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利害到兴趣:论夏夫兹博里和康德的审美无利害观念

作 者:

作者简介:
卢春红,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哲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原文出处:
文艺研究

内容提要:

从排除外在功利的角度,康德无疑承接了夏夫兹博里的“无利害性”观念。如果说夏夫兹博里那里的interest表达了一种指向利害的欲望,康德则将之与建构兴趣的情感相关联。正是这一视角的转换带来不同结果。欲望直接指向外在功利,情感则通过依赖性彰显出可偶然决定的意志与普遍依据之间的必然关系。于是,夏夫兹博里的无利害性原则在排除外在功利时也将利害一起否弃,康德却仅排除利害与至善,“兴趣”概念得以保存。该概念以理智的兴趣形式一方面关联着不确定的知性概念与理念概念,另一方面指向产品意义上的自然,使审美判断得以走出被当代西方美学指责的唯美状态,呈现现实的生活世界。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21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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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提出“无利害性”(disinterestedness)观念的是18世纪英国哲学家夏夫兹博里①,但人们一般将无利害性原则的确立归功于康德,因为康德明确将无利害性界定为审美原则,并通过系统解说使这一原则成为之后审美态度理论的基础。然而,康德之后美学思想的发展却呈现出复杂的状况。无利害性原则从不同角度得到丰富与深化的同时,受到的质疑也日渐声势浩大。尼采率先以强烈的批判态度开启了这一先声,之后的实用主义哲学家杜威从生活经验的角度论证了以无利害性作为基础获得审美感受的不可能性,福柯的做法更是釜底抽薪,试图通过消解主体来直接打碎无利害性得以成立的基础②。然而,进一步关注构成无利害性原则之核心的“利害”概念的内涵则会发现,对康德的无利害性原则的批判根本上缘于对康德美学的误解,人们将关注重心指向无利害性原则,却忽略了康德在这一基础之上真正开启的东西。

       本文认同海德格尔对康德无利害性原则的肯定③,并认为,要了解这一真正开启的东西,须进一步分析“利害”概念。从夏夫兹博里到康德,虽然都涉及无利害性原则,其核心概念却因为视角上的转换而产生根本差异,并使得原本建立在无利害性原则之上的康德美学理论打破单纯审美领域的界限,指向作为整体的生活世界。本文尝试梳理该概念从夏夫兹博里到康德的发展脉络,阐明其中内含的视角转换以及由此带来的不同内涵,以此对接当代西方美学的审视。

       一、利害与无利害性

       “利害”概念受到关注,得益于西方思想背景在近代以来发生的变化。在古代,思想的兴趣主要集中于对普遍依据的探究,柏拉图的理念论是一个代表。从普遍依据的角度,善恶被当作判断行为唯一的标准。到了近代,人们发现,除了理性这一层面外,现实的感性存在也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行为的实施不一定纯粹站在普遍性的角度,感性的角度也因其现实性内涵而拥有了自身的正当性。这带来的结果是,善恶不再是判断行为的唯一标准,利害作为新的标准进入人们的视野。

       从这一术语后来的发展来看,“利害”概念的内涵展示出逐渐与经济利益相结合的趋势,不过,当16世纪的西方思想家开始关注这一术语时,它的含义却不限于此,而是涵括了人的全部欲望和需求,既包括经济利益,也包括社会利益。人们既可以谋取个人利益,也可以关注公共利益④。这表明,在仅仅指向外在目的时,利害与善恶的内涵尚未显示出明确的界限。当然,二者也有不同。善恶总是站在与普遍性依据相关的角度,利害更多关注现实生活中的功利。由此,善恶也被归结为“应当”意义上的善,相对而言,利害表达的则是“真实”意义上的善。

       真正扭转这一方向的是夏夫兹博里。即使到了18世纪,利害在思想家们的普遍观念中依旧“指的是一种福利或是一种真实而持久的善”⑤,夏夫兹博里却通过将利害与私人利益相关联而做出了一个至关重要的变化。这并非是说他直接无视了“利害”这一概念中公共利益的内涵。在《论人、风俗、舆论和时代的特征》这部著作中,夏夫兹博里也认为存在不同的利益。“每一种生物都有各自的善和他自己的利益(self-interest),对此,自然已通过赋予他的所有优势,让他在自己构造所能及的范围内去追求。”⑥与此同时,“人人都了解和承认一种公共利益(common interest),并意识到什么会打动其同胞或群体”⑦。然而,如果没有普遍的道德法则作为基础,即使从集体的角度来看,公共利益也无非是众多个体利益的集合,实质上仍旧是私人利益。夏夫兹博里强调利益的私人性质,显然是因为他看清了问题的这一实质。当代美国学者杰罗姆·斯托尔尼兹在反思夏夫兹博里对于当代美学理论的意义时曾说,是夏夫兹博里将利己主义的内涵放入“利害”概念之中⑧。就夏夫兹博里思想的主要贡献而言,这是一个精当的论断。

       追根问源,夏夫兹博里的这一扭转得益于其思想上的努力。近代思想的转化过程不仅体现为关注内容的变化,即在重视与理性相关的普遍性因素之外也开始考虑与感性相关的现实性因素,还体现为关注方向的变化,即从外部世界转向主体自身。从主体的角度看理念世界,作为二者之连接的理性受到关注;从主体的角度看现实世界,同样起着连接作用的感性也进入人们的视野。从根本上说,关注内容的变化根源于关注方向的变化。古代哲学在投入理念世界时可以全然不考虑现实的世界,因为二者是截然分开的,转向主体自身后就有了变化。从这一角度,理性与感性之间有着切不断的关联。在面对普遍性因素时,并不能全然忽视感性因素。更重要的是,正是立足于主体角度,对感性因素的思考才被引向与普遍性直接或者间接的关系,现实世界也经由这一感性因素获得自身存在的合理途径。

       夏夫兹博里采取的正是这一主体角度。作为情感主义伦理学的开启者,夏夫兹博里否定了理性提供普遍依据的可能性,并尝试从感性层面寻求普遍依据。然而,无论站在哪一层面,主体视角都是方便的入口。一旦采用这一视角,“利害”的内涵就会产生变化。从主体自身的立场来看,外在功利并不单纯是呈现利或害的评价,还是一种可以实现的目标,由此,“利害”概念的内涵同时包含与目标相伴随的关切、渴望。不过,在夏夫兹博里的时代,这两层内涵还不加区分地纠缠在一起,而夏夫兹博里敏锐地发现了二者之间的本质关系。好处、利益指向外在目标,关心与渴望涉及实现这一目标的动力。将支配“我”的利益的因素与爱好相关联,并认为“利益就是令我们快乐的东西”⑨,这意味着夏夫兹博里不只将这两层内涵区分开来,还进一步赋予欲望这一内涵更为重要的地位,开始以作为趋动力的内在欲望来解说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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