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三个命题与美学之难 人生在世,皆知世界有美,皆怀向往美、追求美之心,皆有过拥有美、欣赏美、陶醉美之时……然而,倘如你遇上一个像柏拉图《大希庇阿斯篇》中苏格拉底那样的哲学家,猛然地问你一句:什么是美?不知道你会不会给出一个正确的回答。 在《大希庇阿斯篇》中,那些被问到的人,最初都信心满满地给出自己的答案,对那些花样百出的回答,倘作一离形得似的重组,可为:一个说,美就是住在我家对面的那个漂亮姑娘。另一个说,美就是我家庭院中的那朵开得红艳艳的鲜花。还有一个说,美就是我爸书房里那个精致的陶瓶。第四个说,美是他们城邦神庙中的阿波罗雕像……当这帮人一一说出自认为不错的答案之后,苏格拉底严正指出,他问的不是某一具体人、花、器皿、雕塑是美的,而是问的为什么这些具体事物能够被称为是美的?人、花、器皿、雕塑,明明是不同的东西,是什么决定了这些东西是美的。 在苏格拉底的问题里,包含着很多内容,就柏拉图的本意来讲,最重要的是,要让人们从理论上去思考美的问题。从西人的思维方式来讲,就是,宇宙中任何事物是处在现象与本质的结构中,人、花、器皿、雕塑等现象事物是美的,这是现象;决定这些人、花、器皿、雕塑为什么是美的,是本质。现象各不相同,本质只有一个,知道了这个美的本质,我们才从理论上知道了什么是美,才可以从理论讲清楚大千世界各种各样的美。因为柏拉图的这一问,西方文化开始建立起了美学,即关于美的理论形态。柏拉图之问也成为后来很多美学著作的基本结构:首先是关于美的本质定义,然后进入到由美的本质决定的艺术美、自然美、社会美,乃至科学美,以及美的基本类型、优美、壮美、崇高、滑稽、悲剧、喜剧……然而,第一、这一由柏拉图确立的研究美学的方向或曰讲述美学的方式,只是一种西方文化才有的方式,各非西方文化,进入世界现代进程之前,都不是用这种理论方式,而是用自身文化的特有理论方式去谈论美,而且讲得与西方文化一样的精彩。第二、西方文化自身,自柏拉图建立美的本质之问以来,历尽艰辛,在古希腊的柏拉图之问一千多年以后,美学方在德国的鲍姆加登那里,正式成为一门学问,并在康德和黑格尔那里得到完善。而且,康德、黑格尔取得胜利不久,这一从柏拉图-鲍姆加登-黑格尔的西方古典美学类型,又遭到20世纪西方哲学家和美学家的群起否定。本来,柏拉图在《大希庇阿斯篇》中提出美的本质,并对之进行了各种各样的追问之后,发现对这一提问无法得出一个正确的结论。因此,这一篇具有伟大开创性的对话录,以一句令读者失望的话来结尾:美是难的。 从柏拉图的一声叹息,到西方文化建立美学的拖拉,到各非西方文化,特别是中国文化和印度文化,都不用西方美学的方式去谈论美,就可知,柏拉图确实面对着一个非常困难的问题。美是难的,难在什么地方呢?这里且用三个西方型的命题,来呈现美之难。 这朵花是圆的。 这朵花是红的。 这朵花是美的。 首先要解释一下,所谓西方型命题,即不是中文古代文献上一再讲的“命题立意”之类,而是亚里士多德《范畴篇》讲的proposition(命题),用学术方式讲深奥一点,命题是指一个判断句来表达的语义,讲通俗点,命题是西方文化得出真理的方式,它以判断句的形式,对作为具体事物的“主项”(这朵花),通过具有逻辑严格性的“是”或“不是”的“判断”,与一个用谓项表达的“本质性”的概念(圆、红、美)关联起来,得出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性结论。这种所谓的理论,简而言之,就把事物与世界用概念进行逻辑组织,形成正确的命题,由一个个命题的提出,最后形成正确的理论体系。命题的正确保证着理论的正确。确保人达到了客观真理。这是一种西方型理论方式,但进入这一方式,并将之关联到其非西方文化(比如中国和印度)的方式,却可以使世界的性质和理论的性质,得到理论性的理解,同样,也使本文的主题,美学问题,得到基本性的理解。 在上面的三个命题,第一个命题讲花的形状。物的形状是由物的客观物理事实确定的,不以任何人的主观状态而改变。这是一个正确的具有必然性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理论命题。谁要说这朵花不是圆的,肯定错了。第二个命题讲花的颜色。物的颜色并不是物本身固有的,而是由多种因素构成的,一是由光波,波长800-390纳米的光波可以形成红橙黄绿青蓝紫的颜色。二是由花的性质。光照射到花上,这种花的物理性质吸入其他波长但使之不显,而只把与红相关的800-600纳米的波长呈现出来,形成此花的固定色。三是由人眼的性质。人眼在生物进化中,形成了杆状细胞和椎状细胞为主的视感官,人有如是的视感官,方能看见800-600纳米光波在此花上所呈现的红。许多食草动物看不见颜色,只有灰色视觉,大部分哺乳动物,视觉等同于色盲之人,有些动物比人色觉更好,很多昆虫可看见800纳米-1毫米长光波的红外线之色,蛇能看到400-10纳米光波的紫外线之色。四是由人脑的性质,花之红在光的变化并与周围其他事物的互动中,会发生不同色彩变化,但人之看花,由椎状细胞经神经系统传导到大脑皮层,在由文化形成的心理定式中,认知到红是此花的固有色,使花的红在人的感知中具有恒定性,不管花在昼夜晨昏阴晴的光线中怎样变化,都被认知为红。①花之红还有更多的内容,与这里的主题无关,仅以上三条可知,花的红乃主观互动与合和的结果。虽然花之红是一个必须依赖于人型的视感官方成立,但对人来说,花之红仍为一种与花之圆一样的“客观事实”。如果你不是色盲又说此花不是红的,那肯定错了。总之,花的红与花的圆一样,正确答案都只有一个,都是非常符合建构一种西方型的理论的命题。下面到第三个命题,就开始出大问题了。你说:这朵花是美的。他说不美。你却不能说人错,顶多只能说,他的审美观与你不同。这意味着什么呢?前两个命题都有客观(或加上主体生理感官结构而来)的物理标准,而且都可以把命题与客观事物进行对照而进行验证。但对花之美,既不没有客观的物理事实,花之美,不是花之蕊、之瓣、之叶、之茎、之色、之香,而是既在之蕊、之瓣、之叶、之茎、之色、之香里面,又是超出这些因素,且难以形求的东西。知道了花之红可以从主体方面去找原因,花之美呢,在那些感受到花之美的人的生理感官中,却找不到感受美的专门细胞、专项感官,专门的皮层区域。人的生理心理机能感受到了花的美,却不能科学地实指是怎样感受到的美。对花的审美感知和其他感知,审美情感和一般情感,审美愉快和一般愉快,在生理和心理上找不到确切实在的定位。从科学上和理论上讲,你说这朵是美的和他说不美,在理据上同等。这就是美的理论之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