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中和背景下碳审计的制约因素及对策研究

作 者:
范钦 

作者简介:
范钦,江苏开放大学商学院

原文出处:
审计观察

内容提要:

02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21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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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碳达峰、碳中和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我国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与此同时,实现“3060目标”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地方经济发展、传统行业转型、新兴领域前瞻性投资、个人消费观改变等多方面问题。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涉及从气候变化科学到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行动,以及从能源、建筑、交通等部门到个人消费者等广泛领域。在实施效果确认的问题上,对全社会碳排放情况进行核查和确认显得尤为重要。从审计角度来说,需要对碳审计实行强有力的理论和实践创新。现阶段,我国碳审计仍处于起步阶段,而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持续发展,碳审计面临新的更高要求。因此,在不断尝试和纠错的过程中,有必要逐步形成一套独立且完善的审计体系。

      碳审计相关理论研究

      (一)碳审计的内涵

      碳审计属于现代审计理论与实务的一种,除了审计固有的监督职能以外,还具备经济评价和经济鉴证的职能。碳审计的诞生源自社会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和社会公众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完成情况的监管需求,简言之,碳审计是由独立的审计机构对政府或企业在生产运行过程中的碳排放痕迹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出具评价结论的活动。

      (二)碳审计发展现状分析

      企业发展低碳环保经济的责任意识增强。我国自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制造业在带动国民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生态环境破坏。随着近年来“绿色生活,低碳经济”理念不断深入人心,社会公众对企业承担环境保护责任的认知不断强化,企业在生产经营的同时应当承担相应的污染治理责任已成社会广泛共识。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初步形成。我国自提出碳排放交易的概念至今已有近十年时间。自2011年以来,我国相继在北京、上海、深圳、武汉、广州、天津、重庆等7个省市开展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未来几年将开放全国性的交易市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设立将企业应当承担的环境保护责任予以量化,有助于通过市场力量调配环境资源,解决环境问题,并提供了大量的碳排放信息披露需求,为我国碳审计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三)碳审计的主体定位

      碳审计作为审计学科一项新的分类,其审计主体尚未取得一致性的认识。对于碳审计的主体,国外存在争论,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IAASB)曾指出:“财务报表审计的相关知识能够很好地运用到碳审计中去;关于碳审计的时间分期,可能会包含存在性、完整性、截止性测试;碳审计报告的披露要求也与传统审计报告类似。”所以,IAASB指出注册会计师应当是碳审计的主体。

      另一种观点是,注册会计师缺乏相应的专业背景,难以胜任碳审计工作,碳审计的主体应当兼具专业性与职业性,只有具备专业性和职业性才能保障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因此,碳审计主体应同时包含注册会计师和环境专家,注册会计师主要负责审计计划的编制、审计程序的实施等,环境专家主要负责碳排放量的测量。另外,由于我国碳审计处于初期发展阶段,为了提高权威性,审计执行工作应当由国家审计主导,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进行配合辅助,待条件成熟之后,再考虑以发放执业牌照的形式发展碳审计的专门社会审计组织。

      (四)碳审计的目标

      碳审计的目标分为社会目标和企业目标两种。社会目标主要包括推动低碳经济、促进绿色能源和技术的应用,带来科技创新;为政府制定政策提供相应的数据支撑和理论依据;推动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企业目标主要包括对企业碳排放信息进行真实可靠披露,促进企业履行合规性义务;降低单位GDP所产生的碳排放,提高企业利用资源的效率。

      (五)碳审计的范围

      碳审计主要是针对企业碳排放相关信息及相应的经济活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范围包括企业涉及碳排放的相关业务以及相关附属活动。国际上,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对需要纳入碳审计范围内的温室气体进行了归纳,并详细介绍这些气体的排放危害与可能造成的影响。该清单还编制了能源、工业、农业、林业、土地和废弃物处理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的树状图。审计人员可以根据树状图上的项目对企业产生的温室气体种类进行判断,从而确定详细的温室气体审计清单。

      我国碳审计发展的制约因素

      (一)碳交易制度与机制尚不成熟

      我国目前尚未建立全国性的碳交易制度与机制,导致全国对碳审计的需求相对较少,只限于部分政府机构调查和环保部门碳排放数据的采集,对碳排放数据的质量和精度要求不高。另外,尚未出台针对企业必须按照碳配额进行碳排放的相关法律,仅出台了部分管理办法,制度层级较低,碳交易市场还处于理论完善和初步实践阶段。因此,只有当碳排放市场真正运行起来,碳审计需求提升,才会促进碳审计快速发展。

      (二)企业碳审计意识薄弱

      目前,社会公众的低碳意识仍处于较低水平,尤其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自觉披露碳信息的意识淡薄。从中国碳排放交易网站查询的数据可以看出,大多数上市公司并不愿意披露碳会计信息,一些小型企业更是选择隐瞒。而在披露的内容方面,综观上市公司披露的审计报告,提及碳审计的并不多见,能够作为独立报告形式披露的更是屈指可数。正是由于国民缺乏认知度,且相关的理论框架和指导方针还不够健全完善,导致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参与度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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