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全覆盖”一词自2014年在《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中被提出以来,就引发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并随着之后一系列审计工作会议的召开、相关文件的颁布和措施的出台得到不断深化,内涵日益丰富。审计全覆盖的提出,反映了党中央对审计事业发展的重视与期许,审计全覆盖的全面贯彻落实势在必行。 审计全覆盖的施行无疑会将中国审计事业提上一个新台阶,推向一个新局面,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却存在着重重困难。审计全覆盖的覆盖对象与审查范围不断扩大,均对审计机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审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标准,然而现实情况却是审计人员配备不足、全方位的审计能手尤为欠缺、审计方法落后、审计技术手段滞后,加之客观上审计时间短、审计任务集中且繁重等情况,导致作为审计工作“生命线”的审计质量更是不容乐观。 为了切实做到审计全覆盖,解决政府审计在审计人员不足、审计范围广、审计项目多、审计任务重与审计时间短之间的矛盾,守住审计工作生命线,必须要整合优化审计资源并进行科学高效合理的配置,由此诞生了协同政府审计与内部审计的观念。一方面,提出政府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工作,将其作为政府审计的补充,就已经充分强调了内部审计的重要性,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可以充分调动内部审计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政府审计通过对内部审计成果合理的利用、指导和监督,最终两者既各司其职又相辅相成,形成有机的资源共享和良性互动的循环状态。因此,为贯彻落实审计全覆盖的要求或者说目标,政府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协同是刻不容缓的,对两者协同机制的相关研究,既是在理论方面对审计体系的丰富,又是具体的业务实践工作中的“指明灯”。 本文的行文思路如下:首先梳理了近年来政府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研究的相关文献。接着,阐述了政府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内涵以及两者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基于此分析了两者的关系,得出政府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的可行性。接着,引入了国际上较为成熟的PSR模型构建审计全覆盖下的政府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的机理。最后,本文基于审计全覆盖的实施现状构建了政府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协同机制。 二、文献综述 目前,国内外学者对国家审计与政府审计协同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对两者关系的解析,分析二者协同的必要性、可行性,更进一步的是对两者的协同机制和协同路径及相关风险的研究。 (一)政府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研究 国内外学者对于政府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都有着比较充分的研究。如世界审计组织在第八届会议中指出,内部审计的成果应当提交最高审计机关,最高审计机关应当加以有效利用。我国审计署也明确指出政府审计可以适当合理地运用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果。此外,政府审计本质上是一种外部审计,关于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关系的研究更为丰富。如Sawyer、Mortimer和Scheiner认为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协调有着重要意义和影响。Schneider还在《现代内部审计实务》一书中指出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可以相互学习,各自扬长避短,共同发展。张文慧从外部审计利用内部审计的意义出发,强调了两者的密切关系。梁素萍直接将政府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划分为三类,指出其中一类为协作型关系。Kofi Fred Asiedu,Eric Worlanyo Deffor认为政府审计通过监督内部审计促使其履职尽责,最终可以对政府审计、社会审计两类外部审计做出贡献。张郁森认为政府审计与内部审计存在互补关系,要发挥两者的优势互补作用以推进审计全覆盖。 (二)政府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的必要性及可行性研究 关于政府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的必要性及可行性的研究,相关文献也十分丰富。毕秀玲、郭骏超认为,政府审计与内部审计存在互动关系,两者的频繁互动可以节约资源,提高审计效率。何惕探讨了构建二者的联动机制,包括联动机制的理论基础、具体设计和实施保障。和秀星、梁宏峰、陈俣圻分别基于PAC理论、分工理论和资源整合理论,分析政府审计利用内部审计资源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发现两者协同可以提高审计效率效果、节约审计费用、提高审计质量,最终达到内部审计促进政府审计效能最大化的目标。刘贝、梁晶认为,各级政府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部门要整合审计资源、统筹审计力量,共同发力,以实现审计全覆盖的目标。 (三)政府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机制与路径的研究 国内学者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政府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机制与路径这一问题进行探究。丛秋实等提出国家审计从知识协同出发,借助最新的云审计技术实现审计资源的共享,与政府有关部门、企业和社会组织实现技术、组织与制度等要素的协同,最终优化审计流程。武东萍通过分析三家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深刻分析三者的相似点,得出内部审计应配合政府审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职责,以促进双方协调发展。李美芳等运用系统论、协同论和免疫系统论,构建了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的机制,包括协同形成机制、运行机制、监督机制和保障机制,还进一步细分了各个机制下的具体思路。和秀星、凌思凡在充分解读审计署11号令的基础上,从人员联动、技术保障、成果利用和惩戒机制四个角度,补充完善了政府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协同机制。时现以耦合理论为依据,分析了二者耦合联动的条件与内在逻辑,探讨了耦合联动的机制与实施路径,形成了与行业自律组织协同递进、建立矩阵式组织管理体系、审计计划沟通机制、审计业务与技术方法优势互补机制、创新审计模式和共享审计资源的相关建议。此外,在政府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过程中,还具体涉及政府审计利用内部审计信息时的风险防范问题,其中和秀星、潘虹和赵青从实践层面出发,同时结合协同理论,基于审计流程分别从决策阶段、审计方案编制阶段、现场审计实施阶段和出具审计报告阶段提出了国家审计利用内部审计资源的路径和风险防范流程。 综上所述,当前学术界普遍认为应该积极协同政府审计与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的协同效应,关于两者的关系、协同的必要性及可行性研究相对充分,已经达成了共识。学者们对于政府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机制的研究角度各不相同,既有细分内部审计成果应用和风险防范、审计资源整合的角度,又有将其整合为一个有机整体的研究,理论依据也十分丰富,包括但不限于PAC理论、分工理论、资源整合理论、系统论、协同论、耦合理论等等,呈现出思想迸发交流碰撞的态势,本文在阅读大量文献后,尝试创造性地运用已经十分成熟的PSR模型阐释内部审计与政府审计协同的机制与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