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文化特質的學術認知

作 者:

作者简介:
朱壽桐,1986年、1993年在南京大學分別獲得文學碩士和博士學位,曾任南京大學教授、浙江師範大學文學研究所所長、廣東省“珠江學者”特聘教授、暨南大學現代文學研究中心主任;現爲澳門大學特聘教授、中國歷史文化中心主任,主要從事漢語新文學和現代文化研究,代表性著作有《殉情的羅曼司—創造社的文學傾向》《中國新文學的現代化》《新月派的紳士風情》《中國現代文學範疇論》《中國現代社圑文學史論》《新人文主義的中國影迹》《中國現代文學文化史》等

原文出处:
南国学术

内容提要:

澳門文化的總體特色是,華洋雜處、族群衆多的社會形態,多元宗教、多種語言的社會結構,時代悠久、盤根錯節的歷史淵源。如果從類型構成分析澳門文化,則可以根據其基本屬性把它分爲“中華文化”“外來文化”和在歷史演進中形成的“中外混成文化”三種;而在這三種屬性之下,又不均勻地展開着五個文化類型,即語言文化、歷史文化、民俗文化構成的社會歷史的文化類型,思想文化、藝術文化構成的精神創造的文化類型,政制文化、教育文化、宗教文化構成的上層建築的文化類型,建築文化、裝飾文化、飲食文化構成的物質經濟的文化類型,衛生文化、競博文化、傳媒文化、行爲文化構成的生活方式的文化類型;這五個文化類型,又通過近一百二十種文化現象予以呈現。如果再藉助社會人口結構、文化習慣的“巨系統”作統計觀察,佔據主流位置的始终是中華文化。在澳门,中華文化與包括葡國文化在內的其他外來文化是一種並存、相容的關係,而不是像許多人所理解的那種“相融”關係。在澳門歷史上,中葡文化或者說中西文化並存交流甚至交相對流,都是可能的或必然的現象;但如果說成是“交融”“雜交”“彼此融合”,也就是說達到文化基因的重新組合,那是很難的情形。西方文化、葡國文化在澳門不僅不能通過“交融”“融合”的方式挑戰、消解中華文化的主流地位,而且它們作爲“多元文化”在澳門的“並存”關係,也屬於中華文化主流存在的一種特色性的形態與方式。也就是說,多元文化並存交流的歷史形態和當代生態,同樣體現着澳門中華文化主流特質的一種特性與風采。中華文化天然的包容性,決定了它在澳門既具有社會本質性的質地,又具有超越性的優勢。它能像吞吐萬象的大海一樣容納各種河流甚至是河流中的污濁,也能像莫測高深的森林一樣吸納各處歸巢的倦鳥或者各色多姿的繁花。這種多元並存、多元交流的文化,是它的本相,是它的特徵,是它的面貌,是它的特質性體現。


期刊代号:D424
分类名称:台、港、澳研究
复印期号:2021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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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門雖小,卻是一個有文化的地方,並且富有自己的特色;澳門文化的特色是,華洋雑處,中葡交並,東西交流,多元共生;澳門文化巨大的包容性不僅在於無問西東、無論教派,還在於優劣並存、良莠雜陳……這些幾乎可以說是澳門研究者、關注者的共識。不過,這樣的共識所反映和描述的都是澳門文化的特色,如果聚焦於澳門文化的特質,問題就顯得較爲複雜。大多數研究者更願意將澳門文化的特色模糊爲甚至等同於澳門文化的特質,這導致關注澳門文化的讀者多將澳門文化的特色當作特質,或者根本就不在乎、也無興趣去深究澳門文化的特質。

      對於像澳門文化這樣歷史資源十分豐富、內涵構成非常複雜的文化形態來說,必須從特質性甚至本質性方面加以把握,纔能達到文化歷史認知、現實認知的精準度和深切度。這既要防範那種以特色代替特質的學術傾向和文化傾向,也應警惕那種將文化特色誤當作文化特質或者以文化特色認知含混於文化本質認知的粗概的學術把握方式。

      一種有價值的文化形態必能顯示其獨特的文化內涵和文化特色,這樣的特色足以能廓清它與周邊文化形態的區別性,顯示其自身的獨特魅力。但這樣的特色認知並不能取代這種文化形態的本質認知,因爲一種文化的本質特性代表着這種文化的基本質地和基本傾向,體現着這種文化的本質方面的特性與定位,是把握這種文化的核心價值和魅力資源的關鍵路徑。文化形態與其他社會意識形式一樣,其特質與特色的關係是一種基本的哲學範疇。文化特質是決定性的,是本體性內涵要素的呈現,而文化特色是被特質所決定的,是特質的一種外化呈現的樣態;文化特色的揭示可以反過來推導文化特質的基本風貌,文化特色的顯現勢必指向文化特質的價值內涵。

