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政策与规划理论构建:超越规划和管理的语言治理

作 者:

作者简介:
戴曼纯,男,湖南汨罗人,北京外国语大学中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句法学、第二语言习得、外语教学理论、语言政策(北京 100089)。

原文出处:
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语言政策与规划领域的理论建设是一个值得研究的挑战性问题。文章以语言规划、语言管理和语言治理为核心构念,系统阐述了它们的演变和理论贡献。这三个产生于不同时代和语境的构念既密切相关,不相互排斥,也不相互补充,而是拓展与延伸的关系。自上而下的语言规划重视语言规范、行为和实践。语言管理增加了行为主体的参与过程,将简单管理与有序管理纳入动态循环,使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两种路径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语言治理鼓励多元主体参与互动式管理,超越了传统语言规划和语言管理,理论更加包容。三者形成“语言规划<语言管理<语言治理”的理论演进关系。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21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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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语言政策与规划是传承人类文明且历史悠久的社会文化活动,关乎每个人的生活和切身利益。当今世界有约七千种语言,语言多样性是一种客观现实,语言政策与规划活动还会延续相当长的时间,直至人类完成巴比塔的建造,出现语言全球化和语言大同。对于任何国家,研究如何建设全球化语境下和谐的多元语言生活是一项极具挑战的课题。

      本文从学科建设角度,以语言规划、语言管理和语言治理等核心构念为主线,阐释语言政策与规划领域理论认识的深刻变化,探讨理论建设问题。

      二、语言政策与规划的复杂性和互补性

      现代语言政策与规划始于20世纪60年代,兴起于70年代,学科发展与当时许多亚洲和非洲新兴国家面临国语或官方语言选择和推广问题有关。①传统语言规划一般被界定为研制正字法、语法、词典,为非同质化语言社区的使用者提供指导。②关于语言规划的认识有比较多的阐述。Cooper归纳总结出12种语言规划定义(不在此赘述),③与Haugan的定义大同小异,基本聚焦在规范、标准化、调控语言行为、解决语言问题上,一般没有论及参与者行为和态度、规划实施过程及效果等,为语言管理和语言治理留下了充分的理论发展空间。

      语言政策和语言规划关系密切,但有一定的区别(本文依据引用文献的表述,不做细分)。有学者指出,语言政策是有关权威人士和部门针对语言社区使用语言的形式所做的一切决定,语言规划包括管理语言改革、推广语言、取得并维护权力、决策。④共同点是二者均为权力自上而下运作的社会文化活动。

      (一)语言政策与规划的复杂性

      Johnson在分析不同学者的研究路径时指出,语言政策与规划领域的早期研究以宏观理论模型为主,缺少语言政策实施的具体情况和案例研究。⑤有研究发现,过去的国家语言政策制约了多语教育,将语言小族和小族语言教育边缘化;而国家实施多语政策,拓宽了多语教育和小族语言发展空间。宏观语言政策与社会实践的关系并非线性,亦难预测,因为指导国家语言政策的思想很难坚守如一。⑥受国情、民情和社会发展的影响,语言政策与规划不可能是简单的、单向的线性过程,也不存在普适性理论模式,但涉及共同的理论构念。

      一些国家和超国家组织(如法国、美国、欧盟)曾尝试过不同理论视角和实践路径的语言政策与规划,对学界认识并解读这一不可或缺的社会文化实践提供了弥足珍贵的理论和实践经验。例如,法国过去实施自上而下的语言政策和规划,有组织、有目的、有计划地干预社会语言生活,压制地方语言和方言的使用,后因严苛政策带来负面作用,尤其是受后现代主义思潮及欧盟语言政策的影响,开始转向相对宽松的政策,提倡多元中的统一,理论认识上发生了重大改变。⑦欧盟以尊重语言文化多样性为建盟基石,出于对文化身份和社会整合及团结的考量提倡发展多语能力,尝试多层级的语言生活管理。⑧

      很显然,早期自上而下的做法忽视了社会政治体系的复杂性,忽略语言教育对象的态度和语言习惯,过于相信语言教育政策及规划整合小族语言群体的价值,⑨因而招致批判,其中催生了运用批评理论的历史结构观,关注权力、不平等和社会公正,出现了世界体系论、语言生态观、治理观等⑩。对20世纪70~80年代语言政策与规划研究的反思还演化出语言管理理论,这种脱离对政府的依赖、维护语言小族群体利益的研究思路,试图调和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种貌似对立的语言政策与规划路径。(11)

      区域国别的语言规划实践表明,语言政策及规划具有区域、时代、政治和社会等方面的局限性,任何语言政策制定和规划都必须顺应时代的需要。(12)单一路径的自上而下视角成效有限,过度采用自下而上的路径则可能造成混乱,迟滞多元中统一的实现。任何国家或地区的语言政策与规划都受制于诸多跨越时空的因素(如历史事件、民族构成、人口迁徙及结构、疆域变迁、文化差异等),既要尊重历史传承又要考虑因地制宜,很难将丰满的历史长河与共时的地域差异浓缩在一个同质的理论框架中。因而,随着时代发展,语言政策与规划在理论和实践层面出现革故鼎新。国家层面对语言政策进行调整,也正是出于对上述因素的考量。

      (二)视角的拓展与互补

      作为社会大规划的一部分,恰当可行的语言政策与规划必须综合考虑社会宏观规划、微观层面直接参与者的社会效益(即政策直接影响对象的受益问题)以及学界的研究成果,以便追求效益最大化。不同语境下的语言规划实践折射出认识视角的差异。对于语言规划理论建设而言,不同角度并非矛盾冲突关系,开辟的新路径应该拓宽原有认识,在原有概念的基础上丰富新概念的内涵,即所谓有则拓展,无则补充。

      语言政策与规划可能受以下一种或数种导向的影响:(1)语言被视作问题(因而必须消除语言多样性);(2)语言作为权利(在语言竞争环境中解决语言权问题);(3)语言是资源(促进语言民主,尊重多元)。(13)3种导向并非相互排斥,而是和谐并存。在具体语境下,(尤其是超级)语言多样性给交际带来问题,因此欧盟只确立了24种官方语言,提倡1+2语言学习,机构和组织的语言实践演变出英语、法语、德语3种工作语言。语言作为权利的认识无法消除语言带来的问题,但是可以弥补自上而下语言规划带来的不足。语言作为资源的认识拓展了语言作为权利的狭义认识。

      有学者在评述语言政策与规划发展时指出:(1)早期的语言政策与规划研究主要聚焦于宏观层面的、自上而下的国家语言规划,旨在解决语言问题;(2)后来采取批评话语路径的学者针对语言政策造成某些语言和语言社区边缘化的问题展开讨论;(3)另一种有别于上述两种视角的新思路关注人在政策实施中的能动性,倡导人的能动性在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语言政策应当以实际调查研究和语言生活实践为基础,因而具有动态属性。(14)诚然,第一种视角反映出国家意志,是建设民族国家的有益尝试;第二种视角作为学界和社会大众互动的结果,旨在解决尚未克服的旧问题和亟待解决的新问题;第三种视角表明,语言政策与规划利益各方尝试寻求可接受的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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