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一百年中,有三个关键概念在美学论争中起着重要作用,这就是“他律”“介入”和“为民”。三个概念都与马克思主义美学有着密切的关系。马克思主义最初作为一种社会批判理论进入中国,它在美学中也起着对既有美学观念进行批判的作用。然而,仅仅进行社会批判和思想批判是不够的。正如毛泽东所说:“我们不但善于破坏一个旧世界,我们还将善于建设一个新世界。”①在美学上也是如此。马克思主义既是一种批判的理论,同时也是建构新的美学体系的思想依据,是百年中国美学发展的动力源。 一、自律与他律 在过去一百年中,自律与他律在中国美学的发展中相互交替,此起彼伏,形成双重变奏。 “自律”(autonomy)这个概念的基本含义是“自我管理”和“自我立法”。它在艺术上的使用历史悠久,最早可溯源到古希腊时期。当柏拉图区分“三张床”,即理念或理式的床、现实生活中木匠打造的床和画家所画的床,从而将艺术看成仅仅是外观的摹仿之时,就在暗示一种艺术的自主或自律。在现实生活中,木匠打造的床千差万别,它们之间尽管有所不同,毕竟属于同一个存在论层面,是用来睡觉的现实的床。它们与画家所画的床有别。通过摹仿,画家所画的床可以与木匠打造的床非常相似,甚至使人产生错觉,以假乱真。但假的真不了,它们之间有根本性的区别,属于不同的存在论层面。由此开启了最早的艺术与非艺术的区分,也成为艺术自律思想的最早源头。亚里士多德谈到悲剧要有开头,有中间,有结尾。这是一种有机整体观念,悲剧的美学要以这种整体观为依托,由此,自律观念获得清晰的表达。一部悲剧,或者说任何一部艺术品,都有着自身的整体性。它不是现实生活的一部分,而是像一个有生命之物一样,有着自身的内循环系统。 到了18世纪中叶,法国人夏尔·巴托提出将诗、绘画、雕塑、音乐、舞蹈等艺术门类放在一起,构成“美的艺术”(the fine arts)的组合,并将它们归属到同一原理之下②。由此,相应地产生了一些社会机构和教育机构,从而使艺术成为一种独特的文化实践活动,而不像此前那样向外在的政治或宗教权力寻求合法性或庇护。差不多同一时期,德国人鲍姆加通提出了作为哲学新的分支的“美学”(aesthetics),以对审美经验作系统的研究③。除了这两人,意大利的维柯提出“诗性思维”;英国的夏夫茨伯里提出“审美无功利”和“内在感官”的概念;休谟对“趣味”进行论述;博克将“崇高”与“美”对立,从而构成相反相成的局面。18世纪是众多美学概念形成的时期,而这些概念都与自律有关④。 这使人产生一个错觉:对于美学这个学科来说,自律似乎是与生俱来的。到了康德那里,他从审美的角度进入美的分析,认为审美愉悦是知解力与想象力的和谐运动,只与对象的形象有关,而不涉及作为认识对象的事物的概念,也不涉及作为欲望对象的事物的物质特性。席勒进一步发展了这种自律的理论,认为审美的对象是“活的形象”。此后,这种理论在19世纪随着浪漫主义运动、审美主义美学的出现而得到进一步发展。在20世纪,克莱夫·贝尔和苏珊·朗格所主张的“有意味的形式”,英美新批评所主张的文本独立,以及在语言学影响下出现的俄国形式主义与法国结构主义,都延续了这种自律的传统。 在美学领域中,自律传统源远流长、根深蒂固,但同时也潜藏着一种反自律的暗流。当柏拉图认为艺术是“第三张床”时,他一方面论证了艺术在性质上是自律的,另一方面也从认识和道德的角度对艺术提出了谴责,反对不敬神和不赞颂好人的作品,主张艺术要服从于某种外在于艺术的社会力量,要由“立法者”对艺术进行管理和检查。当贺拉斯主张“寓教于乐”时,他将具有自律性质的艺术的愉悦,与外在于艺术的教化作用结合了起来。 18世纪至19世纪,美学家们通过对自律的追求而建立起现代美学体系,与此同时和稍后,一些左翼的、致力于社会改造和社会进步的思想家指出了艺术他律的一面。例如,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圣西门认为:“在清除了封建主义和教会主义以后,艺术家将同工匠、学者和科学家一道,是社会进步和一般社会幸福的贡献者,他们的作品将由于其真正的价值而得到同行及追随者们欣赏。”⑤让-马里·居约则提出:“真正的艺术不追求外在的道德和社会的目的,但其本身却有着深刻的道德性和社会性,这种道德性和社会性给予它以健康和活力。”⑥英国学者威廉·莫里斯受社会主义思想影响,对艺术与社会隔离的状态不满,提出:“只有制度上的根本改变才能将艺术带回到人的日常生活之中,使人为与他的人的状态相匹配的形式所围绕,并使他成为一位艺术家。”⑦这些思想家认为,艺术与社会的分离,是那些使他们感到不满的社会状态造成的。在理想的社会中,艺术应该与社会重归统一,艺术促进社会的进步,社会的进步有益于艺术的发展、与艺术和谐统一。这些思想虽然只是一些空想,但从克服艺术与社会的分离的角度看,是有着积极意义的。 美学和艺术要发展,就需要在内部进行深耕,自律的观念能为这种追求提供动力。一些人以艺术为目的,追求“为艺术而艺术”,这是以艺术本身的精致和完美为目的。这或许也是一种专业精神,以本行为本位。这是人之常情,也是一个普遍现象。然而,艺术品毕竟只是一种产品,艺术家也是人类各种劳动分工中的一种。审美和艺术固然有其独立性,但归根结底要随社会的发展而变化,同时,艺术家也是生活在社会中的人,要针对发展中的社会发出自己的声音。因此,他律的思想总是与自律的思想同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