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抗战初期国民党对“统一战线”的认知与表述

作 者:
夏静 

作者简介:
夏静,复旦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研究生。上海,200433。

原文出处:
史学月刊

内容提要:

1937年全面抗战爆发后,国民党公开发布《中国共产党宣言》(即《中共中央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蒋介石也发表谈话认可两党团结抗战。随后,中共广泛宣传抗日统一战线,表示统一战线由各党派共同负责和领导。因为与自身党派观念与政策冲突,统一战线遭到国民党人的质疑与否认。国民党公开宣称容纳各党各派,在行动上却又企图合并、融化各党派。从“统一战线”的字面理解,国共对于“统一”的含义又起纷争,共产党要通过“统一战线”统一力量对外,国民党则企图统一全国。国共对“统一战线”及“统一”做出不同诠释,既缘于各自党派立场与政治观念,也有争夺抗战话语权与领导权的考虑。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21 年 04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K265.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83-0214(2021)02-0066-11

       全面抗战时期,国共双方既有军事上的合作与摩擦,也有观念上的冲突与碰撞。既有研究多通过考察国共的“宣传战”来揭示国共的观念冲突,但行文中时常用抽象的概念简单呈现两党的论争过程,或者以共产党一方的话语评价两党论争的事实。实际上,在研究中同时考察双方对同一概念或词汇的不同表述,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各自的观念与意图,才能较好避免论证陷入自成因果、自成其是的境地,进而对国共合作或分歧有更深刻的理解。

       要探讨抗战时期国共两党的话语冲突与观念差异,“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或可作为一个切入点。目前关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研究,集中关注此政策与共产国际的联系,以及中国共产党为推动此政策所做出的种种努力①,夏清则从词汇竞争的角度,探讨了共产党的主张如何从人民阵线、民族战线、联合战线、统一战线等词汇,固定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这一规范表述②。片冈哲谷、沈钜光、范力沛等学者则将统一战线视作中共取得革命胜利的重要政策,使共产党获得了包括广大农民、城市和乡村精英等群体的支持③。范力沛的《敌人与朋友: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统一战线》一书,试图追溯与考察20世纪20至50年代统一战线在理论和实践层面的发展,既有思想文化史层面的阐述,也有政策实践层面的讨论④。总体来看,国民党作为“统一战线”中不可忽视的一股力量,鲜有研究从认知层面探讨国民党对共产党统一战线的看法。

       在中文语境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很多时候是以“统一战线”或者“联合战线”这一简称出现。本文旨在探求抗战爆发后国民党对统一战线的认知与表述,在此基础上分析国民党的言说意图与观念支撑。斯金纳曾言,我们的某一行动要取得成功,必须首先使其合法化,为实现行为的合法化,或者要为自己的行为辩护,行为者的动机必须基于一些已经被社会认可的标准原则,要保证他的行为“能够以他的社会中已成规范词汇的术语——一种能够在叙述他的所作所为的同时将他的所作所为合法化的词汇——来加以自圆其说的证明”⑤。抗战时期,国人有一套价值观念,即“国家至上”“抗战第一”,国共两党都试图占据团结抗战的高地。通过揭示国共两党对同一概念或观念的不同表述,可以看出双方对彼此关系的认知差异及政治观念的差异,以及是如何争夺抗战话语权与领导权的。

       一 团结抗战:《中国共产党宣言》和蒋介石《谈话》的发表

       经国共两党商定之后,1937年9月22日,国民党中央通讯社公开发布《中国共产党宣言》(以下简称《宣言》,其原稿即是共产党于7月15日交付给国民党的《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公开发布的宣言版本经国民党要求,删去了“国共合作”、“民族统一战线”等字眼⑥。共产党在《宣言》中指出:“当此国难极端严重,民族生命存亡绝续之时,我们为着挽救祖国的危亡,在和平统一团结御侮的基础上,已经与中国国民党获得了谅解,而共赴国难了”。共产党向全国宣告:“一、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为中国今日之必需,本党愿为其彻底的实现而奋斗;二、取消一切推翻中国国民党政权的暴动政策及赤化运动,停止以暴力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三、取消现在的苏维埃政府,实行民权政治;四、取消红军名义及番号,改编为国民革命军,受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之统辖。”⑦

       蒋介石在第二天发表讲话指出:“中国共产党人既捐弃成见,确认国家独立与民族利益之重要,吾人惟望其真诚一致,实践其宣言所举之诸点,更望其在御侮救亡统一指挥之下,以贡献能力于国家,与全国同胞一致奋斗,以完成革命之使命。”⑧对此局面,《东方杂志》评论称,国共合作实现后“迁延十年的国共纠纷业已告一段落,而民族解放战争中又多一生力军”⑨。

       从《宣言》和蒋介石的讲话来看,国共双方在团结抗战这一大方向上达成了一致;但结合漫长的谈判过程,可发现二者很难在“合作”的表述上达成一致。在国民党看来,“团结”不等于“合作”,共产党此举是向国民党“输诚”,早在1937年6月13日,国民革命军第五十一师师长向蒋介石报告,就称“共产党名义倡言投诚,实则养精蓄锐”⑩。11月10日,蒋介石在日记中写道“共党提国共合作代独裁口号”,12月9日又称“统一抗战指使,使共党归服,消除矛盾行动”(11)。

       而共产党显然也担心时人将其在《宣言》中承诺的四项内容,解读为共产党向国民党“投降”。1937年2月10日,共产党在致国民党三中全会通电中做出四项保证(在全国范围内停止推翻国民政府的武装暴动方针;苏维埃政府改名为中华民国特区政府,红军改名为国民革命军;在特区政府区域内实施普选的彻底的民主制度;停止没收地主土地之政策)(12)后,随即于4月15日发布告全党同志书,声明不能将四项保证解释为“共产党的投降”,而是为达成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必要步骤,也为使共产党以取得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活动的机会,从而扩大党的政治影响与组织力量,妥协的最后限度是保持自身党组织的独立性与批评自由(13)。在《宣言》发布以后,共产党多次强调自己并非投降国民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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