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抗战爆发前后国民政府卫生人员训练工作述略

作 者:

作者简介:
姬凌辉,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历史学系特聘副研究员。邮编 310058

原文出处:
民国档案

内容提要:

全面抗战爆发前,国民政府基于卫生行政事业发展的需要,便已有条不紊地开展卫生人员训练工作。九一八事变后,国民政府逐渐强化了战时卫生人员训练工作。七七事变后,随着沪、宁等地相继失守,战场救护难以跟进,国民政府需要更多的医护人员投入其中。与此同时,战时卫生人员训练工作从卫生署逐渐扩大到军政部、中国红十字会等部门,战时卫生人员联合训练所的设立与发展呈现出“军民结合”的“全面抗战”特点,但实际上成效却稍显不足,部分学员或因成绩低劣而被除籍,或因苦于训练畏难潜逃。另从所长林可胜辞职与出走过程可知,人事纷争亦极大地影响了战时卫生人员训练的进度。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21 年 03 期

字号:

       近年来,学界围绕中国近现代史上的战地救护问题展开了广泛讨论,但不难发现,多半研究均是围绕红十字会及红十字会救护总队①展开。这些研究当然表明红十字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具体到抗日战争时期而言,红十字会的“战地救护史”只是战地医疗救护图景的诸多面相之一,各国援华医疗队亦作出了重要贡献②,而政府和军队主导的医疗救护体系颇为关键。易劳逸曾指出中国部队的医疗主要由军医负责,但十分糟糕。③关于战时军医救护体系的机制与效率问题,学界也有专题讨论。④最新版的《中国抗日战争史》(八卷本)亦对国民党军队的医疗问题加以略述,认为除“缺医少药”之外,国民党军队的伤员救护和后送工作执行得也相当不好。⑤究其根源,培养医生有固定周期和修习科目,非“临时抱佛脚”所能应付。

       需要注意的是,早在全面抗战爆发前,国民政府基于国内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便已着手卫生人员训练,全面抗战爆发后亦有相当努力。目前学界关于抗战时期卫生人员训练研究不多⑥,从这意义上来说,通过考察战时卫生人员训练,或可检讨卫生署将卫生人员纳入战时体制的成效,并可在一定程度上还原战时救护医疗体系是如何构建的。缘于此,本文拟以战时卫生人员训练所为抓手,试考析全面抗战爆发前后国民政府卫生人员训练工作开展概况,以期进一步深化抗战史中的“救护史”研究。

       一、全面抗战爆发前卫生人员训练概况

       自九一八事变以来,中日全面战争的阴影便萦绕不散,局势日亟倒逼国民政府不得不未雨绸缪。随着时局不断恶化,战时卫生人员训练变得日益迫切,逐渐成为卫生署⑦的中心工作之一。

       由国民政府主导的医疗卫生人员训练,肇始于1930年中央医院开办的住院医师训练班。该班旨在训练国内医校毕业医师的临床经验,修业期限定为2年,其后6个月主要学习公共卫生。至1934年共举办过六届:1930年至1933年每年7月开办一届,受训人员各12名;1934年1月开办第五届,受训人员12名;1934年7月开办第六届,受训人员23名。⑧当然也还有卫生训练所开办的医师训练班。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护士大多数由医院各自训练,或称护士学校,或称训练班,其中大部分毕业生在“中华护士会”注册。凡是毕业的学生均经护士会公考及格后方能称为中华护士会毕业护士。1934年,国民政府为统一规划护士教育,由教育部与内政部共同组织成立了护士教育委员会。该会于1934年12月25日举办第一次会议,订定《护士学校课程标准》《护士学校登记规则》《管理护士学校暂行规则》等。此外还规定国内护士学校须在1936年6月1日之前完成登记。而第一所真正意义上的专业护士学校是1932年秋成立的中央护士学校,校址在中央医院内,专为训练普通医院护士及公共卫生护士而设,修业期限为预科半年,本科3年,1935年4月改称为中央高等护士职业学校。此后全国各地护士学校相继而起。

       然而,民国时期医学校、助产学校及护士学校,限于师资和设备匮乏,多数缺乏公共卫生课程的讲授。到了1935年前后,卫生署争取到美国洛克菲勒基金会的拨款,卫生署及卫生实验处于1935年合力开设了各种卫生人员训练班⑨,相继开办的有公共卫生医师训练班、公共卫生护士训练班、卫生稽查训练班、学校卫生讲习班以及其他医事人员训练班,以下举前三班简要说明之。

       公共卫生医师班和公共卫生护士班分别招收正规医学院校和护士学校的毕业生,卫生稽查班招收高中毕业生。训练时间少则半年,多至一年,结业后由卫生署分配工作。工薪均比原来本职工作高一级。训练班开始由公共卫生专家张维、姚克方分任正、副主任,改为训练所后,张维因调任上海市卫生局长,改由姚克方任所长。训练所工作人员,除主任、各班主任和教务、事务人员为专职外,教师均由卫生署、卫生实验处的技术人员担任。

       至1934年,公共卫生医师讲习班共开办3班,每班修业期限为6个月。1933年7月开办第一届,学员16人;1934年1月开办第二届,学员14人;1934年7月开办第三届,学员18人。课程总体上偏重实习,每班实习时间470小时,授课时间164小时,主要开设有医学史、医事建设原理、细菌学、寄生虫学、环境卫生、社会医事及乡村卫生、妇婴卫生、学校卫生、劳工卫生、生命统计、卫生化学、卫生教育、社会问题、医学社会学、兽医、公共卫生行政、海港检疫等课程。公共卫生护士训练班于1934年2月开办第一届,学员23人;1934年9月开办第二届,学员39人。入学资格限于正式护士学校毕业生,训练期限为6个月,授课时间为339小时,实习时间为1012小时,课程主要包括:公共卫生原理、社会卫生看护原理、社会医事问题、心理学原理、家庭经济与营养、公共卫生看护职责讨论与指导、看护问题、研究与讨论、公共卫生看护行政、产科等。⑩

       事实上,在淞沪会战前,卫生署举办公共卫生人员训练班已有4年,医师班已有7届,护士班、卫生稽查班亦有6届,此后又添设妇婴卫生、医师、特别热带病学3个研究班,共计有10种卫生人员训练班。为提高成效,1936年11月,卫生署呈请行政院将已开设和正在开设的训练班和研究班统一改称为公共卫生人员训练所,建成卫生人员训练的指定机关。(11)

       1937年1月,甫经成立的卫生人员训练所开始举办公共卫生护士训练班,招募正式护士学校毕业生以及各医事卫生机关报送或志愿报名的人员,训练期限定为6个月(1937年3月15日—9月15日),课程分为三大类:(1)前5月为普通公共卫生讲习及实习课目,包括公共卫生护士学、妇婴卫生、城市卫生行政、乡村卫生行政、工厂卫生、社会问题、心理学、营养学、家政学、个案研究、公共卫生行政、卫生教育法、环境卫生、生命统计、细菌学及流行病学。(2)最后一个月特别训练医士卫生实习课目,包括学校卫生、乡村卫生、市政卫生、妇婴卫生、工厂卫生。(3)课外训练,包括体育、卫生勤务、自行车驾驶等。(12)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