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规制视角下的财政专项资金跟踪审计问题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赵瑞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河北农业大学

原文出处:
财政监督

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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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21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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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市场调节功能不能发挥作用时,就会进行政府规制。市场经济体制未能起到资源合理调配作用,出现自然垄断、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影响经济健康发展,此时需要政府基于宏观层面进行调控与规制。公共利益理论指出,政府是以公众为服务对象,为公民谋取利益,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其组织特性中不涵盖利益,但不能将政府与代表公众利益等同看待,政府官员往往会受自身利益影响而采取相应活动,因此,从利益集团理论来解释政府行为较为客观。由此可知,政府规制在落实时需要有匹配的政府审计才能实现最大化效果,从而深入贯彻规制目标。

      现阶段在政府审计中,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是其重要构成部分,其在发展中,绩效化、制度化、信息化水平在不断提升。但是目前在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中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已长期存在,审计机关应根据这一现状调整自身工作思路及模式。如果单纯使用事后审计则审计效果将大大降低。为此,应当在事后审计的基础上,在项目实施的开始阶段就进行介入,从而达到全过程全方位的实时动态跟踪审计,从而保证审计质量。因此,政府需将财政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范畴中,对审计模式进行优化与创新,采取绩效审计与跟踪审计结合的审计模式,并以此为手段提升我国现代化水平,成为国家及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力。

      二、跟踪审计相关概述

      (一)跟踪审计的含义

      跟踪审计一般指“由审计机关依照国家法律,对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或公共资金运行的全过程分阶段、有重点地进行的持续性、过程性审计”。应该说跟踪审计已经成为一种新型的审计方式,具有典型的中国特色,与审计发展的需求相吻合,在应对审计发展过程中所遭遇的各种问题时,能够提出更有效的解决路径,其归属于过程审计。就广义层面而言,民生工程、资源和环保等各类重大工程项目都应当纳入跟踪审计的范畴。就狭义层面而言,单一指向的对象就是指政府投资项目。作为国家审计机关,针对重大事项应注重过程审计、阶段性审计,从而把审计监督纳入整个政府管理中。

      (二)跟踪审计的特点

      第一,效益性。实施跟踪审计的根本目的是节约建投成本、提高收益,需要对财政资金展开全面有效的监督,把握其使用效能。在对政府投资项目及其资金运行过程进行跟踪审计的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一是会对工程造价造成影响;二是对项目结束后的核对环节的影响;三是见证现场经济的真实性;四是设计变更理由。

      第二,预防性。在实施跟踪审计的过程中,如果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给出相应的整改举措,可以最大程度减少建设投入过程中的管理支出,有效避免潜在风险,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施跟踪审计,具有非常突出的效益性以及预防性优势。之前普遍是以事后审计的方式,在经历了较长时间的实践之后,可以发现,事后审计这种方式具有突出的局限性,既不能解决实际建设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也不能实现有效的审计监督效能。一旦建设完工之后,格局已定,任何补救措施都难以展开,极有可能导致大额的经济亏损。但是预防性审计可以落实于事前及事中,并展开实时监测。提前设置标准值,如果在实际监测的过程中出现了和标准值不符或者偏离标准时的现象,就能即刻奏响警报,提前防范问题,将风险因素扼杀,避免事后审计的不足和弊端。

      第三,动态性。“跟踪”二字实际上就能够直观地揭示其所具有的动态性特点,可以与项目建设同步完成,但是应该更多地强调事前和事中的实施与践行。在跟踪审计过程中,必须保持连续性以及同步性,这一点和事后审计存在本质不同,后者是一种静态的审计方法,具有诸多弊端和不足,但是在实施了跟踪审计之后,由于其所具有的动态性和同步性特点,能及时发现问题,有效避免其持续扩大,使建设目标能够得以顺利完成,这样才能充分展现审计应有的效能。

      第四,专业性。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所涵盖的内容涉及方方面面,例如设计图纸、竣工造价以及现场施工等等,作为专业的跟踪审计人员,需要掌握丰富的专业知识以及技术,这样才能够切实有效地完成审计工作。传统模式下,普遍是以事后审计作为实施工具,所有的资料审核都需要审计人员以及财务人员在项目结束之后完成。但是,跟踪审计却与此存在显著差别,在项目建立之初,审计人员就需要介入其中,不仅要审查项目财务资料,还要掌握专业的审计知识以及审计实务,了解其他方面的知识,如与财务、法律相关的内容,与工程建设相关的知识等等,才能确保达到跟踪审计目标要求。

      三、财政专项资金跟踪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绩效审计的认知不够全面

      对于我国绩效审计,以下两种观点较具有代表性:其一,对于经济效益而言,仅限于资料生产领域,其他任何部门机构都不涉及相关问题。可见,因为没有突破传统观念的禁锢,生成了绩效审计不需要、没必要的观念。但是就现实来看,不管是政府部门,还是其他组织机构,其工作绩效会对国民经济产生不同的影响,甚至影响国家在财政方面的收支水平。作为政府部门以及各种非营利组织,为了实现各自的任务目标必然会耗费相应的人力及物力资源,由此也奠定了需要展开绩效审计的客观基础。其二,在审计工作中,绩效审计在一定程度上会阻碍真实性审计的推进。在我国各种经济违法乱象丛生,必然不可动摇真实性审计的践行。通过理论梳理以及实践可知,在真实性审计的践行过程中,绩效审计并不会对其产生任何影响,因为二者具有统一性。针对经济效益的评价,必须以真实审计为根基,也就是将其中的财务数据及相关信息进行核对。而评价则是绩效审计的基本工作,核对的结果自然会对接下来绩效审计结论形成显著的影响。跟踪审计虽然形式比绩效审计复杂,但其终极目的也与绩效审计一致,因此,对绩效审计的认知不足会导致对跟踪审计的重视不足。综上可知,以财政专项资金为对象,落实跟踪审计的过程中,应当实现对审计机关以及审计人员的认知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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