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人文主义及其敌人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旭光,上海大学文学院教授,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上海 200444)。

原文出处:
探索与争鸣

内容提要:

审美人文主义作为一种研究审美活动的立场与方法,认为“审美”是一种在人类社会历史中生成的“人类活动”,目的在于推动个人之成长、社会之进步与人类之发展。只要坚持这个信念并从这个角度来思考审美的发生、构成、机制、意义及价值的,就可以纳入“审美人文主义”范畴之内。因此,有必要对执区隔论的社会学的审美研究、脑科学所进行的神经美学和当代诸种对审美进行庸常化的理论,进行反驳与批判。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21 年 03 期

关 键 词:

字号:

       人类为什么“审美”?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关系到对“审美”这种行为的意义与价值的判定。在一个“泛审美化”的时代,应当把这个问题高悬在每一种“美学理论”头顶,以此校正美学研究的方向。今天的美学研究,迷失在科学的实证主义和对趣味之倾向性的社会学关注中,迷失在日常生活的情调、政治的话语权力以及刺激性的官能体验之中。必须重新追问这个问题——为什么“审美”?本文的立场是:坚持“审美”的人文主义,反对审美的社会区隔论、神经美学以及对审美的庸常化。

       “审美”的人文性:必须坚持的立场

       “审美”是一种在人类社会历史中生成的“人类活动”,目的在于推动个人之成长、社会之进步与人类之发展。只要坚持这个信念并从这个角度来思考审美的发生、构成、机制、意义及价值的,就可以纳入“审美人文主义”范畴之内。

       这个命题坚信审美是一种“人类活动”,这意味着,“审美”是人的类特征,是一种属人的活动,是人类在其社会历史实践中生成的,而不是一种动物本能,更不是一种自然的、生理性的应激反应。对于审美的研究,应当有一个人类学维度,从人类文明的角度阐释审美在人类文明中的产生、发展与意义;也应有人类认识能力的先验论的维度,说明人类进行审美需要先天具备哪些能力,以及产生审美经验需要何种先验认知机制;还应有历史唯物主义维度,回答审美活动所需要的一些认知能力与认知机制是如何在人类实践活动中生成的,并如何在个人的教育与实践中再生成。审美的属人性质是审美人文主义的基本出发点。审美人文主义相信审美是一种人类在社会中习得的特殊才能。

       这个命题认为审美有其价值论维度,是从审美对于人生、人类的意义的角度来研究诸种审美活动、审美形态与审美观念的意义。这个观念里包含着一种“审美目的论”,这不仅仅是关于一次具体鉴赏判断的目的论,而是人类审美活动的目的论,把审美和对审美的研究都纳入一种人文视野中,从人类文明的发展,也从具体的人的成长的角度,建构和阐释“审美”这种人类活动的意义。康德在对“目的论判断力”进行分析时,就艺术活动给出了这样一个目的:

       在有些时代和民族中,一个民族由以构成一个持久的共同体的那种趋于合乎法则的社交性的热烈冲动,在与环绕着将自由(因而也将平等)与强制(更多的是出于义务的敬重和服从,而不是恐惧)结合起来这一艰难任务的那些巨大困难搏斗:这样一个时代和这样一个民族首先就必须发明出将最有教养的部分的理念和较粗野的部分相互传达的艺术,找到前一部分人的博雅和精致与后一部分人的自然纯朴及独创性的协调,并以这种方式找到更高的教养和知足的天性之间的那样一种媒介,这种媒介即使对于作为普遍的人性意识的鉴赏来说也构成了准确的、不能依照任何普遍规则来指示的尺度。①

       这个将粗野与教养结合的媒介只能是审美与艺术创造活动。在康德消解了“概念”在鉴赏判断中的作用、实际上消解了关于审美的诸种外在的合目的性之后,他把“诸表象力的自由游戏”视为审美的内在的合目的性。这种“自由游戏”有何意义?上面这段话或许是一个答案——“自由游戏”实际上呈现着人的自然纯粹与独特性,呈现着人的自由。这段话能导出一个可以看作审美人文主义之宣言的论断:审美将人的博雅精致、自然纯朴及独创性协调起来,将审美视为“普遍的人性意识”,这是对审美人文主义的目的论奠基,这个观念后来发展为审美教育思想。

       这个命题包含着反逻各斯中心主义的思维方式,审美人文主义奠基于历史主义与文化人类学,着眼于从宏大的“人文”角度看待审美活动,这意味着它必然持一种多元论的、生成论的思维方式,它相信审美及其相关能力是在历史中逐步生成并变化的,所以,人文主义反对“极端的一元论”,也反对“极端的多元论”:“任何真正的人文主义方法,是在极端的情况之间进行调解,这种调解不仅仅要求我们有效思考而且要求我们有效自律;这就是为什么真正的人文主义者如此之少。”②在一元论中,排他性和强烈的倾向性会破坏审美经验的多样化,特别是会否定审美经验的民族性与时代性,从而否定“人文”的多样性,因而审美人文主义承认在文化和艺术中的保护性甚或防御性的民族主义,并以此反抗极端的一元论。而极端的多元化则会因泛化而丧失“目的”——如果在任何一种人类活动的名称之后都可加上“美学”一词,那就意味着放弃对审美之自律的追求、放弃对审美与美学之领地的坚守、放弃审美这一行为的独立“价值”。因而,在审美研究中应以是否有益于人的发展与完善为尺度,反思审美活动的每一个环节,只要任何一个环节或构成因素有益于“人的发展”这个大目标,就可纳入审美人文主义之中。这就意味着,在审美研究中应持一种多元论的态度,以民主的、世俗的、开放的态度,凝聚关于审美的诸种观念。多元之多是以追求人的发展为限度,因而是“有限的多元论”。

       这个命题说明了审美对于“人的发展”的意义。关于审美必须有这样一个信念:一个进行审美的人,并不是想通过审美来达到某种外在目的,审美不是某种达到社会性目的的手段,而是一种个人修养的方式,是所有人达到内在的“完整人性”的手段。这个观念包含在前面康德的引文中,也是东西方关于“为什么要审美”的人文主义角度的共识性回答。这个回答为审美之中的多元提供了一个界限——任何一种美学,都必须把审美与艺术活动视为有益于完整人性的培育的一种手段。这种完整人性,在席勒看来是感性与理性的统一,在康德那里是知性、想象力的自由游戏与共通感的培育,在黑格尔那里是理念与感性形象之间的和谐,在马克思那里是人的全面发展和人的感官的人化,是人的彻底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的彻底的人道主义。这种完整人性体现为我们的情感、直观与反思的自由游戏,是我们的心灵的所爱与肉身之所喜的统一,为了这种完整人性,审美应培育共通感,启迪自由创造能力,培育自由愉悦并强化自由理性,从而帮助人类实现自我的全面发展与完善。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