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372(2021)02-0073-07 英国经验主义美学家休谟的“美即快感”是公认的主观唯心主义美论,美国自然主义美学家桑塔耶纳的“美是客观化的快感”也是一种主观唯心主义美论,不过后者强调了美的客观性。主观唯心主义美论,就是把美的本质归结为人的意识、人的精神、人的快感。从根本上来看,主观唯心主义美论是错误的。但是,改革开放新时期以来,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这种以快感为底线的主观唯心主义美论,大有复活之势。这是值得注意的现象。“美即快感”“美是客观化的快感”这样的主观唯心主义美论,在学理上、在哲学本体论上的错误是客观存在的,新时期有必要重评休谟的“美即快感”和桑塔耶纳的“美是客观化的快感”,明确快感只是美和审美及其艺术中的一种现象,并不是美和审美及其艺术的本质,还其主观唯心主义美论的本来面目,并肃清其在中国当代美学界的不良影响。 一、“美即快感”是主观唯心主义美论 休谟的“美即快感”论,用一种经验主义的错觉来探讨美的本质,把审美对象的美的属性归源于人的快感,这是一种因果倒置,以果定因的精神本体论,被公认为主观唯心主义的美论。 休谟(1711-1776)是英国启蒙主义时代著名的经验主义美学家,他把经验主义美学的感觉经验论发展到极致,并把经验主义美学的感觉知识论运用到美学领域。休谟以圆为例来表述他对美的本质的解读,他指出:“欧几里德已经充分解释了圆的一切性质,但从未在任何命题中说到圆的美。理由显而易见,美不是圆的一种性质,因为,美不在圆周线的任何一个部分上。美只是圆形在心灵上产生的效果,心灵的特殊构造使它易于感受这种情感。如果你要在圆中找美,不管是用你的感官还是用数学推理在这圆形的一切属性中找美都是徒劳的。”[1]在休谟看来,美的本质是“心灵的情感效果”,而不是对象的属性。休谟从经验主体心理的角度,提出了美是外物的某种形状在人心里产生的某种效果。休谟说:“同一事物引起的不同感受都是正确的:因为感受并不体现任何事物的内在属性;它只标志事物与人的心灵中间的一种合拍状态或联系;如果这种合拍状态实际不存在,那么根本就没有产生任何感受的可能。美不是客观存在于任何事物中的内在属性,它只存在于鉴赏者的心里;不同的心会看到不同的美;每个人只应当承认自己的感受,不应当企图纠正他人的感受。想发现真正的美或丑,就和妄图发现真正的甜或苦一样,纯粹是徒劳无功的探讨。”[2]休谟对于美的认识是:事物本身没有绝对的美可言,当我们说某一事物是美的时,是因为事物与审美主体构成了一种关系,也就是说,美具有相对性。他说:“美与价值都只是相对的,都是一个特别的对象按照一个特别的人的心理构造和性情,在那个人心上所造成的一种愉快的情感。”[3]109休谟对于美的本质性的认识带有明显的折中性,他明确了美的本质既离不开主观因素,又离不开客观因素,其中主观因素是基本的。休谟的观点是从主观精神世界探讨美的本质的经典论断。休谟的“美即快感”,明显是主观唯心主义美论,不过,由于他的论证过程是经验主义的,而且他是从美的相对性和“美的趣味无争辩”这样一些尽人皆知的美和审美及其艺术现象入手的,颇有迷惑性,不仅让高尔泰等人为之着迷和张目,而且,至今仍有不少的人把快感当作是美的本质的重要根据,甚至唯一的根本根据。 首先,休谟的“美即快感”,从经验事实出发,抓住了美和快感的联系,可以使人们产生共鸣和认同。当人们看到一个美的对象时,不论它是一片风景,还是一个美人,或者是一个精致的花瓶,抑或是一首精美的诗或者一幅画,或者是一段精美绝伦的舞蹈或乐曲,都会产生一种愉快的感受。这是人之常情,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普遍现象,所以,许多人见到“美即快感”会本能地产生共鸣和认同。休谟正是抓住了人类的这种经验事实和心理现象来论证“美即快感”。而且,从古至今,许多美学家也都论述过美与快感的这种关系。比如,古希腊动摇于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的美学家亚里士多德说过:“美是一种善,其所以引起快感正因为它是善。”[3]41他还认为,不同的艺术产生不同的快感[3]43。古罗马诗人、美学家贺拉斯说:“诗人的愿望应该是给人益处和乐趣,他写的东西应该给人以快感,同时对生活有帮助。”[3]45意大利文艺复兴时代戏剧家美学家马佐尼说:“诗是一种摹仿的娱乐。”[3]74德国启蒙主义美学家沃尔夫说:“产生快感的叫做美,产生不快感的叫做丑。”[3]88意大利启蒙主义美学家缪越陀里说:“我们一般把美了解为凡是一经看到,听到或懂得了就使我们愉快、高兴和狂喜,就在我们心中引起快感的东西。”[3]89-90英国经验主义唯物主义美学家博克说:“我们所谓美,是指物体中能引起爱或类似情感的某一性质或某些性质。”[3]118法国启蒙主义哲学家、文学家、美学家伏尔泰说:“要用‘美’这个词来称呼一件东西,这件东西就须引起你的称赞和快乐。”[3]124德国古典美学的奠基者、主观唯心主义者和不可知论者康德说:“美是无一切利害关系的愉快的对象。”“美是那不凭借概念而普遍令人愉快的。”“美是不依赖概念而被当作一种必然的愉快底对象。”[3]154.158.164法国19世纪折中主义哲学家美学家库申说:“美的定义在于一切在感官上产生愉快印象的东西;一样令人愉快的东西,尽管它只使一个人愉快,尽管它在全人类面前,显得十分丑,但它有正当理由应该被得到愉快印象的人称为美。”[3]230俄国革命民主主义、人本主义唯物主义美学家车尔尼雪夫斯基说:“美的事物在人心中所唤起的感觉,是类似我们当着亲爱的人面前时洋溢于我们心中的那种愉悦。”[3]242俄国伟大现实主义作家、美学家列夫·托尔斯泰说:“‘美’只不过是使我们感到快适的东西。”[3]261德国主观唯心主义哲学家美学家里普斯说:“一切审美的喜悦—都是一种令人愉快的同情感。”[3]272像这样的论述还可以找到很多。这就足以证明,休谟的“美即快感”是有着大量的经验事实根据的。不过,他忘记了,引起人类快感的对象并不仅仅是美,可以说,凡是能够满足人的需要的对象都可以引起人们的快感。因此,不仅真、善、美作为价值可以引起人们的快感,而且食物、饮料、受到表扬的事件等等都可能引起人们的快感。所以,康德在纠正休谟的主观唯心主义的“美即快感”时首先区分了生理性的快感与精神性的愉悦,然后又从“四个契机(要素)”进行“美的分析”,从而把美规定为:无利害关系的、不依赖于概念的普遍令人愉快的东西、不依赖于概念的必然令人愉快的东西,无目的的合目的性的东西,尤其是用“审美无功利性”来区分美与善和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