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控股公司在立足国内大循环,协同推进强大国内市场和贸易强国建设,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以国有控股公司的特征为切入点。国有控股公司在国民经济中承担着“盈利性使命”与“公共政策性使命”双重使命,同时国有控股公司数量多、政策更新快、公司治理主体多样、监管模式复杂,因此进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意义重大。我国在此次疫情防控中,全国上下迅速形成统一指挥、全面部署、立体防控的战略布局,有效遏制了疫情大面积蔓延,最大限度地保护了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这些伟大的成就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体现出党集中统一领导的优势,凸显了中国人民的优秀品质,同时,也得到了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宝贵的经验。本文首先分析疫情防控和国企审计的相似性,其次分析了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取得的重大成果和宝贵经验,最后从管理层面、信息层面和基础层面三个层面分析了疫情防控工作经验对国有控股公司审计监督的启示,旨在提高国企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效果,助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国有控股公司审计监督与疫情防控共性分析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指出,混合所有制改革作为国企改革的重点之一,多项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政策相继落地,国有控股公司将在国有经济中占据更大比重。国资委和证监会也频频出台有关国有资本管理的政策新规。国有控股公司相较于其他形式的公司,具有其特殊性。从股权成分来看,国有控股公司既有国有资本又有非国有资本;从需要遵守的规章制度来看,国有控股公司作为具有完整意义的市场主体既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又要遵守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从公司使命来看,既要保证国有经济作为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实现其“公共政策性使命”,又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完成其“盈利性使命”;从治理结构来看,既有党委(党组)领导指导企业工作,又有董事会制定公司经营决策;从监管模式来看,既要接受国家审计机关以国有资产所有者代理人的身份对国企实施监督,又要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尤其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还要接受证监会、注册会计师审计等监督与评价。 2017年3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国企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深化国企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基于中央审计委员会的会议精神和国家审计全覆盖的要求,国家审计全覆盖必须处理好审计广度、审计深度和审计力度之间的关系。开展国有控股公司审计时,鉴于国有控股公司数量多、政策更新快、所属行业差异大等特点,国家审计机关囿于审计资源有限,审计广度即审计监督对象的范围难以全覆盖;由于国有控股公司的治理主体多样、监管模式复杂、责任界定困难等问题,审计深度即审计监督的质量难以保证,即使查处违规违纪事项,在界定责任和性质时也很困难。在对国有控股公司实施审计监督时,不仅需要关注审计的广度与深度,同时也要运用好审计结果,落实审计整改监督,及时向纪检监察、司法机关提供线索,提升国有控股公司审计监督的效果。 国家审计如何助推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等成为审计人员需要思考的问题。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我国经受住挑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创造了人类同疾病斗争史上的又一个英勇壮举。世界卫生组织多次积极评价中国抗疫工作,呼吁各国借鉴中国经验,中国经验被越来越多的国家认可。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具有时间紧、任务重、情况复杂且难度大的特征,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大挑战。而审计监督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是保证国民经济健康、协调、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尤其在当前国企改革的当下,对国有控股公司实施审计监督具有时间紧、任务重、情况复杂且难度大的特征。同样作为国家治理活动,此次卓越高效的疫情防控工作为国有控股公司的审计监督带来许多启发。 二、我国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的经验总结 (一)管理层面的经验 1.充分发挥我国制度优势,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指挥体系 我国每年从上海港进口的集装箱占全国进口商品1/5以上的市场份额,疫情下,为了使港口有序运转,避免造成货物堆积,海关方面只对部分高风险的进口冻品展开抽检和消杀,而大部分集装箱会直接被各省市相关企业提走,进入全国联防联控机制后再做消杀检疫。各部门、各组织协作形成相互支撑、相互配合的防控体系。如果企业在海关的监管下开展了预防性的消毒,那么在企业的检疫证明备注栏会注明“已消毒”;对没有在海关的监管下开展预防性消毒的企业,其检疫证明的备注栏里面没有注明,会由后续的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的地方政府在产品运输环节、掏箱入库环节、产品零售上市等不同环节由相应的政府部门来监督指导企业开展全面的消杀工作。通过建立全国联防联控机制,在各个阶段不同部门各司其职并做好记录的情况下,完全实现了产品在进入市场之前有效的病毒消杀。 2.实施动态化管理与防控 以浦东机场为例,它作为中国民航最大的国际航空货运枢纽,年货运量在全球排名第三,不仅是全球供应链的重要枢纽,而且是国内航空大循环的重要节点。在发现冷链环境具备传播新冠病毒可能性后,海关作为进口货品的首个把关部门,对进口的冷链食品采取了一系列强化源头管控的措施。比如在境外的生产企业发生了员工聚集性新冠肺炎的情况,海关会对该企业采取暂停进口的措施;进口环节如果检测出新冠病毒阳性,海关也会采取紧急的预防措施,暂停该企业的进口申报。这是一种动态化的管理与防控,信息与防控措施都是不断更新变化的。各地海关作为守好国门的第一道防线,致力于加强监测预警和风险布控,而海关总署会实时关注全球不同区域的疫情动态,在每一批货物抵达我国之前,展开多维度交叉风险研判,在全球范围内不断加强源头管控。截至2021年1月13日24时,海关总署已经对39家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及渔船实施了紧急预防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