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1505(2021)02-0005-10 DOI:10.14134/j.cnki.cn33-1337/c.2021.02.001 人类审美类型,从历史上看,可分为原始类型、早期文明类型、轴心时代类型、现代类型,以及现今多元文化互动的全球化类型。文章专讲早期文明的美感类型。 一、早期文明美感的基本特征 人类从公元前6000年到公元前3000年,在族群扩大、技术进步、知识增长的整体推动下,以埃及、两河开其先,以印度、中国、美洲随其后,从原始时代升级到早期文明。早期文明作为一种类型,在之后不断产生。如在美洲,以奥尔梅克文化率先登场,之后,玛雅、阿兹特克、印加等早期文明陆续产生且到15—16世纪才大放光芒,而非洲的约鲁巴的早期文明形态开始较晚,直到18—19世纪仍呈现辉煌。无论早晚,欧、亚、美、非四大洲都出现了早期文明。基本上都符合学术界对文明规定的四点要求,有青铜,有复杂宗教,有城市,有文字。如果把眼光放更广一点,欧亚草原从西到东的文化,从草原西部的雅利安族群和草原东部的阿尔泰族群,当其达到“青铜加战马”时,已经跨进早期文明。在地中海,除了埃及和两河,还有克里特—迈锡尼—希腊的早期文明。崔格尔(Bruce G.Trigger)在《理解早期文明:比较研究》中罗列的七种早期文明(即埃及、两河、中国商周、美洲由奥尔梅演进而来的三型、约鲁巴),主要以王权为基础,而草原、印度、克里特—迈锡尼—希腊三类早期文明中,王权并未得到突显。笔者认为,早期文明视野要把后三种类型包括进来,一是草原文明与农耕文明的互动,此乃两河、印度、中国早期文明的类型特征得以形成的主要原因;二是印度、希腊、中国由早期文明升级到了轴心时代,早期文明之间存在着不同类型是理解这一升级的重要方面。十种早期文明显出了类型的多样。实体之神和固定神庙是早期文明的主要特征,草原和印度的早期文明有神而无固定神庙,崔格尔无法将之纳入他设定的比较框架之中。但如果把与神庙功能相同的祭坛(固定祭坛和流动祭坛)也包括进去,则可以形成新的比较框架。神庙与王权关联,是早期文明的又一主要特征,也是崔格尔研究七大早期文明和富兰克弗特(Henri Frankfort)《王权与神祗》专研埃及和两河早期文明的思考框架。然而,从宙斯的诞生地克里特开始的希腊早期文明,最后并未向王权演进,而是走向城邦民主制。从大时段来看,升级了的轴心时代仍把早期文明的一些主要内容包含其中,只是有了新的定义,但早期文明的重要因素仍在轴心时代按自身的规律运转。因此,轴心时代的希腊在与波斯的互动中,王权在亚历山大父子及继承者那里呈现出来。同样,印度升级到轴心时代,在阿育王时代产生了佛教塔寺,在中世纪的地区王国时期产生了印度教的寺庙。王权和神庙在希腊和印度的(从时间上看)滞后性出现,意味着一些更为深邃的内容。因此,从一个更广阔的角度去聚焦早期文明的各种类型,考察同样复杂的早期文明的美感内容,可以更好地将其特征呈现出来。早期文明既是一种文化类型,也呈现为一种审美类型。它把原始文化以虚体之灵为核心的美,升级成具有早期文明特征的以实体之神为核心的美。 原始社会的灵是虚体,当其显现于自然、社会、人物的具体现象中方才呈现出来。所有奇迹或怪异的时刻皆为与虚体之灵相关的灵显。自然、社会、人的行为本身具有规律的一面,当规律不断被人认识和总结,同时随着工具的不断升级,人与世界的互动使世界的规律性被人认知的进程达到一个质点,作为宇宙整体的虚体之灵就升级为具有实体形象的神。太阳是一个圆轮,能够每天东升西沉,被指认为一只鸟。后来又被想象为驾着马车在天上飞行的具有人的形状之神。总之太阳不是因灵附其身而显出灵力,而是具有鸟形或人形的实体。当世界中各种有规律的现象被作为一个个的实体达到一定的质点,世界整体就从灵的世界升级为神的世界。虽然各个早期文明所形成的神的性质和神的体系有所差异,但又有共同的特点。且以中国为例,由虚体之灵到实体之神的升级在古文字中的体现如下:最初,神与灵都是虚体,二者的区别在于语言的地方性。灵为南方之灵,神为北方之灵。在演进初期,灵的字义与原来一样,神的字形则体现为彩陶中的S型和Z型,表现的是天地有规律地互动和运行,强调了虚体之灵的规律性一面。灵在实体之物上灵显的规律进一步深入与扩大,最后形成实体之神的产生,在文字上,这就是鬼神一体之“
”。此字中,鬼为实体之神的外貌,神为实体之神的内灵。实体之
(神)进一步演变,成为天上日月星辰的天神、地下河渎岳土的地祇、族群已逝祖先的祖鬼、动植内蕴灵力的物鬽。神既可以作为有分别的天神、地祇、祖鬼、物鬽,又可以作为全部天神、地祇、人鬼、物鬽的总名。当其作为总名时,文化中由灵到神的升级完成。然而,当虚体之灵升级为实体之神后,灵的功能仍在神中体现出来,实体之神仍然具有与虚体之灵一样的变化功能,神可为实体(此乃常态),也可为虚体(本有功能),可为本体之身(常有的实体之形),也可变为他形(与常形不同的其他形体)。总之,神成为实体的同时仍保留原来的虚体之灵的功能,在上古中国,无论是鬼神作为一词,还是神灵作为一词,都强调了神具有灵的功能,在其他早期文明中也是如此。无论如玛雅那样称具体之神为k'u,称宇宙之灵为K'ul,或约鲁巴那样称宇宙之灵为ase,称具体之神为orisa,还是像阿兹特克那样,神与灵统一称为teotl,其义皆同。这种神具实体神之形和虚体灵之能的虚实合一,在不同的早期文明中有不同的形态,这些各自的形态,不仅彰显了不同文明的特色(形成了不同的神的体系结构),而且决定了文明在演进中向轴心时代升级的不同方向。但早期文明的神为实体是区别于原始时代的灵为虚体的基本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