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有企业审计工作,将企业审计作为推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促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的重要举措。“十三五”期间,企业审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十八届、十九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审计署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大力推动企业审计全覆盖,各项工作持续巩固提高、创新发展。 一、开拓创新,在真抓实干上下功夫 (一)企业审计制度化规范化取得新讲展 “十三五”期间,推动出台《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这是审计部门牵头承担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2017年3月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意见》出台后,审计署迅速组织部署全国审计机关贯彻落实,推动各省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意见、方案或措施,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做法。 按照《意见》部署,企业审计科学制订总体规划,深入推动全覆盖工作,已实现对中央企业集团层面的审计全覆盖,并逐步建立健全经常性审计、境外国有资产审计监督、大数据审计、内部审计监督、审计机关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配合等机制,组织制定了《企业审计指南》,持续推动企业审计制度化建设,为依法规范企业审计业务提供支撑。 (二)企业审计监督力量得到整合优化 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做出改革审计管理体制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决定“对派出审计监督力量进行整合优化,构建统一高效审计监督体系”,将国资委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职责和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职责划入审计署。按照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审计监督体系的改革要求,审计署对派出审计监督力量进行整合优化,在统筹考虑行业性和企业总部驻地的基础上,建立8个企业审计局和9个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与总部所在地中央企业的对口联系制度,为开展常态化“经济体检”奠定了基础,在机构设置上实现了对中央企业的审计全覆盖。 各派出审计局、相关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按照审计署授权和统一部署,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对中央企业开展审计监督。从实践情况看,通过将国资委和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有关职责整合融入审计监督,减少了职责交叉分散,避免了重复检查和监督盲区,有力推动了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三)企业审计监督成效全面提升 企业审计以“四个促进”为根本导向,紧紧围绕企业审计职责定位,认真贯彻落实“两统筹”工作要求,构建经济责任审计、政策落实跟踪审计、资产负债损益等专项审计“三位一体”项目格局,推动“点(单户企业)、线(行业和上下游产业)、面(宏观经济运行)”纵深拓展联动,切实提升企业审计效能。 着力促进高质量发展。在经济责任审计、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等项目中,紧扣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结合中央企业特点,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聚焦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中央企业贯彻落实援企稳岗、重点群体就业等就业优先政策,推动重点产业行业产供销有机衔接、内外贸有效贯通,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加强科技资金分配使用、重点科研项目推进等创新驱动发展,推动落实精准扶贫任务,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生产安全、信息系统安全等重大风险。 着力促进深化改革。立足推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围绕企业贯彻落实国企改革“1+N”系列文件、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等决策部署情况,组织开展了影响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的若干专项审计,重点围绕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完善,推动中央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压减管理层级,提升资金运营绩效;围绕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转变,推动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个清单”执行落地及国资委授权放权事项落实,促进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公司作用的发挥;围绕重点改革任务推进,推动“十项改革试点”、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等改革举措落地。 着力促进规范权力运行。“十三五”期间,组织对89户中央企业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聚焦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围绕领导干部重大经济决策职责履行情况,重点关注企业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及效果情况,以及重大经济决策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系统梳理领导干部任期内重大投资、工程建设、重大物资(服务)采购、重大资本运作等重大经济决策事项,揭示因违规决策、决策失误或履职不当等造成损失浪费、资源环境毁损等重大问题,促进领导干部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 着力促进反腐倡廉。深入贯彻十八届、十九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和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有关要求,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关键领域和环节,揭示和反映企业管理人员利用经营或管理国家资源、国有资产的权力,进行“靠企吃企”、关联交易、设租寻租等问题;聚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情况,揭示和反映违规购置楼堂馆所、召开高标准会议及“三公”经费、办公用房超标等问题。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扭住不放,坚持查源头、查原因、查责任、查结果,促进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控机制,扎紧筑牢防腐拒变的制度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