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政府绩效审计评价体系构建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牛菊芳,刘利,西南民族大学商学院

原文出处:
中国内部审计

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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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21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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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是新形势下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和新时代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应对风险挑战的战略性举措,国家审计作为国家重要监督体系之一,对此发挥着重要作用,而政府绩效审计是判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重要尺度和衡量政府行为的重要标准,是现代政府职能变革背景下约束政府行为最有效的办法之一。新形势下政府绩效审计工作相较于发达国家发展仍较为缓慢,尚未建立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指标全面、标准明确、成熟有效的审计评价体系。因此,构建新形势下政府绩效审计评价体系是完善政府职能的迫切要求,也是政府政务公开趋势背景下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更是推动政府绩效审计服务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转型的需要。

      我国政府绩效审计工作起步相对较晚,目前处于探索发展阶段。随着审计机关对政府绩效审计工作的重视,国家先后确立了构建中央部门预算执行绩效审计评价体系和财政绩效审计评价体系的目标。但从现有政府绩效审计评估体系来看,尚未建立一套完整、具有参考意义、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也没有出台明确规范的法律法规,导致政府绩效审计工作进展滞缓。

      二、存在的问题

      (一)评价内容不全面

      公共资金的使用结果和社会效益应是政府绩效审计评价的重点,国外政府绩效审计评价内容已从经济效益(“2E”)发展为经济、效率、效果、公平和环境(“5E”),但当前我国政府绩效审计评价仍以财政收支审计为主,评价内容主要关注公共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益性和效果性,很少对社会效益情况进行评价。我国政府绩效审计评价内容不全面,没有将教育医疗、养老资源配置的公平性以及环境、民生、国家安全、公众诉求等纳入评价体系,也没有将非财务指标、定性评价指标和反映审计对象未来发展价值以及风险预警指标纳入评价指标体系。新形势下,政府绩效审计评价内容应不仅限于经济效益,还应关注社会效益、公众对于政府服务效率质量的满意度以及影响政府绩效的体制、机制、制度和政策问题。

      (二)评价结果客观性有待提升

      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度依赖于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但当前评价指标尚不全面、评价标准尚未明确和统一,并且评价方法相对简单,绩效审计评价流程不科学,尤其是对社会效益的评价缺乏明确标准。同时评价标准是基于大量同行业、同地方、同性质的相关基础数据进行加工测算而形成,而实际操作中绩效指标相关基础数据存在缺失,导致评价标准未能准确客观衡量政府行为与政府职能履行情况。此外,由于缺乏成熟的政府绩效审计评价体系,我国审计机关在对政府进行绩效审计评价时主要依靠审计人员的从业经验和主观评价,导致审计结果偏离目标值,影响审计质量。

      (三)评价体系规范化程度不高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关于政府绩效审计评价的法律法规,导致政府绩效审计评价工作缺乏规范化和法律保障,不仅影响审计质量,还降低了审计机关的公信力。同时,我国尚未建立统一规范的政府绩效审计评价体系,各地审计机关进行绩效审计评价时所采取的评价标准、指标均存在较大差异,缺乏可比性,难以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性。

      (四)评价指标体系可操作性不强

      当前审计机关在开展政府绩效审计评价的实践中主要参考目前仅有的企业绩效和地方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但这两套指标体系一方面是评价企业绩效,不适用于政府部门,另一方面指标体系不够完善,忽视了社会效益等,并且指标体系不够灵活、可操作性低,在实践中难以应用。

      (五)政府绩效审计评价缺乏应有的独立性

      当前相关法律将政府绩效审计和财务审计糅合在一起,并未将绩效审计作为一个独立性的审计类型来安排,对于实施绩效审计的流程方法、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和审计标准等也未作出明确界定,导致政府绩效审计评价工作无法独立开展,影响绩效审计的客观性和质量。

      三、成因分析

      (一)审计人员专业能力有待提升

      政府绩效审计工作具有特殊性,对审计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要求较高,但在现实实践中,审计人员基础知识、理论储备、专业能力、综合素质、逻辑分析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与开展政府绩效审计的要求不相匹配。以某省审计机关人员学历统计调查为例,其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比67%(会计和审计专业占比70%,法律类、工程类、计算机类占比分别为5.9%、3.3%、2.1%)。从专业分布来看,我国审计人员知识结构较为单一,专业偏向于财务,缺少金融、财政、投资等专业人才,难以满足新形势下政府绩效审计对复合型审计人才的需求。

      (二)对政府绩效审计认识不足

      一方面,政府绩效审计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政策支持和公众关注,但政府绩效审计一直未得到相应重视,处于低水平发展阶段;另一方面,审计机关对审计评价还缺乏全面的认识,具体表现为绩效审计方法相对简单,以比较、统计、图表分析法为主,跨学科、跨领域的技术方法和数学建模、统计计量分析思维欠缺;新形势下大数据、云计算、智联网等科技尚未在绩效审计领域全面推广;评价多采用财务性指标和模糊性评价,较少采用非财务性指标和定量性评价。

      (三)政府绩效审计评价缺乏应有的基础支持

      真实、合法、有效、充足的数据资料和审计依据是科学、客观、完整地反映政府活动和绩效的重要保障,但在现实实践中,我国财务系统内的违法违规行为仍然比较严重,导致财务资料和非财务资料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较低,审计证据不充分,审计结果不准确。同时,我国市场体制仍处于发展阶段,社会信用体系还不够成熟,对被审计单位的非财务资料获取难度较大,造成原始审计资料缺失和信息不对称性,使得绩效审计评价效率和结果准确性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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