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内部审计与巡察协同机制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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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延绍,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高校党建、巡视巡察和内部控制。

原文出处:
会计之友

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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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21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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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化审计制度改革,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创新审计理念”,这就要求我们要更新观念,有变革的大格局,要围绕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定位进行审计制度的顶层设计和管理模式改革。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因此需要我们在高校内部审计与巡察工作中创新思维,探索实施二者协同监督机制,以监督合力实现相互的优势互补,以期推进高校内部审计和巡察体制机制改革。

      本文以高校内部审计与巡察协同机制建设为研究重点,探讨高校内部审计与巡察协同的理论基础,构建高校内部审计与巡察协同机制框架,以期对高校内部审计与巡察协同机制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二、高校内部审计与巡察工作的使命与存在的现实问题

      我国高等教育在新时代的目标任务是: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党和国家赋予大学的历史责任,对于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针对高校办学治校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高校也实施了校内审计和巡察等监督,在一定范围内,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如何提升审计和巡察协同监督效果,还需要理论和实践的进一步探索。

      (一)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使命与存在的现实问题

      2018年1月,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第三条指出:“本规定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由此可知,高校内部审计的使命是促进学校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相关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

      高校内部审计实际业务开展过程中,在完善内部控制、改进风险管理和改进治理程序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现实问题。

      一是从高校内部审计所开展的工作内容上看,对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涉及较少,致使内部审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等监督职能难以很好发挥。

      二是当前高校内部审计主要集中在事后监督和经济监督上,主要停留在查错防弊、堵塞漏洞的事后审计阶段,事前防范和事中监督涉及的不多,致使内部审计对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及其效果等监督职能难以很好发挥。

      三是实际工作中还存在审计独立性不够、领导不重视,审计机构和人员设置不健全、审计成果运用单一、审计整改不到位等,有时审计只是走形式或完成工作流程,致使内部审计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监督职能难以很好发挥。

      (二)高校内部巡察工作的使命与存在的现实问题

      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强调:“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夯实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巡察是党内监督的最有效方式,为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更好地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很多高校建立了校内巡察相关制度,成立了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巡察办公室,组建巡察组,对二级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探索开展校内巡察。自高校开展巡察工作以来,起到了“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积极作用。与此同时,结合目前的高校巡察工作实践,可以看到还存在以下现实问题。

      一是巡察的实效性有待提高。高校巡察工作开展时间有限,多数在摸索中前进,相关工作积累也存在局限性。部分高校的巡察工作多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为主,深入调查了解少,所以容易发现一些面上和共性问题,但较难发现深层次、实质性问题,某种程度存在不能有效地由表及里发现线索或其他深层次问题。

      二是工作方法和手段不够灵活创新。高校巡察工作强化对基层单位的政治生态进行分析,容易忽视对经济活动的风险控制;强化解决思想问题,容易忽视对具体业务问题的解剖。在某种程度上缺乏追根求源、防微杜渐的工作韧性。

      三是重巡察、轻整改,整改事项流于形式。部分高校巡察工作认认真真、扎扎实实,但整改工作仅停留在表面,雷声大雨点小。对政治巡查认识不到位、不深刻,片面认为政治巡查侧重务虚,落实整改靠长时间的积淀,表面上“态度诚恳”,实则敷衍了事,甚至仅承诺整改,未真正落实。

      四是长效机制建设不到位。有些巡察发现的问题,可能是长期积累的历史问题,且不仅仅是被巡察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甚至需要从学校体制机制层面整体协调推进。但有的高校巡察整改就事论事,只重视被巡查单位面上问题整改,而不注重学校层面体制机制建设,从而造成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无法从根本上得以有效解决。

      三、高校内部审计与巡察协同机理

      (一)高校内部审计与巡察协同的理论依据

      协同理论(synergetics)亦称“协同学”或“协和学”,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多学科研究基础上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学科,是系统科学的重要分支理论。其创立者是德国斯图加特大学教授、物理学家哈肯(Hermann Haken)。协同理论认为,系统内部各子系统或组分的协同作用决定系统能否发挥协同效应,只有一个管理系统内部,人、组织、环境等各子系统内部以及相互间协调配合,共同围绕目标配合运作,才能产生1+1>2的协同效应。协同是现代管理发展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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