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231;K2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3-3815(2020)-06-0085-18 作为党内信息的载体,文件的传递与党组织的状态密切相关。中共中央曾将组织文件传递比喻为人体内的血脉流通:“这种工作在组织上的重要,等于人身上的血脉,血脉之流滞,影响于人的生死。”①而纵观中共革命的曲折发展历程,可知该比喻相当贴切。文件传递的得失往往折射出党组织发展的起伏。 尽管学界对中共各类文件内容的解读已经颇为深入,但对文件作为文本在组织中的运作研究仍较为薄弱。在既有的研究中,较早关注中共文件研究的是档案学领域的学者。20世纪八九十年代,费云东、潘和定、余贵华等学者从档案文书工作的角度梳理了中共文书工作的政策、机构、制度的演化进程,将文件问题置于宏观革命演进历程中予以解读,但对文件具体运行的组织机制尚未展开论述。新世纪以来,王奇生、高桥伸夫等历史学者在探析中共组织运作状态的研究中关注到基层党组织的文件传递滞后现象,开始将文件纳入具体的组织运作中予以观察,可惜尚未形成专论。②本文试图在前人研究基础上,以1927年至1931年中共党内文件印发机制为研究对象,通过梳理文件印发形势的转变,剖析文件的翻印与下发环节,展示文件印发过程中技术因素与组织因素的互动关系,从而发掘该阶段中共文件印发机制的内在张力与演化趋势,揭示文件传递对党组织发展的重要影响。之所以以文件印发作为研究对象,缘于该行为是中共自上而下传播党内文件的主要形式,涉及的组织层面较广,便于深入系统地了解文件传递机制的全貌。 一、文件印发的形势 中共文件主要包括决议、通告、通知、宣言、报告、章程等类别。大革命失败后,党内发行的《布尔塞维克》《红旗》等刊物以及各级党组织的内部通讯时常转录部分文件。有时文件会有上级规定的印发范围,而决议、通告、通知、宣言等普发类文件可以在党内广泛印发。 在复杂的革命环境下,中共各级党组织需要传递的信息量大,内容复杂。口头传达往往受到传播者的能力和态度的限制,容易出现信息遗漏与扭曲。而文件传递信息相对更为准确、详细、规范,便于各级党组织理解、沟通与保存。例如1928年10月,满洲临时省委报告中央说:“六次大会全部的决议案,请密寄来。因为我们的通信处近发生问题,在工作上又迫切需要,虽有我们的代表口头报告,但极简而不详,使我们有许多地方都发生无法解释的怀疑。”③1928年11月25日,朱毛红军的报告也指出:“以后兄处对此间的指示,务请参考我们的报告,切不宜单依据巡视员的片面报告。六月巡视员杜修经对省委的报告,观点完全错误……省委即依据此等报告决定行动,所以失败。”④1929年8月,福建省委也向永定县委提出:“此后派交通来(除非负责同志),一定要带书面的报告来。此次,永定县委来信说永定工作由交通口头报告,但一询交通,他对全县情形很不清楚。这样对于工作很有妨害,以后要注意。”⑤因此,文件传递被作为党内主要的信息沟通方式,而文件印发是党内文件传递的主要形式。 自建党伊始,中共就开始了文件印发工作。当时中共组织规模小,活动环境相对宽松,往往通过党外机构团体分担文件的印发工作。例如文件的印刷工作,除了党内自己油印,大多是依托有关系的印刷厂承印。直到1925年6月,上海革命环境趋于紧张,中共中央才开始筹建地下印刷厂。时值国共合作时期,中共在国民政府控制区域内仍能公开印刷文件。随着北伐的推进,这一区域也在不断扩大。中共开始通过将出版印刷机构转入国民政府控制区域以规避文件印刷风险。在武汉,这些机构大多是公开半公开性质。如时任长江印刷厂经理的倪忧天回忆道:“一九二七年,在宁、汉合作时期,长江书店公开的是党的出版机构。这是尽人皆知的。国民党它们也是了解得清清楚楚的。”⑥而长江书店的子公司长江印刷厂即为中共在武汉的印刷厂,也是半公开性质,“是在北伐军占领武汉后建立的,因而工人们在精神上不像在上海那样紧张,工作开展比较顺利”⑦。 同样,中共早期的文件传递也缺乏专职交通,主要依赖邮寄与党员顺道携带。直到1925年1月中共四大,中共中央鉴于各地来往文件增多,才决定在各地地委组织部下设立交通,负责“发送秘密宣传品,组织群众大会及示威运动等”⑧。可见,此时的交通还兼负其他工作,与后来专职传递党内文件的交通有所不同。即便如此,中央在该年4月检查党内交通工作时发现,各地党组织对此也并没有积极执行,“各地对于中央组织部这几次的信,均未曾有过详细的报告,尤其是关于二月八日关于交通办法的信没有切实执行”⑨。直到1927年8月,中共才开始筹建全国地下交通网。从各地往来报告来看,邮寄依然是党内常用的文件传递方式,往往没有注意信件的加密处理。显然,在早期相对宽松的革命环境下,即使组织规模随着北伐迅速扩大,中共仍可以通过邮局、书店、印刷厂进行公开半公开的文件印发工作,对建立地下文件印发体系缺乏紧迫感。 然而,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国民党不断加强“防共”“反共”举措,使中共迅速丧失了在党外印发文件的有利条件。1927年7月,南京戒严司令部通过邮政检查委员会检查“关于共产党及帝国主义者宣传之件”⑩。1929年8月,国民党中央颁布《全国重要都市邮件检查办法》,统一管理重要城市的邮件检查,规定“检验员检查邮件,遇有反动嫌疑者,立即扣送审查员审查之”(11)。1930年4月,国民党颁布《各县市邮电检查办法》,进一步将邮件检查范围扩大至各县市。与此同时,国民党对印刷的控制也在加强。1929年6月,国民党颁布《关于取缔销售共产书籍各书店办法》,规定“各印刷所及印刷工人,如私印共产书籍及宣传品,一经发觉即行予以严厉之处分”(12)。对于中共而言,原来许多可以在党外进行的印发工作不得不转入党内实施,自然加重了党内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