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F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502(2021)03-058-014 在2015年7月1日颁布施行的《国家安全法》中,我国将“国家安全”定义为国家在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国家安全”丰富的内涵和外延决定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实现既要重视外部安全,也离不开内部安全。“对内求发展、求变革、求稳定,建设平安中国”①的内部安全,包含了对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建设的讨论。近年来,“占中”事件、“旺角暴乱”“修例”风波等严重破坏“一国两制”原则的事件频繁上演,对特区繁荣稳定和国家安全建设造成了严重威胁,由此也更加凸显了特别行政区安全建设任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公报提出,要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管制,建立健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2020年6月30日公布和实施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以下简称“《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更是为新形势下确保“一国两制”事业行稳致远、维护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和法治秩序提供了法律支撑和保障。② 回顾《澳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以下简称“《澳门维护国家安全法》”)的立法过程,澳门特别行政区在回归前有关国家安全的规定主要集中于1886年的《葡萄牙刑法典》,该法典保护的是葡萄牙的国家安全利益③,在澳门回归后不再适用于当地。彼时,澳门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立法出现空缺,虽然有《澳门刑法典》第五编对“妨害本地区罪”的规定,但仍然无法满足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的需要。为落实《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23条规定,2002年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将国家安全立法纳入特区政府立法工作计划。④2003年,受香港“七一”游行影响,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基本法》第23条的立法工作也暂缓进行。2008年10月22日,时任澳门特首何厚铧先生重启《澳门维护国家安全法》法律草案的公开介绍及咨询会,并听取了相关界别及团体针对法律草案的建议。⑤该法案分别于2009年1月6日和2月25日在澳门立法会获得一般性通过和细则性通过。⑥3月2日,正式刊登《澳门维护国家安全法》政府公报,并于翌日生效。此后,为了配合《澳门维护国家安全法》的实施,澳门特别行政区在维护国家安全的司法组织制度和行政机构设置上跟进了工作,标志着澳门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制度保障体系的初步建立。在这一背景下,总结澳门回归20多年来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成就,分析澳门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立法实施现状,有助于探讨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立法的优化思路和未来发展方向,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平稳定和繁荣发展保驾护航。 一、澳门特别行政区在维护国家安全立法上取得的成就 国家安全体制是国家安全管理具体制度和行为规范的总和,其目的是确保国家拥有长期安全状态和能力提供制度支撑。⑦因此,澳门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体制并非仅牵涉单一的国家安全刑事法或规定国家安全机关职能的行政法规,而是囊括了基本法、刑事法、行政法和其他领域立法,包含了行政机构设置及司法程序配套机制在内的制度和规范总和。在澳门回归后20余年的法治化进程中,特别行政区政府逐步推进国家安全领域的立法任务及行政和司法配套机制的完善工作,并取得了较大成就。 一是制定《澳门维护国家安全法》并建立了以该法为中心的国家安全法律体系。该体系主要包括作为国家安全立法法理依据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国家安全刑事领域、行政领域及军事领域立法。除《澳门维护国家安全法》外,国家安全刑事立法还包括回归前公布并生效的《刑法典》和《刑事诉讼法典》,以及《预防及遏止清洗黑钱犯罪》《预防及遏止恐怖主义犯罪》等相关单行刑法;国家安全行政法领域则涵盖了《内部保安纲要法》《清洗黑钱及资助恐怖主义犯罪的预防措施》《网络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等一系列行政法规;军事领域立法主要涉及于1999年列入《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而在当地生效的《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二是搭建了国家安全行政管理运行基本框架。自《澳门维护国家安全法》及其他相关立法顺利公布并实施后,澳门特别行政区对国家安全立法的讨论逐渐从国家安全刑事立法的必要性和立法中人权与自由的保障⑧转为对国家安全执行机构设置的探索,并于2018年设立了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依据澳门特别行政区第22/2108号行政法规,该委员会主要负责统筹国家安全事务执行工作及协调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机制、体制和法制建设。 三是针对《澳门维护国家安全法》的司法实践设立配套的司法组织机制。起初澳门特别行政区并未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诉讼程序和司法组织机制进行专门规定,对有关犯罪行为的追诉适用《刑事诉讼法典》规定。为配合《澳门维护国家安全法》的实施以及避免外籍司法人员对当地司法权实施的过度干扰⑨,澳门特别行政区于2019年4月修改《司法组织纲要法》,在第19-A条设立“特别情况下的刑事管辖权”,规定有中国公民身份的法官和检察官参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诉讼程序,以期在办案人员配置上为《澳门维护国家安全法》的有效实施增添司法制度保障。 国家安全与地区稳定无法割裂,澳门特别行政区在国家安全立法领域上所取得的这些成就,本质上是澳门特别行政区履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赋予的宪制义务⑩,这既符合《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23条的指令性规定(11),也维护了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重大利益,有效地保障了澳门特别行政区当地经济社会文化生活的稳定与发展,同时,也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未来国家安全立法建设,提供了一定的借鉴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