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改革的重要转折

作 者:

作者简介:
赵树凯(1959- ),男,山东莱西人,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特聘教授(济南 250013)。

原文出处:
泰山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建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俗称包产到户)是中国农村改革的核心内容,围绕包产到户的激烈政策争执持续三年。从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文件规定“不许包产到户”开始,到1982年1月中央1号文件宣布农民可以自主选择结束,其中1980年邓小平“五·三一”讲话和中央75号文件起到重要作用。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21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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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590(2020)06-0005-07

       建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俗称包产到户)是中国农村改革的核心内容。围绕包产到户的激烈政策争执整整持续三年,从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文件规定“不许包产到户”开始,到1982年1月中央1号文件宣布农民可以自主选择结束。

       1980年5月31日邓小平关于包产到户问题的谈话,是包产到户持续争论三年中的重要事件,对包产到户在贫困地区获得政策认可有重要作用。但这次重要谈话并没有终结政策争论,而且后续争论更加复杂激烈。围绕包产到户是否可由农民自主选择,争论又持续了一年半多。在这一年半中,邓小平再未表态。解决政策争端的根本推动力量是农民,是农民锐不可当的自发包产到户造成了既定事实。

       关于包产到户的政策争论最初爆发于1979年春天,不仅发生于高层内部,也见诸于公开媒体。1979年下半年,高层在沉寂,基层在蔓延。随着1980年农村工作计划提上高层议程,包产到户成为更加现实而紧迫的政策问题。

       1980年1月31日下午,在国家农委召开的人民公社经营管理会上,围绕包产到户问题,华国锋发表了否定性意见,强调包产到户不属于政策允许的生产责任制,对于已经搞了的,“要认真总结经验,提高群众觉悟,逐步引导他们组织起来。”随后,华国锋请邓小平讲话,邓小平说:“对于包产到户这样的大问题,事先没有通气,思想毫无准备,不好回答”[1]。

       会议结束当天,即2月2日,副总理兼国家农委主任王任重讲话,代表中央对会议做出总结并部署1980年的农村工作。讲话长达两个小时,涉及当时农业工作全面安排,落脚于加强人民公社经营管理。讲话没有直接批评包产到户,与他此前在农委内部谈话中尖锐指责包产到户的态度有明显不同。但是,讲话基本倾向体现了他与华国锋立场一致的态度。针对邓小平说的让少数地区先富起来,王任重强调:“先富起来,主要是集体富起来,个人依靠集体富。江苏华西大队四百元,主要依靠集体。”①

       关于农业生产责任制,王任重强调:“责任制必须因地制宜,多种形式,不要搞一刀切。不要说不搞的是思想僵化、半僵化,是思想错误;也不要扣帽子,说联系产量责任制、包产到户是复辟倒退。在特殊条件下,允许包产到户,但不要刮风。已经包产到户了的,要采取耐心细致的方法,把集体提高上去。包产到户也可以发展集体副业。江苏华西大队核算,没有搞包产到队,搞定产、包产到人。包产超产要奖励,不要搞全赔全奖。”关于农业经营未来模式,王任重提出:“看来今后的发展方向,是搞专业队,各种专业队,林业牧业,农业工副业等等,搞专业分工。”②最后,王任重重点阐述集体经营体制的优越性,归结为九条,说:“今天要重申农业集体制的优越性:一,可以地尽其力;二,可以物尽其力;三,可以人尽其才;四,能不断增加积累扩大再生产;五,便于抗拒灾害;六,能实行机械化和科学种田;七,能在发展生产基础上建设新农村;八,能逐步建立劳保福利制度;九,能大大提高农民的文化科学水平”。③面对包产到户的激烈争执,在这样的场合如此强调集体经济,其基本立场是清楚的。

       王任重讲话开始,先介绍了一个重要情节:“昨天,我接到胡耀邦同志来信,信里说,希望这次会议讲话的中心,是让农村尽快富裕起来”。“接到胡耀邦同志来信,我就回电话说了,也就是讲这个。”王任重随即申明:“今天讲话的中心内容,是讲加快农业发展,使农村尽可能快地富裕起来”。④显然,与胡耀邦一样,王任重试图努力调和政策立场冲突。

       人民公社经营管理会议之后,1980年3月6日,国家农委印发《全国农村人民公社经营管理会议纪要》。就基本政策精神来说,与1979年3月农委会议纪要相比并无重要改变。文件说:“会议对包产到户问题展开了认真的讨论,一致认为,就全局来说,应当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除某些副业生产的特殊需要和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单家独户外,不要包产到户’”。[2]与1979年3月农委会议纪要比较,“不许包产到户”变成了“不要包产到户”,口气有所缓和。这种表述与1979年9月中共十一届四中全会文件一致。这个会议纪要还指出:“至于极少数集体经济长期办得不好、群众生活很困难,自发包产到户的,应当热情帮助搞好生产,积极引导他们努力保持、并且逐步增加统一经营的内容,不要硬性扭转,与群众对立。更不可搞批评斗争。”[3]显然,此时的文件还在试图扭转包产到户,但方法比较温和。

       1979年3月会议纪要作为中央文件下发,1980年会议纪要作为国家农委文件下发。农委文件下发以后,地方政策选择可以说是各取所需,继续分化。就一般地方来说,还在坚持会议基本精神,就是不许包产到户;在一些勇于突破的地方,仍然在想办法突破,最典型的是安徽。原安徽省农委主任周曰礼回忆:“会议结束我回到安徽,会议大体情况我向万里做了汇报,并向万里请示,这次中央会议纪要、会议精神要不要传达。万里说:算了吧,我们省农业会议刚开过,下面正在执行,你这个会议精神与我们省委的会议精神不一致。所以,这次中央开会的会议精神安徽没有传达。”[4]万里在安徽的做法很耐人寻味。中央出现不同声音,万里深谙内情,所以大胆自主,使地方获得了自主决定政策的政治空间,这恰恰是改革发生的重要条件。

       与安徽勇于突破的做法相反,中央农口机关则在加紧对包产到户的批评围堵。当时,国家农委的政策刊物是《农村工作通讯》。这是1950年毛泽东倡导并题写刊头的杂志,在农村工作领域具有很高权威。在人民公社经营管理会议不久,该刊1980年第二期发表了印存栋的文章《分田单干必须纠正》,认为包产到户实际上就是分田单干,破坏了集体经济,“是方向路线问题”“要坚决与之斗争”。第三期发表杜润生的文章:“关于包产到户的问题,当前有争论。有的赞成,有的反对。我们的意见是,坚持中央《决定》,除某些副业生产的特殊需要和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单家独户外,不要包产到户。包产到户不应作为方向去提倡。”“有人说,既然副业可以包,为什么大田不可以包?道理就是因为,大田是主要作物,主要产量,主要收入,是农村经济的主导部分。把这一部分社会主义经济巩固铸住,才能有条件地利用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如果这部分也滑到个体经济,那就全面成为个体经济了。”杜润生进一步解释:“我们要把希望放在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积极性上来,改变生产条件,实行机械化。如果扩大包产到户,就是背道而驰,搞不好还可能破坏公共财产。人心一散,各奔前程,集体经济没有了,基本建设也不搞了,科学种田也搞不起来了,农村的社会主义阵地就破坏了”。[5]同期《农村工作通讯》还发表了署名刘必坚的文章:“包产到户是对社会主义集体经济丧失信心,否定了统一经营,有什么生产责任制可说呢?由此可见,包产到户既没有坚持公有制,也没有坚持按劳分配,它实质上是退到单干”。[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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