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對海陸關係的認知及其新變

作 者:

作者简介:
黃純艷,先後在武漢大學、雲南大學、廈門大學獲得歷史學學士、碩士和博士學位,並完成博士後研究;1998-2015年,任教於上海師範大學,曾擔任歷史系主任;2015-2019年,任雲南大學特聘教授、歷史與檔案學院院長、中國經濟史研究所所長;現爲華東師範大學歷史學系“紫江學者”特聘教授,兼任中國宋史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海外交通史研究會副會長;主要從事宋史和中國經濟史研究,代表性著作有《宋代財政史》《宋代朝貢體系研究》《造船業視域下的宋代社會》《宋代茶法研究》《宋代海外貿易》等。

原文出处:
南国学术

内容提要:

以土地和人口控制爲基礎而運行的中國歷代王朝,如何認識和處理海洋與陸地的關係及其影響,是其需要面對的大問题。在宋代,一方面沿襲了漢唐以來海洋與陸地關聯相依、構成“天下”整體的認知,認爲這個整體是天、地、海三者互動的動態系統,強調了“氣”(即天)的調節作用;另一方面,在由陸地出入海洋的航海實踐中,逐步以陸地爲定位,劃分出不同的海域空間,初步產生陸地標準的海域界限。這種以陸識海的界限劃分,儘管不具有海洋權屬意識,卻反映出宋人對海洋與陸地的關係有了更爲具體清晰的認知。漢唐時期,因爲海洋對王朝並無實利且包藏不安而被王朝政策所拒斥,雖允許外國人自海來華,以示四夷懷服,但禁止本國民衆出海;而在宋代,則允許並鼓勵本國民衆經營海上貿易,第一次在政策上融通海陸。宋代,對陸地產生影響的海上勢力不再是脫逸出陸地的政治反叛勢力,而是隨着海洋經濟空前發展而出現的藉海而生的經濟力量,包括經營海上貿易的海商群體、從事不同生計的濱海民衆,以及在海上和濱海從事搶掠的海盜。宋代通過制度設計,實現了與從事不同形態的正常生計的海洋群體的共利分利,海洋與陸地一樣成爲王朝統治的基礎。海洋對國家和民衆的影響空前加強,國家第一次建立了專門而嚴密的海防體系,但對海洋不再是單一的防禦和排斥,而是既保障陸地安全,也維護海上正常秩序。宋代海陸關係還集中表现在作爲海陸互動直接展開的空間——濱海地域的變化。濱海民衆在海陸融通的環境中,不再單向地趨向“上岸”,轉而將向海取利變爲常態。國家管理方式也發生了顯著變化,不再將脫逸陸地的民衆排斥於王朝體制之外,而是採取多種措施將其納入統治體系,並實行與內地不同的社會控制方式。正是這種海陸關係的新認知,使宋代的政策從拒斥海洋走向海陸融通,官民的認識和利益逐步統一,差異漸次消失;由此導致宋、元時期的亞洲海洋逐步形成具有穩定運行機制的貿易體系,中國濱海民衆向海謀生的經濟環境、生計方式、觀念習俗也逐步形成。


期刊代号:K23
分类名称:宋辽金元史
复印期号:2021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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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認識海洋與陸地的關係,對於依靠陸地進行人、地控制的內陸王朝的國家和民衆來說,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傳統中國的海洋知識體系的一個重要方面是以“四海”爲想象,海洋與陸地相互關聯,構成了“天下”整體。

       自秦朝以來,歷代中原王朝面對萬里濱海的疆域,影響海陸關係的認知有兩個基本因素:一是根植於陸地運行的王朝體制,即主要依靠基於對陸地人、地控制的賦役體系運行的內陸王朝体制;二是“九州—四海”的“天下”觀念,海洋處於陸地的次屬地位。但是,日益豐富的海洋實踐,又不斷衝擊和影響着內陸王朝體制和“天下”觀念,推動着海陸關係認知的新生和變化。

       宋代是中國古代海陸關係認知發生重要變化的時期,既有對傳統認識的繼承,也出現了若干重要變化,對後世產生了深刻影響。鑒於對宋代海洋史相關領域的研究都涉及海陸關係認識,但尚沒有系統的闡釋,本文擬在不同時期的比較中對宋代海陸關係認知的新變和特點作一考察。

       一、海陸觀念從“九州—四海”到以陸識海

       中國古代構想的“天下”,其人文空間是“中國—四夷”結構的華夷一統的世界,地理空間是“九州—四海”的陸海共存的整體。在“九州—四海”的“天下”結構中,海洋被認爲是陸地的邊緣。《初學記·地部中》稱:“天地四方皆海水相通,地在其中蓋無幾也。”意即海洋圍繞陸地,是陸地的邊緣。《詩經·商頌·玄烏》稱頌武丁“邦畿千里,維民所止,肇域彼四海”,此“四海”既指四夷,也指陸地的邊緣。《博物志》解釋將四夷稱四海,是因爲“七戎、六蠻、九夷、八狄,經總而言之,謂之四海,言皆近海”,言陸地的核心是九州,四周爲四夷,四夷四邊接海。“天下”作爲一種政治解說,深刻影響着海陸關係的認知;與“中國—四夷”一樣,在“九州—四海”的結構中,立足內陸的王朝以陸地即“九州”爲本位,海洋被置於陸地的次屬地位。以“九州”爲中心的“輿地圖”就典型而直觀地反映了海洋次屬地位的觀念,南宋《古今華夷區域總要圖》對“九州”地名有較詳細的標註,而對海洋和海上地名則隨意描畫,如將闍婆國、注輦國置於海南島以東海域等①,顯示海洋衹是烘托“九州”和“天下”而存在。

