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中的形声字由形旁和声旁两部分构成,形旁表意,声旁表音(但不等于拼音文字的表音),声旁的表音功能就是所谓谐声。谐声所遵循的基本原则是音近(包含音同),①如果甲字用乙字谐声,甲字和乙字的语音在创造甲字的时代必定相近。因此,利用汉字的谐声,可以反过来推断语音关系,从而构拟古音。例如:“悔”字从“每”声(这一点从文字结构上看毫无疑问),“悔”的中古声母是晓母h-,“每”的中古声母是明母m-。如果该谐声创造时代“悔”的声母是和中古一样的h-,则两字的声母相差过大,绝不能说语音相近;如果将该谐声创造时代“悔”的声母构拟为清鼻音
,则两字的声母相近(韵母当然也相近),符合谐声的音近原则。 利用谐声构拟上古音操作起来并不复杂,麻烦之处恐怕主要还在汉字谐声本身。东汉许慎所著《说文解字》中形声字占总字数的比例超过80%,保存了极为丰富的可资利用的谐声材料,然而《说文》写作的时代距离通常所说的上古音时代(《诗经》时代)有近千年之久,其间汉字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许慎的认识也难免受时代的局限,保存在《说文》里的谐声未必都具有真实性,也未必都能反映上古音的实际情况。如何有效利用汉字的谐声,是上古音构拟中的一个关键问题,本文试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初步的讨论: 一、《说文》的谐声分析多有不可信者,需要加以甄别; 二、谐声具有时代性,利用谐声构拟上古音应考虑到其中的异质成分; 三、必须充分利用出土古文字中的谐声材料。 虽然谐声创造时代(指某一个特定的谐声产生的时代)的声旁和整字的读音肯定是相近的,但随着语音的演变,声旁和整字的读音不相近的情况必定会越来越多,如上举的“悔”字,当
>h-这一音变发生之后,声旁“每”的读音就与“悔”相差很远了。在许慎所处的东汉时期,语音面貌较之先秦已发生了多方面的改变,因此谐声字语音不和谐的现象自然很常见。许慎缺乏语音演变的观念,当面对像“悔”这样并不罕见的谐声字时,他会如何处理呢?理论上他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不把这些字分析为形声字,二是放宽谐声的标准。第一种处理方式确实存在,如“投”字,《说文》分析为从手从殳的会意字,但实际上“投”是从“殳”得声的形声字,可能是因为许慎时代“投”和“殳”的语音已经差别比较大了。第二种处理方式是主要的,如“悔”“肓”“贪”“儒”之类的字,《说文》都分析为形声字,只能是许慎放宽谐声标准的结果。这些字很难分析为会意字,从一般的文字构造规律上看,只可能是形声字,许慎对此应有清楚的认识,由此他必然得出只要声母相近或者韵母相近就可以谐声的结论。“悔”这类字的谐声分析恰好是正确的,但是如果无限地推而广之,依据如此宽松的谐声标准,错误的谐声分析必然不可避免。举例如下: 1.尼,《说文》分析为从尸匕声。按“尼”与“匕”仅韵母相近(均属脂部),声母分别是*nr-和*p-,相差很远,“匕”一定不是“尼”的声旁。林义光《文源》认为“尼”象二人相昵形,实“昵”之本字;②于省吾《释尼》同意林说,并认为“尼”字的构形象一人坐于另一人的背上。③总之,“尼”是会意字,不是形声字,绝对不能根据《说文》的谐声分析而把“尼”和“匕”的上古音构拟得比较接近,也不能认为在许慎时代二字的读音相近。 2.冀,《说文》分析为从北異声。按“冀”与“異”的韵母和声母均不相近。西周金文“冀”作
,而“異”作
,④可知“冀”是一个独体象形字,而非从“異”声的形声字。 3.良,《说文》分析为从畐省亡声。按“良”与“亡”仅韵母相同。甲骨文“良”字作
,⑤徐中舒说象穴居由两个洞口出入之形,即“廊”之初文。⑥小篆从“亡”是字形的讹变。 4.妒,《说文》分析为从女户声。按“妒”与“户”的声母应分别是*t-和
,差别极大,“户”不可能作“妒”的声旁。“妒”有异体字作“妬”(见《玉篇》《广韵》),段注据之改篆形为从石声,可从。从石声的“妬”已经见于清华简《郑武夫人规孺子》简7以及睡虎地秦简,⑦而从户的“妒”尚不见于出土古文字,可证“妒”确实是后出的讹形。郑张尚芳先生据《说文》的诣声构拟“妒”的上古音为*t-qaas,⑧声母为加塞冠音的复辅音,是不必要的。据“妒”本从石声,构似其上古音为*taaks即可。⑨ 5.念,《说文》分析为从心今声。按“念”和“今”仅韵母相近,声母分别是*n-⑩和*kr-,差别极大,“今”不能作“念”的声旁。甲骨文“念”作
,(11)早期金文作
,(12)从倒口(或口)从心,不从今,(13)所以“念”的构形本来会心口相念之意,其为会意字而非形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