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并于2006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修正以来,时隔26年,审计法将迎来全新的第三版。 审计法修订的现实紧迫性 为了加强国家的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的审计法,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已经无法完全满足新形势的发展,亟待修订。正如此前,审计署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中指出,审计法修订十多年来,对于保障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促进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动深化改革,促进依法治国,推进廉政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社会各界对审计工作有了更多期盼,审计理论和实践也不断创新发展,现行审计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亟需修订完善。 特别是在党中央、国务院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赋予审计监督更多新的使命和新的任务的大背景下,现行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的职权和审计方式方法已难以满足审计监督职责的全面覆盖,进而难以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积极作用。因此面对现实的需求,审计法的修订迫在眉睫。 2021年5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修正草案)》。会上,李克强总理强调,“要通过不断加强审计法治建设,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各部门都要依法配合审计工作,自觉接受审计监督”。此外,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表示,“审计法是国家审计监督体系的基础性法律,审计法的与时俱进,不断修订完善有助于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 因此,此次审计法的修订,既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决策部署的需要,同时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既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需要,也是审计机关依法履职的需要。而作为国家法治建设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审计法的修订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促使审计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提升依法审计的能力,提高审计工作质量,进一步实现审计监督的全面覆盖。 审计法修正草案的突出亮点 据公开资料显示,现行审计法共54条,此次修改了49条,删除1条,新增14条,修订后共67条。 5月6日,国常会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修正草案)》保持审计基本制度不变,在宪法和法律框架下扩展审计范围,增加了对除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外的其他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国有资源、国有资产、公共资金和地方银行等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强化审计监督手段,增强审计监督的独立性和公信力,明确要求被审计单位应按规定时间整改审计查出问题,审计机关应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拒不整改或整改时弄虚作假的依法追究责任。 据此,有专业人士从修正草案整体分析认为,此次审计法的修订亮点主要集中在以下七个方面:第一,明确了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明确了中央审计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审计委员会的职责。第二,扩大审计范围,进一步细化审计对象,实行审计全覆盖的监督体系。第三,赋予审计机关依法履职所必需的权限。第四,强化审计监督手段,增强审计监督的独立性和公信力,提高增强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和实际效果。第五,新增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一章,更加注重发挥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作用;同时明确设置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制度。第六,进一步明确违反审计法的法律责任和被审计单位的救济途径。第七,对军地联合审计做出原则性规定。 除此之外,有学者从细节之处,对此次审计法的修订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院长秦荣生指出,此次审计法的修订增加了对地方银行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他认为,近年来,地方性非国有银行等金融机构频发金融风险事故,对广大群众带来重大损失,影响了社会稳定和金融安全。因此,此次修法将地方银行纳入国家审计的对象,有助于健全金融风险预防、处置、问责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则关注到,此次修订增加了对除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外的其他重大公共工程项目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这意味着非政府投资建设,只要涉及公共利益,关系人民生命健康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如体育场馆、影剧院、大型游乐设施等纳入审计监督。除审查项目资金外,更多的是要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问题。 近年来我国一直致力于法治政府的建设,法治对于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审计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纳入法治化建设之中。特别是在新形势下,完善审计法对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更好发挥审计作用意义重大。 2021年是中共中央提出《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实施的开局之年,该规划提出到2025年要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初步形成”目标、2035年要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基本形成”目标,这为审计法治化的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各级审计机关和审计工作人员应该不断强化法治意识,积极主动学习审计法律法规,在审计工作中,应运用法治思维,防范审计风险,坚持依法审计,进而促进审计法治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