       在海陸關係中,陸地本位思想體現在諸多方面。例如,流放者和罪徒離開大陸、置之“海外”,被認爲是加重處罰。蘇軾因詩陷獄,又因詩被政敵從惠州再貶到被稱爲“海外”的海南島,因而在《東坡志林·記養黃中》中說:“吾終日默坐,以守黃中,非謫居海外,安得此慶耶?”稱海南島爲海外。在海南島,他爲當地好學之士姜唐佐題詩,有“滄海何曾斷地脉”之句。蘇轍在補全該詩時,有“適從瓊管魚龍窟,秀出羊城翰墨場”②,寓含着當時陸地本位的基本觀念。蘇軾遇赦離開海南島到達合浦時,郭功父寄詩提醒他:“君恩浩蕩似陽春,海外移來住海濱。莫向沙邊弄明月,夜深無數採珠人。”③警示他,從海外剛踏上大陸,不要再因詩惹禍而又入海外。宋代流配海島是極重的處罰,如銷錢爲銅器的爐戶“決配海外,永不放回”④,宋徽宗將詆毀時政的舉子雍孝聞“減死,竄海外”⑤,都表明放之海外是極嚴厲的處罰。北宋重犯流配登州沙門島(今山東烟臺的廟島),從沙門島移配廣南遠惡州縣算是減輕刑罰。靖康中,清算蔡京父子,蔡攸初被安置於濱海的雷州,有人提出“若不竄之海外,不惟未正凶人之罪,亦恐不足服國人之心”,於是改謫海南島萬安軍(今海南省萬寧市)。蔡京本也被“投之海外”,未入海而亡,“身死內地,抵掌而嘆者紛然”。⑥

       除了在“天下”結構對海洋與陸地關係的主觀構建和想象外,現實中人們置身海濱、面對海洋,會不禁思考海洋是什麼形態,與他們立足的陸地是什麽關係,對陸地意味着什麼。鄒衍的裨(小)海環繞小九州、大瀛海環繞大九州之說,以及由此演變而成的“九州—四海”之說,仍然是以想象描述的陸地與海洋的平面構成關係。《莊子》《列子》分別用“尾閭”“歸墟”來解釋陸地之水匯入海洋,“萬川歸之”“八弦九野之水,天漢之流,莫不注之,而無增無減焉”等自然現象,提出“四海之在天地之間”的結構,認爲海洋是充斥金玉珠玕、不老之藥的世界。⑦面對百川入海、潮汐漲落、日月運行等動態自然現象的背後,陸地與海洋如何依存互動,先秦時期已形成“海與陸作爲宇宙整體結構的部分和要素,其間蘊含着動靜、常變、反復等動態關係”的認識⑧。這些主觀想象,一方面成爲後人思考海陸關係的路徑,另一方面因其對現實的解釋難以周延,並不能消除海陸關係中的疑問。

       秦始皇“琅邪臺刻石”稱:“事已大畢,乃臨於海。皇帝之功,勤勞本事。上農除末,黔首是富。普天之下,搏心揖志”,“日月所照,舟輿所載,皆終其命,莫不得意”。⑨以農立國的王朝統治者站在其完成了統一的陸地邊緣,面對的大海仍是其權力不及的未知世界。曹操的《觀滄海》詩中“東臨碣石,以觀滄海……秋風蕭瑟,洪波涌起。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漢燦爛,若出其裏”,對水天一際的海洋是怎樣的世界也充滿疑惑。海洋是陸地的地理邊缘,也是陸地王朝權力的邊緣。秦始皇、漢武帝都相信,與他們現實權力覆蓋的陸地不同的海洋是一個縹緲、可求仙藥的神仙世界,除了觀念上四海統屬於“天下”外,並未把海洋視爲其權力範圍。孫吳曾遣將軍衛溫、諸葛直率甲士萬人浮海求夷洲及亶洲,其意圖並非在海外擴張其權力,僅擄掠數千人口而已。⑩隋煬帝、唐太宗等都曾作望海詩,當他們與秦皇漢武一樣站在陸地帝國的邊缘,眺望大海,“之罘思漢帝,碣石想秦皇”(11),對其權力不能深入的海洋及其與陸地、日月的關係有着同樣的不解。

       海、陸、天如何依存互動,人們有着不同的想象和解釋。或認爲,“天如雞子,地如雞中黃,孤居於天內。天大而地小,天表裏有水,天地各乘氣而立,載水而行”;或認爲,“天在地外,水在天外”,“水浮天而載地”。(12)唐代盧肇則解釋道:“水實浮地,在海之心”,“地浮於水,天在水外”,“天右旋入海,而日隨之,日之至也,水其可以附之乎?故因其灼激而退焉。退於彼,盈於此,則潮之往來不足怪也。其小大之期則制之於月”。(13)宋代知識階層仍然用天、地(陸)、水(海)這一基本思路認識海陸運動,他們強調了“氣”在海陸互動中的作用。燕肅認爲,潮汐漲落是因元氣升降於海陸之間和日月運行而產生。(14)宋人對天、地、水、氣的表裏內外關係有不同的解說。徐兢提出,“天包水,水承地,而一元之氣升降於太空之中”,“地承水力以自持,且與元氣升降互爲抑揚”,潮汐漲落因於“氣”之升降。(15)朱熹及其弟子討論了天、地、水、氣關係的不同解釋,認爲“天外是水,所以浮天而載地”不正確,應該是“天外無水,地下是水載”,“地之下與地之四邊皆海水周流,地浮水上,與天接。天包水與地”;“海那岸便與天接”,而“天”無形質,“天衹是氣”,“衹是氣旋轉得緊”,“海水無邊,那邊衹是氣蓄得住”。(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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