      一 澳門文化的形態特徵與生態分佈

      要釐清澳門文化的特質甚至本質,還必須從釐定澳門文化的諸種特色開始。因爲,文化特色常常寓涵着文化特質,文化特色是文化特質的外在表現;同時,一定的文化特色有時可能掩蓋相對應的文化特質,甚至誤導人們的文化認知,讓人們對文化特質的認知走向相反的方向。

      澳門文化的特色當然是源於澳門作爲華洋雜處、族群衆多的社會形態,多元宗教、多種語言的社會結構,時代悠久、盤根錯節的歷史淵源,這些不單是澳門研究者可以如數家珍、娓娓道來,即便是對澳門粗有瞭解的讀者也能大致說出其中的原委。有學者概括,澳門至少存在着“華人文化,葡人文化(包括土生文化);有傳統文化與時興文化;有純粹文化與通俗文化;有宗教文化,建築文化、語言文化、法律文化、風俗文化、體育文化、飲食文化、節日文化、節令文化;還有澳門特色的博彩文化;華人文化中還有龍舟文化、天后文化、觀音文化、關公文化等”①。一些研究者試圖以窮盡列舉的方式研究澳門文化的各種現象,但總是難以真正完成,因爲“文化”範疇過於寬泛,澳門文化的構成無論其歷史還是來源都十分複雜,於是,像這樣的列舉雖然顯得非常雜多,其實還是遠遠不夠;於是,有人從不同角度涉入澳門文化的話題,引發出不同的文化觀察和文化命名,不僅有時興文化與傳統文化之分,也有中國文化與葡國文化之分,還有殖民地文化與移民文化之分,另外從文化品性上來判斷,還有優良文化與劣質文化、積極文化與消極文化、正面文化與負面文化之分等等,但這些都是文化評論和文化品相分析的結果,實際上已經離開了澳門文化的類型構成。

      學術事實證明,關於澳門文化的個案性列舉,衹可能越來越多,越來越龐雜,越來越繁複,終至越來越含混,也可能導致越來越雜亂無章。應該將紛繁複雜的澳門文化通過類型構成進行層次分析和邏輯分類,這樣纔可能避免個案列舉所造成的淩亂與漫無頭緒。從類型構成來分析澳門文化,似應根據基本屬性分爲中華文化、外來文化和在歷史演進中的中外混成文化這三種屬性;而這三種屬性之下,又不均勻地展開着五個文化類型,即語言文化、歷史文化、民俗文化構成的社會歷史的文化類型,思想文化、藝術文化構成的精神創造的文化類型,政制文化、教育文化、宗教文化構成的上層建築的文化類型,建築文化、裝飾文化、飲食文化構成的物質經濟的文化類型,衛生文化、競博文化、傳媒文化、行爲文化構成的生活方式的文化類型(參見表1)。

      

      按照表1所示,澳門文化具有三種屬性,五種類型,十五個文化類別,近一百二十種文化現象。當然,這樣的統計仍是粗概的,因爲不少文化現象未能囊括其中,有些衹是代表性的列舉。例如,語言文化類型中的“其他語種文化”,在澳門實際上難以盡述;再如,宗教文化類型中,外來宗教文化也不僅僅是天主教、基督教文化,至少還有伊斯蘭教文化、巴哈伊教文化等等,品類繁多的民間信仰尚未核計在內。從文化形態的概念層次而言,澳門最具醒目特色的是“政制文化”“競博文化”,這兩個概念有爲澳門文化量身定制的意味。

      澳門以“東方賭城”爲俗稱,“博彩文化”概念爲許多研究者所認同。實際上,澳門是一個典型的東方冒險家的樂土,除了博彩以外,澳門在相對漫長的歷史文化積澱中還有擂臺文化,金庸武俠小說的重要生活與素材起源便是澳門的打擂文化。有資料表明,1954年,香港白鶴派代表陳克夫與香港太極派掌門吳公儀在澳門設擂臺比武,而且大肆宣傳,動用何賢親臨裁判,此事哄動當時的港澳兩地,更成爲武俠文化的一種誘因。②擂臺賽是一種競技比賽的傳統樣式,迥然不同於博彩文化以“運氣”一博勝負的運作方式,不過同時又帶有一定的競博色彩,所以應該被概括爲競博文化。此後,澳門持續了較長時間的國際賽車運動,也同樣顯示着這一特定區域的競博文化的內涵。毫無疑問,澳門的競博文化更多地打上了傳統民間文化的烙印,中華文化的主流位置同樣得到明顯的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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