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第十辑整理研究报告收录的《四告》为四篇祭祷类告辞,属于新发现的西周书类文献。《四告》中有些字词十分古奥,相当难以理解。在整理研究过程中,我们对一些疑难字词提出过不同的解决方案,有的一时还难以形成定论。整理研究报告定稿时,对这类难以确释的字词或暂付阙如,或保留不同的释读意见,以便留有余地。本文讨论的两条疑难字词就属于这类情况。 一、“逸俯血明”考 简文“逸俯血明”见于《四告》第一篇首支简,整理研究报告释读如下:
根据以上分析,在《彭祖》这段文字中,该字可释“忧”,与“
”字在意义上相对。“忧”指“忧患”“忧惧”。“一命一忧”云云,表示若每受爵命则心怀忧惧,就能从“益愈”“自厚”而至于“百姓之主”;反之,若每受爵命则心生自满,最终就会从“遭殃”“不长”到毁纲灭继(家灭族亡)。这段简文内容与《孟子·告子下》“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之论颇为相近。 关于《彭祖》该字释读的意见若可以成立的话,那么《四告》此字自然也应释“
(忧)”,此处读作“扰”,指祭牲。《周礼·夏官·职方氏》:“河南曰豫州……其畜宜六扰,其谷宜五种。”郑注:“六扰,马牛羊豕犬鸡。”孙诒让《正义》:“《周书·职方》孔注云:‘家所畜曰扰。’《汉·地理志》颜注云:‘谓之扰者,言人所驯养也。’贾疏云:‘此与《尔雅》六畜及《周礼》六牲一也。’”(11)“扰”字这类用法见于九店楚简,字作“
”。九店简三九下至四○下:“凡五亥,不可以畜六牲
,帝之所以翏(戮?)六
之日。”又四六:“其中不寿,宜人民、六
。”
,《玉篇》:“如由切,
腝也。”《说文》作“脜”,谓“面和也,从
从肉,读若柔”。段注:“《玉篇》曰:野王案:‘柔色以蕴之,是以今为柔字’。按:今字柔行而脜废矣……骨刚肉柔,故从
肉会意,肉亦声。”李家浩指出:“六
”即《周礼》“六扰”。(12)关于“柔”“忧”“扰”“
”等字的释读,涉及与“夒”有关的字。“夒”等字学者过去多有探讨,(13)近来邬可晶对相关字作了细致的梳理,可参看。(14)《四告》“
”与九店楚简“
”都可读为《周礼》“六扰”之“扰”,则“
”当读作“肆扰”,即肆解牲体以祭。 “肆”表示肆解牲体以祭祀的用法,文献记载可相参证。如: 《周礼·地官·大司徒》:“祀五帝,奉牛牲,羞其肆。”郑玄注:“奉,犹进也。郑司农云:‘羞,进也。肆,陈骨体也。’玄谓进所肆解骨体。” 《周礼·春官·大宗伯》:“以肆献裸享先王。”郑玄注:“肆者,进所解牲体,谓荐孰时也。献,献醴,谓荐血腥也。” 《诗经·小雅·楚茨》:“济济跄跄,絜尔牛羊,以往烝尝。或剥或亨,或肆或将。”郑笺:“祭祀之礼,各有其事,有解剥其皮者,有煮熟之者,有肆其骨体于俎者,或奉持而进之者。”
二、“醓索血明”考 《四告》第三十八支简属于第四篇的开头,简文释文如下: 曾孙召虎拜手稽首,帝命北方尸配享兹馨香,醓索血明,有寺(之)二丁父犬,先吉玉宣璧,非敢【三】…… 简文“醓索血明”之“血明”,释文读为“血盟”。“血明”可读“血衁”,即血祭。上文考释“肆扰血明”条已作了分析。“醓索血明”一语用词和出现的语境,与《四告》一之“肆扰血衁”可以对照比较,也应该是祭祀词语。 “醓索”的“醓”,原作“
”,隶定作“
”,注释:“疑‘醓’字异体。战国文字‘醓’字异体众多,有从水旁、从酉旁、从肉旁者,因跟祭祀有关,也可以从示旁。”释该字为“醓”字异体应无问题,注释对字形分析也大体可从。只是该字下部所从不一定是“臼”,很可能是“鬯”的省文,从“鬯”与从“酉(酒)”相通。至于释作“索”的这个字,作“
”形,注释未对释读理由和含义予以说明。从形体看,这个字确实与“索”有相近之处,但我们认为它并不是“索”字,而是甲骨文中被释作“苣”的一个后出字形。这个字涉及的问题较为复杂,下面进一步分析讨论。 从形体来看,该字与甲骨文、西周金文和战国文字的“索”字有明显的不同。古文字“索”字代表性字形如下:(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