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构康德的美学观

作 者:
尚杰 

作者简介:
尚杰,中国社会科学院 哲学研究所,北京 100732 尚杰,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研究方向:法国哲学、后现代思潮。

原文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内容提要:

德里达对康德美学观的解构,认为康德把“先验判断”视为一个已存的框子,这个框子与具体的审美经验脱钩,在美的分析四个方面,用概念分析的方法参与无概念的审美愉悦。但是,解构的艺术认为,框子并不是中心,而处于边缘,它的审美趣味并不遵循康德的演绎逻辑,而是处于“延异”或增补性的逻辑过程。在此,德里达与康德的争论,代表了后现代哲学向德国古典哲学的挑战。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21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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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02;B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0246(2021)01-0059-08

       德里达极少专门用一本书的篇幅讨论艺术,因此他的《绘画中的真相》一书,是了解解构艺术最重要的著作,它不属于通常所谓的艺术评论,而是一本纯粹的哲学书,是一本讨论艺术的哲学基础的书。该书最为精彩的部分是对康德的美学观的解构,它是一场发生在德国古典哲学与后现代哲学之间的激烈辩论,但却是以阅读理解的形式实现的,显示了德里达的一贯解构式阅读风格,就是让被阅读的本文自己解构自己的内容,在不知不觉中,发生含义的消解与转向。

       康德的美学观,集中体现在他的“第三批判”即《判断力批判》一书中。在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内部,我们的判断能力是在先验原则之后出现的。“判断力”被单独拿出来写成《判断力批判》,虽然表面上是在讨论美与艺术,似乎与认识论脱钩,但在德里达看来,这是一种假脱钩,在这部著作中,康德实质上仍旧以“认识论”的姿态讨论艺术,它是康德纯粹哲学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属于形而上学。康德哲学中的矛盾,在“第三批判”中最为明显,就像他关于美的一个著名定义“无目的的合目的性”一样,“目的”被说了两次,仍旧是目的,所谓与前面的目的不一样,显示了康德想使美脱离认识的愿望。理性与认识脱钩,却又保存着理论性话语的基本姿态,即抽象的普遍性(话语)。这已经是矛盾。另一处矛盾就更为明显,美或艺术无法回避愉悦与愿望的问题,正是这样的问题使康德考虑到它们不属于认识论,但他为了保持哲学体系的一致性,绝不肯把愉悦问题还原为纯粹经验体验,而要纳入先验哲学之内,但是一旦这样,愉悦的问题就悬在空中了,它只涉及美的形式而回避关于美的内容,德里达对康德美学观的解构,正是由此出发的。

       德里达写道:“欲望、愉悦与不愉悦,这些问题也正是脱钩的问题,它本身就是表示脱钩。”①这里所谓脱钩,就是说美的体验的本质,对于美的具体对象本身不感兴趣的态度。现在有两种可能性:实存的可能性与形而上学的可能性。康德用建筑艺术作比喻:一个纯粹的哲学家,应该认为形而上学的工作就相当于有才华的建筑师,有出色的建筑技术,绘出一个艺术空间,而这首先要打好地基。在康德看来,所谓纯粹理性批判,就是说我们的判断力要根据先验原则建立起来,先验原则就是地基。但是显然这里出现了某种不协调,美的判断不属于认识判断,而原本对认识论有效的先验原则,现在如何对于美的判断同样有效呢?如果同样有效,不仅需要重新理解先验原则,而且康德陷入了某种“没有脱钩的脱钩”的困境之中,但康德强意为美学设定先验基础,德里达认为这是一种形而上学的暴力,它来自一种任意的虚构。也就是说,审美的基础来自一种先验的判断力,而先验绝不同于经验,可是先验原则或者范畴只是某种形式,那么审美判断只停留在形式,并不提供审美经验的具体内容。

       德里达对康德美学观的质疑,就是质疑作为地基的先验形式,这种先验的普遍性原本来自康德的一个隐喻或者类比——建筑。在之后的分析中,德里达认为这个地基绝非清晰可辨,它是一个无底深渊。隐喻,或者说整部《判断力批判》(艺术哲学)相当于建筑艺术。在康德那里艺术的愿望成为构建基础的愿望,理性的愿望,不是经验的愿望,因为经验的愿望之危险性,就在于纯粹经验杂多导致某种任意性,就像是经验的无底深渊,因为它没有先验性作为前提或者地基,从而无法掌控。但是,就像德里达在其《哲学的边缘》中曾经尖锐分析过的,概念起源于经验,或者更确切地说,柏拉图的“理念论”来自其著名的“洞穴之喻”,这就像说形而上学只不过是抹去了原本存在着头像的硬币,变得光秃秃的看不出硬币上原本具有图案,从而整个形而上学的历史,就像是蘸着白墨水书写的“白色的神话”,这种批判也适用于康德:所谓普遍的先验原则其实是一个无底深渊,而深渊就是隐喻,康德自己已经把艺术哲学比喻为建筑艺术,德里达称之为“理性的隐喻”②。它是康德先验原则的愿望中的愿望——地基的愿望,这就使得愿望具形化了。“理性的愿望就是作为被奠基的(建筑)结构的愿望。”③

       在康德的知性理解力中,我们发现了先验概念,而审美判断力使用—应用先验概念,但这是一些空的概念,它并不实现认识。先验概念为审美判断力提供使用规则,这些规则不包含任何对象性。在德里达看来,这属于德国观念论的传统,不仅黑格尔甚至海德格尔,都没有脱离这个传统,这是从询问“美的方式”看出来的,他们的艺术哲学是“关于”美的话语,问“什么是美”或者“艺术作品的起源”,在这里的“什么”和“起源”都属于广义上的观念性的询问,标志在于它们只是形成判断,受困于“对立概念”,而没有进入美的艺术自身。受困,就是认为难题在于回答美是客观的还是主观的,但在德里达看来,无论回答美在于主观还是客观,其实它们所遵循的普遍原则在性质上一样,也就是为美下一个定义,它使我们知道了什么是美,而美的多样形态只是美的定义之下的例子,而例子本身是无所谓的。

       更大的困难在这里,德里达写道:“尽管审美判断不属于认识,然而作为判断,它们只属于认识能力。审美判断根据先验原则,和愉悦与否之间建立起关系。”④那么,康德事实上将认识与愉悦与否联系起来,而这违背了他的本意,也许正是由于看到了这样的困境,才想尽各种办法加以摆脱,其中著名的就包括美在于“无目的的合目的性”。但“无目的”或者“无概念”就能摆脱认识论的嫌疑吗?12个先验范畴已经作为工具思考审美判断了,但是困境在于康德认为:“如同审美判断表明的,我们不能将美交付于概念规则……而要分析形成审美判断的可能性、普遍的什么对象的可能性之条件。”⑤在这里康德说的很空洞,这空洞,德里达换一个词说康德审美判断的先验性,它是一个框子(cadre),留下的是空白(lacunaire),它涉及审美快感,这是一种非常奇怪的快感——它不是私人的亲身体验,而是某种可以普遍传达的快感之纯粹思想,纯粹快感不过纯粹思想而已。说它是快感的快感,也于事无补,因为其中抹不掉判断系词“是”(being)。这种古怪的难以理解的快感既不能与身体的快乐挂钩,也不能与概念挂钩,它既不在天上,也不在地上,那么它在哪里呢?它是一个谜,它被写出来、被读到、被理解,如此而已。这种快感存在着,但并非像一本书的实存。如果说我沉浸于一本书的装潢颜色,这在康德看来是不可思议的,因为这就把主观与客观的对立关系消解了,使两者彼此相互包含—给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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