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背景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也是党中央向全国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要求,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特别是要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2019年1月3日,《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主攻深度贫困地区,注重发展长效扶贫产业,确保到2020年,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2019年10月28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2019年12月10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集中兵力打好深度贫困歼灭战,政策、资金重点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严把贫困人口退出关,巩固脱贫成果。从国家审计领域来看,2020年1月2日,全国审计工作会议指出扎实推进审计全覆盖,强化全国审计“一盘棋”,开展脱贫攻坚战相关审计,聚焦脱贫摘帽,推动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要求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消除审计监督盲区,加大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力度,推动财政扶贫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确保惠民政策落地生根,提高扶贫实效。《“十三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强调,以促进深化改革、改善基本民生和维护人民利益为目标,对专项资金、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监督全覆盖。财政扶贫审计是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保障机制,也是新时代国家审计监督全覆盖的重要举措。作为经济社会运行“免疫系统”,国家审计在维护财政经济秩序、保障扶贫政策落实到位、扶贫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已成为财政扶贫监控的重要手段之一。 审计署于2013年12月开始发布财政扶贫审计结果公告,围绕基本情况、审计评价意见、审计发现主要问题、对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等进行披露。旨在了解财政扶贫审计实践现状,选取审计署2013年~2019年财政扶贫审计结果公告为研究样本,统计分析审计结果公告数量特征、发布形式、时间特征、基本内容,从审计发现和审计整改角度分析审计实践存在问题,进而提出财政扶贫审计对策建议,助力精准扶贫战略。 二、财政扶贫审计结果公告发布形式 (一)财政扶贫审计结果公告发布数量 2013年~2019年,审计署累计发布与财政扶贫审计事项有关的审计公告22份(见图1)。 自2015年起,财政扶贫审计结果公告发布数量显著增加,随后趋于相对平稳状态,这也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提出的审计监督全覆盖要求相吻合。
(二)财政扶贫审计结果公告发布类型 作为增强扶贫成效、监督相关单位进行整改的重要渠道,财政扶贫审计有利于促进扶贫政策落地生根,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扶贫项目建设合法合规。根据审计结果公告内容区分,审计署财政扶贫审计结果公告发布类型可以分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审计、财政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财政扶贫政策与资金结合审计三类(见下页表1)。
显而易见,财政扶贫审计已经形成了以财政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为主体,以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审计和财政扶贫政策与资金结合审计为补充。虽然财政扶贫政策跟踪审计公告发布数量相对较多,但审计对象和整改情况披露较为简略,可能影响审计公告信息含量。 (三)财政扶贫审计结果公告时间特征 财政扶贫审计结果公告时间特征见表2所示。 财政扶贫审计结果公告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尤以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审计结果公告为突出,可能影响审计结果公告的信号传递效果。2013年第31号公告《审计署关于19个县2010年至2012年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结果》发布时间与审计结束时间跨度高达7个月,时效性严重滞后。2013年以后,财政扶贫审计结果公告发布时间基本集中在审计结束后2~3个月。由此可见,财政扶贫审计结果公告存在一定的时效滞后性,可能影响审计治理效果和审计的威慑力。 三、财政扶贫审计基本内容 (一)财政扶贫审计结果公告内容 财政扶贫审计结果公告主要包括审计抽查资金总额、乡镇村项目总数、扶贫成效、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审计监管成效、违法违规问题、审计整改等基本内容(见表3)。 财政扶贫审计已经形成以审计对象、审计发现、审计处理整改情况为核心的审计结果公告结构。虽然审计结果公告正文结构基本一致,但是反映审计发现问题与审计处理整改情况的详细程度不同。从内容上来看,“审计发现”是审计公告中的重点内容,对被审计单位在扶贫政策、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建设等方面存在问题进行披露。2016年第28号公告《2016年第二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首次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审计公告内容,审计监督侧重点有所改变。从审计处理整改情况披露上来看,财政扶贫政策跟踪审计结果公告中扶贫审计处理整改情况披露相对薄弱,可能影响财政扶贫审计结果公告的信息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