等,2013)等,对于政府审计在环境治理等非经济领域中的作用研究数量不多。并且,使用截面数据进行的实证研究往往存在遗漏变量或者因果倒置的内生性问题。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作为一种政府审计制度创新,不但提供了研究政府审计在非经济领域作用的契机,其几年来的试点过程,更为研究政府审计的国家治理作用提供了难得的准自然实验机会。

      企业作为国家经济运行的微观主体,也是我国生态环境污染和自然资源消耗的主体,改善生态环境最终要落实到微观主体的环境责任履行行为,而政府政策需要通过对微观主体行为的纠正来达到政策制定的目的(刘文军和谢帮生,2018)。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这一创新制度设计,不但体现出政府审计作为中央政府激励与控制地方政府的基础性制度的主要职能(庄尚文,2016),从新公共管理理论视角,还体现出中央政府作为“掌舵”人的治理职能,即中央政府通过宏观政策制定引导地方政府价值取向进而影响微观企业行为,从而充分体现出政府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讲,本文利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这一准自然实验场景,以2011~2017年为时间窗口,采用多期双重差分模型,从企业环境责任履行的视角检验政府审计的国家治理作用,并进一步检验政府干预和企业议价能力对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企业环境责任履行关系的调节作用,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

      本文的贡献主要体现为:第一,从企业环境责任履行视角研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影响作用,拓展了政府审计的国家治理职能研究。第二,分析了政府干预和企业议价能力对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企业环境责任履行关系的调节作用,为落实和提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政策效果提供了经验数据。第三,借助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这一准自然实验场景,采用多期双重差分模型进行检验,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使用截面数据进行的实证研究存在的内生性问题,提供了更加可靠的实证结果。第四,使用了2014~2017年政策逐渐推行的全部试点地区数据,采用多期双重差分模型,检验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企业环境责任履行行为的影响,提高了研究结论的准确性,丰富了该领域的研究文献。

      二、文献综述、理论分析与假设提出

      (一)文献综述

      1.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相关研究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合了经济责任审计与环境资源审计,既明确落实了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又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作出全面评价(林忠华,2014),是督促和追究地方政府资源环境受托责任的一种制度创新。现有关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研究多采用规范性研究的方法,讨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基础理论、基本内容、实施路径、关键问题以及大数据技术的应用等(蔡春和毕铭悦,2014;陈献东,2014;林忠华,2014;张宏亮等,2015;潘琰和朱灵子,2019;邓晓岚等,2020);也有一些实证研究检验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企业的经济影响,如提高了试点地区无政治关联企业的权益资本成本(全进等,2018)、降低企业的盈余管理程度(刘文军和谢帮生,2018)以及加剧重污染行业的股价波动(贺宝成和赵丹,2019)等。关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企业环境责任履行行为影响的实证分析,目前仍鲜见。

      2.企业环境责任履行的相关研究

      我国2008年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2010年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中均对企业环境责任履行提出了具体要求。近年来,关于环境责任履行的研究越来越受到重视,现有研究中主要是从环境责任履行与环境信息披露的关系(沈洪涛等,2014)、环境责任履行对企业的影响效应(Cho等,2012)两方面进行。鲜有关于环境责任履行的影响因素研究,而企业环境责任的履行显然更需要外部力量的推动,即政府政策在此过程中能够起到关键作用。基于此,本文分析和实证检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企业环境责任履行的影响。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