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欣赏理论:环境美学的独特美学观及其对于美学原理的推进

作 者:

作者简介:
程相占,山东大学文艺美学研究中心教授(山东 济南 250100)。

原文出处:
学术月刊

内容提要:

不同的环境美学家提出过不同的美学观,而最为独特的当数卡尔森提出的审美欣赏理论。卡尔森通过批评分析“审美”一词在当代美学中的发展来讨论其理论贡献与局限,在借鉴斯托尼茨、迪基与齐夫等人相关理论的基础上,将“欣赏”界定为“交融的精神与肉体活动”,用以取代“像呆牛般的凝视”。这种意义上的“欣赏”与“审美关联”“欣赏性关联”等新型美学术语一道推进了美学原理的研究。准确把握卡尔森的审美欣赏理论是准确理解其环境美学理论的前提。环境美学将美学的根本问题界定为“审美欣赏”是一个意味深长的重大变化,它透露出一种极富时代意义的信息:人类对于自己的生存环境,首先应该抱有感激之情,尊重环境自身的客观属性和内在价值,欣赏环境的客观特征和动态过程。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21 年 03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B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041(2021)02-0151-09

       单纯从字面上来说,“环境美学”这个术语包括两个关键词,一个是“环境”,另外一个是“美学”。这就意味着,要想把握环境美学,必须把握“环境”与“美学”这两个关键词及其内在关联。环境美学在长达五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所涉及的学科包括地理学、伦理学、心理学、文化理论、艺术理论、认识论、人类学、社会理论和生物学等,这些学科对于环境的理解往往不同;与此同时,即使都是环境美学研究者,他们的环境观和美学观也都不尽相同。这就意味着,不同的环境观与不同的美学观,必然造成不同的环境美学观,也就是形成不同的环境美学定义。

       笔者曾经撰文总体上论述过环境美学的环境观、美学观及各种环境审美欣赏与审美体验模式等,①但尚未深入探讨最通行的那种环境美学定义所隐含的美学观即“审美欣赏理论”,尚未发掘这种美学观对于美学基本原理的推进。本文尝试弥补上述欠缺,借此推进环境美学研究的深入。

       一、“审美欣赏理论”的提出及其理论内涵

       提出“审美欣赏理论”的学者首推环境美学的代表人物卡尔森,他于2000年出版的《美学与环境——对自然、艺术与建筑的欣赏》的“导论”,首先提出了“什么是‘环境美学’”这个问题。为了回答这个问题,卡尔森开门见山地提出了自己的美学观:“美学是哲学的这样一个领域:它研究我们对于各种事物的欣赏——这些事物影响我们的诸种感官,特别是以一种令人愉悦的方式。”②卡尔森又将“欣赏”称为“审美欣赏”(aesthetic appreciation)。在他看来,美学其实就是“审美欣赏学”或“审美欣赏理论”。应该说,这是一种独树一帜的美学观,不同于此前西方美学史上的各种美学观,比如鲍姆嘉滕的“感性学”或黑格尔的“艺术哲学”。

       这种美学观促成了卡尔森对于环境美学的理解:

       环境美学是20世纪下半叶出现的两到三个美学新领域之一,它致力于研究那些关于世界整体的审美欣赏的哲学问题;而且,这个世界不单单是由各种物体构成的,而且是由更大的环境单位构成的。因此,环境美学超越了艺术世界和我们对于艺术品欣赏的狭窄范围,扩展到对于各种环境的审美欣赏;这些环境不仅仅是自然环境,而且也包括受到人类影响与人类建构的各种环境。③

       从这里的界定可以看到,卡尔森认为,环境美学的研究对象就是“对于各种环境的审美欣赏”。促使卡尔森研究环境美学的是一个简单事实:审美欣赏的范围不仅仅限于分析美学所认为的艺术,而且也包括自然和我们的各种“环境”(surroundings)——其字面意思是“环绕某人或某物的各种事物”,卡尔森将其视为另外一个英文词“environment”(环境)同义词,也就是说,他在二者之间画上了等号,并且经常使用前者(另外一位环境美学家伯林特则不会这样使用,他主要使用后者,而且不加定冠词the)。卡尔森郑重提出:“在我们对于世界整体的审美欣赏中,我们必须从两个最基本的问题开始,一个是‘审美地欣赏什么’,另外一个是‘如何审美地欣赏’”。④这两个最基本的问题,就是卡尔森环境美学所致力探索和回答的核心问题。

       我们可能会觉得有些奇怪:“如何审美地欣赏环境”怎么会成为学术问题呢?原因在于,卡尔森发现,环境作为“审美对象”(aesthetic object)与艺术品作为审美对象差异极大。一件艺术品作为审美的“对象”时,欣赏者一般是外在于它、“对”着它而把它作为“对—象”;也就是说,审美对象在审美主体之外,审美主体也在审美对象之外,二者是相互分离的,最起码是可分的;但是,作为“审美对象”的环境,却无法成为这种意义上的“对—象”,因为,“作为欣赏者,我们被深深地浸入我们的欣赏对象之内”⑤。

       卡尔森对环境这种“审美对象”的独特性的认识,成了他的环境美学研究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因为我们只能“在环境之内欣赏环境”,所以造成了如下连锁效应:第一,当我们运动时,“我们就改变了我们与它的关系,同时,也改变了对象自身”。⑥这就意味着,审美对象是不断流动变化的,这使“如何欣赏”这个问题变得更加困难;第二,因为审美对象是“我们的环境”,“欣赏对象冲击着我们的所有感官,当我们居留其间或在它之中移动时,我们目有所观,耳有所听,肤有所感,鼻有所嗅,甚至也许还舌有所尝。简言之,审美欣赏一定是由对于环境欣赏对象的体验所塑造的,而这种体验一开始就是亲密的、整体的且无所不包的”。⑦这就意味着,“审美地”(aesthetically)欣赏独特的审美对象,需要有独特的审美感官。我们知道,传统西方美学理论认为,人的感官有两种是高级的,即视觉与听觉;而嗅觉、味觉和触觉则是“低级的”。⑧这种感觉等级制在环境美学里被初步打破了,这无疑也是美学理论的一个突破。

       总之,在卡尔森看来,环境这个审美对象其实就是“世界整体”(world at large),它时时刻刻处于运动变化的过程中;它既不是某个艺术家有意识地设计、创作的“作品”,也没有明确的时间界限和空间边界。凡此种种都表明:它只不过是一个“潜在的”审美对象。为了把握其审美性质和意义,我们必须重塑我们的审美欣赏力。卡尔森的这些论述使我们很容易联想到伯林特《环境美学》一书第一章的标题:“环境对于美学的挑战”。伯林特主要讲“环境体验”,而卡尔森则主要讲“环境欣赏”,尽管他也偶尔使用“体验”一词。简言之,“环境审美欣赏”的特性在某些根本之处冲击、修正着传统美学观,从而促使美学观的调整与重塑。

       将环境美学的研究重点放在“对于环境的审美欣赏”上不仅仅是卡尔森一人的观点,而是他与伯林特共同认可的观点。两人在1998年合作主持《美学与艺术批评》杂志“环境美学”专号的时候,曾经一起认真讨论过“环境欣赏”与“审美欣赏”的关系。他们合作的“导论”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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