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与创新:清末北京官话的域外传播模式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美兰,香港浸会大学文学院(香港 999077)。

原文出处: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北京官话地位的确立,与海内外官话的传播模式紧密相联。在中国本土,清朝的《圣谕广训》白话宣讲运动、《清文指要》满汉双语教学、“正音运动”与闽粤方言区正音馆的设立等等,促使官话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的推广传播。同时在南方工作的西洋人认识到北京官话的地位,在根据当时本土官话代表教材的基础上进行外文翻译、直接引用或改编加工而形成了符合北京官话的口语教科书,这个过程加速了北京官话的海外传播,为北京官话地位的确定提供很好的媒介。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21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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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语有“书面语”(Written Language)和“口语”(Spoken Chinese)两种。“口语”又分为“官话”和“乡谈”两种。“官话”则有“北官话”和“南官话”之别。整个明朝和清初,南京官话是官场和知识分子阶层的主流官话。明末清初传教士写的一批语言学著作,正反映了当时中国仍以南京官话为共同语的阶段,《华语官话语法》《汉语札记》这些著作里已经点明了这一点。由于清人入关后政治上对北京产生了强劲的冲击,语言上反而起了推进统一的作用。到了康乾盛世,北京话已经趋于稳定和定型。雍正年间(1728年),开设正音馆,雍正推广官话的目的,是使朝廷的旨意能准确无误地传达下去,官民皆知,以巩固自己的统治。此后刊行的《正音撮要》《官音汇解》《正音咀华》是推广以北京话为代表的官方标准语。19世纪末随着形势的变化,清朝官场改行北京话(当时也称“清话、京语、京话”),确立北京官话为国语正音,以北京话为基础的标准语的北京官话地位才迅速抬升。张卫东从共同语的语音标准角度论证了汉语官话分为南、北两系,大约是1850年前后北京官话才取代南京官话成为汉语共同语。张卫东所依据的材料中,包括了《语言自迩集》。①郭锐等依据《官话类编》等一批材料,从词汇和语法的角度论证了汉语共同语在晚清时期经历了从南京官话到北京官话的转变,并指出清代民国时期的汉语共同语经历了三个阶段:南京官话(1850年以前)、北京官话(1850年-1911年)和南京官话成分渗透进国语(1912年-1949年)。②两位专家都自然地把1850年作为一个时间节点。

      那么,1850年前后的北京官话是如何传播的?有没有一些模式可以借鉴?北京官话地位的确立,在中国本土的传播可以追溯到雍正年间的设立,在海外的传播可以追溯到早期来华西洋人的北京官话学习。本文立足于早期域外北京官话教材编写这一角度,观察北京官话的海外传播史。清末域外北京官话教材充分结合了中国本土同类教材加以继承与创新编成,这批口语教材的记述可靠,可以用来研究清末北京官话。

      一、《正音撮要》(1810年)与罗伯聃的The Chinese Speaker(1846)

      (一)罗伯聃与北京官话

      说到早期北京官话的海外传播,我们不得不关注英国人罗伯聃(Robert Thom,1807-1847),学界也有译作“罗伯特”。威妥玛(Thomas Francis Wade)在《语言自迩集—19世纪中期的北京话》第一版(1867年)《序言》中专门介绍过这位当时在南方的汉学家:“惟一一位讲北京官话的有名望的汉学家是罗伯聃先生(Mr.Robert Thom)。”③罗伯聃在1834年-1840年一直在广州工作,而且他曾于1840年与他的中国老师“蒙昧先生”(Mun Mooy Seen-Shang)合作翻译出版过《意拾喻言》。④《意拾喻言》即是《伊索寓言》的早期中文翻译本。这为他后来编写汉语教科书和描写汉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他编写的北京话口语教材The Chinese Speaker(《中国话》),⑤大概是目前能见到的西方最早用来教授北京话口语的汉英对照双语体课本。也许大家会问,罗伯聃一直在南方的广州工作,为什么会编北京官话的教材呢?带着这样的问题,本文仔细分析了这本教材的内容,从中找到了答案。与此前中国南方读书人进行的正音运动密切相关。

      (二)正音运动与北京官话

      “正音运动”是雍正六年(1728年)⑥至乾隆末年(1795年)期间,在闽粤两地进行的以北京话为目标的正音教育运动。清人俞正燮《癸巳存稿·官话》:“雍正六年,奉旨以福建、广东人多不谙官话,着地方官训导,廷臣议以八年为限,举人、生员、贡、监、童生不谙官话者,不准送试。”⑦其间涌现了一批教授官话的正音书馆、正音书院、正音蒙馆,陆续撰写、刊出了一系列的官话正音读本。据周晨萌统计,雍正至同治年间,针对闽粤地区推行的正音书大致有:袁一州《官语详编》(1729年)、张玉成《南北官话汇编大全》(1785年)、蔡奭《新刻官话汇解便览》(1794年)、高敬亭《正音撮要》(1810年)、⑧莎彝尊《正音辨微》(1837年)、莎彝尊《正音咀华》(1853年)、莎彝尊《正音切韵指掌》(1860年)、莎彝尊《正音再华》(1867年)、潘逢禧《正音通俗表》(1870年)等。⑨这些官话读本都是以教授北京官话为目的的。正如高敬亭《正音撮要》云:“一县之中,以县城为则;一府之中,以府城为则;一省之中,以省城为则;而天下之内,又以皇都为则。故凡措绅之家及官常出色者,无不趋仰京话,则京话为官话之道岸。”⑩王照在其《官话合声字母·新增例言》中说:“语言必归划一,宜取京话,因北至黑龙江,西逾太行宛路,南距扬子江,东傅于海,纵横数千里,百余兆人,皆解京话(北京官话)。”又说:“京话推广最便,故曰官话,官者公也,公用之话。”(11)创制“江苏新字母”的朱文熊,起先是用它拼写“吴音”的,后又增“官话音方案”,那是因为“官话”为“各省通行之话”。当时的《竞业报》载有一篇署名大武的文章,题为《学官话的好处》。(12)

      (三)《正音撮要》与北京官话

      黄薇全面介绍了《正音撮要》的版本、语音系统以及词汇系统,指出其语音系统主要记录的是清代中后期读书音与口语音并存的北京官话音,其词语系统主要记录了清代中后期以书面语词为主、兼有部分口语词的北京官话词语,其中亦载有一些南方官话词语。(13)我们对《正音撮要》“习话定式”20段进行阅读,的确文选中早期北方话特征的词使用普遍。同时,还有一个特别能反映北京官话的地方是,《正音撮要》中的58段《问答》有13段被北京官话《官话指南》(1881)第1卷《应答须知》第33段-45段所采用。《正音撮要》由浅入深、由短而长的编撰体例对北京官话《语言自迩集》教材也起了一定的示范作用(详见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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