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香港对中国内地经济贡献评估

作 者:

作者简介:
潘圆圆,供职于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系澳门城市大学经济研究所特约研究员,Email:panyy@cass.org.cn。

原文出处:
国际经济评论

内容提要:

本文分别针对贸易、投资、金融三项服务计算了中国香港作为中国内地中间商的经济贡献。2018年中国香港作为中国内地中间商的经济贡献估值是1261亿~1630亿美元。中国香港对中国内地经济的贡献与中国内地GDP的比值从1998年的2.3%~2.5%下降到2018年的0.9%~1.2%。同期中国香港服务中国内地企业获得的利润占中国香港GDP的比重从14%~15.4%增长到34.8%~44.9%。本文假设了中国香港服务能力下降的不同场景并进行测算。测算结果表明,当中国香港每年的服务能力下降20%,5年后中国香港赚取的中间商利润将是1089亿~1463亿美元。当年度服务能力下降40%,5年后中国香港的中间商佣金将降至735亿~951亿美元。


期刊代号:D424
分类名称:台、港、澳研究
复印期号:2021 年 03 期

关 键 词:

字号:

       2019年以来中国香港的社会形势出现了重大变化,未来的不确定性快速上升。对中国内地而言,梳理中国香港和中国内地的经济联系,评估中国香港作为中间商而产生的经济贡献,衡量中国香港形势变化对中国内地经济可能产生的影响变得非常迫切。

       在谈及中国香港对中国内地的经济贡献时,时常被引用的指标包括:中国香港的转口贸易占中国内地进出口的比重、来源于中国香港的资金占中国内地外商直接投资(FDI)的比重、中国内地对外直接投资中以中国香港为目的地的金额、中国内地企业在中国香港首次公开募股(IPO)的数量以及融资的数量等。笔者认为,这些指标可以描述中国内地与中国香港的经济联系,但学界需要对数据进行更详细的分析,区分货物与资金的来源和去向,以便于理解中国香港在中国内地对外经济联系中扮演的角色,这是本文的第一个目的。

       中国香港为中国内地提供的服务包括转口贸易、投资中转、融资平台等,这些服务的共同点均为中介性质。鉴于中国香港公司主要是中间商,以及各项服务是中介服务的现实情况,我们应当基于中介的本质讨论“贡献”问题。中间商“参与交易的金额”这个指标不能完整描述中间商的贡献。通常来说,中间商获得的佣金是更好的指标。

       举例来说,中国内地企业在中国香港发债数量或中国香港股市市值反映企业的融资需求,但用融资数来衡量中国香港对中国内地的贡献并不准确。我们需要审视中国香港资本市场能否提供足够低的利息率,提供的服务能否减少融资过程中面临的不确定性,以及能否提高交易速度、精简手续,这些方面的便利才是中国香港对中国内地企业的贡献,也是中国内地企业选择在中国香港发债或上市,并愿意让渡部分利润来支付中间商佣金的原因。佣金水平反映了市场均衡的结果:一方面说明了中间商的利润丰厚度,也就是中国内地企业对中国香港服务独有价值的判断;另一方面,佣金水平也描述了市场规模大小,即在给定中国香港企业服务价格的情况下,愿意接受该价格的中国内地企业数量。诚然,中国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具有多方面的优势,可能因此对其提供的服务征收溢价,这同样反映在佣金数量上。本文第二个目的是以佣金数量,或者说中间商利润来衡量中国香港作为中国内地中间商的经济贡献。

       本文关注的中国香港对中国内地的经济贡献,不是经济学意义上的要素投入对产出的贡献,而是中间商为交易完成做出的贡献。

       笔者借鉴了“定价”的思想讨论中间商的贡献,分贸易、投资、金融三方面论述中国香港作为中国内地中间商的经济贡献,并将其加总,评估中国香港总的经济贡献。最后将预测中国香港服务能力下降的不同场景可能产生的影响。

       中国香港与贸易中转

       (一)中国内地与中国香港之间的转口贸易

       1998年以后,中国香港占中国内地出口和进口总值的比重有所下降。中国香港占中国内地出口比重从1998年的21%(387亿美元)下降到2019年的10.8%(2792亿美元),同期中国香港占中国内地进口比重从4.7%(67亿美元)下降到0.4%(91亿美元)。同时,中国内地仍然是中国香港重要的贸易伙伴。过去十年,中国内地占中国香港出口和进口总值比重的平均值分别超过50%和45%。

       中国香港的贸易商连接着中国内地与国际市场。中国香港与中国内地相关的转口贸易分为三类(图1所示)①。本文将进行分类叙述,并在表1中以①②③的方式给出测算结果。

      

       图1 中国香港与中国内地相关的转口贸易

       注:①②③分别表示中国香港和中国内地转口贸易的细分类(中国内地通过中国香港复进口数、中国内地通过中国香港的出口伪报、其他经济体通过中国香港向中国内地的转口数)。

       来源:作者整理。

       第一类情况是,中国内地对中国香港出口,中国香港将部分进口货物再次对中国内地出口。从中国内地的角度来看,属于出口复进口。中国内地的出口复进口中超过90%②通过中国香港完成,属于中国内地的虚假出口。

       借鉴已有的研究方法,这部分的估算以中国内地从中国内地的进口③两次除以1.1④,将到岸价转换成离岸价。同时扣除贸易商在复进口中的加价,取中国香港贸易商平均毛利率20%,这样得到中国内地通过中国香港复进口的数量,列在表1⑤列中。

       第二类情况是,中国内地对中国香港出口,中国香港将部分货物转口到中国内地之外的其他经济体。这部分是中国内地途经中国香港的出口伪报(misinvoicing)。与中国香港有关的出口伪报包括两部分:一是将中国香港作为一个整体,中国内地与中国香港之间的出口伪报;二是将最终目的地进口数据减去中国香港的转口额,再与中国内地的出口数据比较,得到中国内地与最终目的地之间的出口伪报。本文主要关注第一部分出口伪报情况。

       估算出口伪报方法的主要假设是:进口地的数据是真实数据。将进口地的成本加保险费和运费(CIF)货值转换成离岸价(FOB)货值后,再与出口地的出口FOB相比较,后者减去前者的差额便是出口地的出口伪报值⑤。为了计算中国内地与中国香港之间的出口伪报,借鉴已有的研究方法⑥,取最初供应商和贸易商之间的出口伪报,列在表1②列中。计算方法是:(中国内地统计的中国内地对中国香港出口)-(中国香港统计的中国香港从中国内地进口/1.1)。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