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和发展民主集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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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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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D2
分类名称:中国共产党
复印期号:1998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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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民主集中制不仅不能削弱,而且必须完善和发展。”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我们党按照民主集中制组成统一的整体,这是巨大的组织优势。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认真总结历史上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进一步发展了民主集中制理论。1978年邓小平同志提出:“解放思想,开动脑筋,一个十分重要的条件就是要真正实行无产阶级的民主集中制。我们需要集中统一的领导,但是必须有充分的民主,才能做到正确的集中。”根据这个指导思想,党制定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党员和党组织应当如何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作出了详细的、明确的规定。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明确提出:根据“文化大革命”的教训和党的现状,必须把我们党建设成为具有健全的民主集中制的党。在高度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高度的集中。邓小平同志的论述和党的文献不仅指出了恢复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的极端重要性,而且提出了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正确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问题。

      为了适应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需要,邓小平同志把健全民主集中制的重心放在扩大民主上。他指出,在过去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民主集中制没有真正实行,离开民主讲集中,民主太少。这有碍于党员和人民群众勇于思考、勇于创新和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他强调,要扩大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他还说,我们各种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改革的方向,都是为了发扬和保证党内民主,使我们党的生活民主化,使我们国家的政治生活民主化。他深刻总结历史经验,指出领导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要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

      与此同时,鉴于“文化大革命”中的无政府主义影响还没有完全肃清,党内还存在着纪律废驰现象,邓小平同志指出:“一个党如果允许它的党员完全按个人的意愿自由发表言论,自由行动,这个党当然就不可能有统一的意志,不可能有战斗力,党的任务就不可能顺利实现。”因此,他要求全党必须严格执行“四个服从”,并强调这几条里面,最重要的就是全党服从中央。他要求以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正确处理和协调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暂时利益和长远利益的相互关系。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立足于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际,继承和丰富民主集中制理论,并创造性地运用于新形势下的党的建设。概括地说,江泽民同志强调了以下几个问题。

      为把党建设成更加坚强的工人阶级先锋队,就必须健全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充分调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在党中央领导下,集中全党的正确意见,团结一致地为人民的利益而工作。我们党已经有了一条马克思主义的政治路线,要用这条路线来指导我们健全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保证党的路线能更好地贯彻执行。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鉴于我们党肩负着前所未有的历史重任,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应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提高决策水平。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充分发挥各类专家和研究咨询机构的作用,加速建立一套民主的科学决策制度。防止少数人说了算,更不允许个人专断。个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服从和执行集体的决定。

      正确贯彻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的“一把手”负有重要的责任。“一把手”必须坚持原则,把握全局,团结同志,加强修养。要善于带班子,既要充分发扬民主,不搞“一言堂”,又要进行正确的集中,不能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班子内部要讲党性、讲原则、讲友谊、讲谅解,求大同存小异,树立起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支持的良好风气,自觉维护团结。

      贯彻民主集中制必须实行监督才能确有保障。事实证明,哪个地方、部门什么时候党内监督工作抓得比较紧,民主集中制执行得比较好,个人专断、滥用职权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情况就比较少,消极腐败现象也会受到抑制,出了问题一般也能得到及时解决。反之,监督工作薄弱,民主集中制受到破坏,权力被滥用而又得不到制止,往往就会出问题,甚至出大问题。党内监督要有效,监督水平要提高,这有赖于党内制度建设的加强,有赖于完善监督法规,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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