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基建时期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审计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华丽,贺州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原文出处:
财政监督

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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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21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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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基建时期以来,我国政府大力推动数字化经济发展,强调经济发展与数字化信息技术开发运用的紧密结合。并且在资金来源方面,政府力图将政府债务基金、产业引导基金等与PPP模式、大数据、云计算等机制创新相结合,重点发展新型投融资模式。此外,我国政府也将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设定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目标。但是目前新兴产业大多处于发展初期,融资较为困难。为了更好地凸显政府对市场的调控作用以及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引导作用,各级财政部门尝试运用政府投资资金等市场化方式来扶持产业发展,为新兴产业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其中,政府产业引导基金项目指引、推动产业发展的作用突出,吸引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这种基金项目统一由政府出资设立,广泛吸收社会资本如地方政府、金融投资等机构的资金,主要通过股权或债权投资的方式支持创业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同时亦会根据扶持特定行业、区域、阶段目标的要求来引导相关产业的发展和运行。通过运作产业引导基金项目,政府不仅可以发挥引导社会资本融资的作用,还可以发挥金融基金的杠杆放大效应,从而能够有效推动企业和行业的高速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在政府产业引导基金项目中,政府出资部分往往源自财政性专项资金,因而政府产业引导基金项目具有部分财政性专项资金的特点。而针对政府产业引导基金项目的审计工作同样可以看做是一种财政专项资金的审计。在实际工作中,审计机关对于政府产业引导基金项目的审计工作一部分借鉴了财政性专项资金审计的工作,注重绩效审计工作以及不断加强企业、政府部门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最大程度地避免专项资金的虚假申报、以个人名义开户等违法乱纪行为,保障国有资金的有效使用和基金项目的有序开展;另一部分注重对相关宏观政策实施效果的评价分析,尤其是监督基金项目在制定、操作、管理和投资过程中是否合规,以及所引导的产业在基金投资前后的发展状况和经济形势。同样,审计人员开展这类审计工作时不但要涉及对企业的财务活动和内部控制的监督管理,还要对财政部门、地方政府等相关部门的专项资金使用过程进行核实和检查。

      然而,无论是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还是政府产业引导基金项目,二者本身以及相关的审计工作都存在一定的问题。对于财政专项资金项目,项目本身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如专项资金来源渠道多、分配去向不明;项目所需资金巨大,持续时间不定;资金管理账户繁多,存在多开户、乱开户的现象;资金使用过程不透明、不公开等等。并且在审计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过程中,审计机关往往注重财政专项资金的立项、管理、执行等活动,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是否真实、合规且有效。审计人员也大多重视对财政专项资金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强调全面审计和重点监管。而政府产业引导基金项目在上述局限性的基础上还存在种种不足,包括于施行过程中出现投资分散、运行不规范、引导监督机制不完善等等问题。此外,政府产业引导基金项目的审计重点也往往落在基金的实施效果上。审计机关更多强调基金在制定、运作、管理等方面的合规性以及产业在基金引导下的具体发展情况和产生的社会效益。更为重要的是,审计人员被要求更多地采用数字化信息技术来创新审计技术和方法,以满足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审计的高要求、高标准。

      应该说,新基建时期行业引导基金审计的操作程序仍不规范,审计方法相对落后,评价标准也缺失,对其审计的研究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本文着眼于新基建时期政府产业引导基金项目的内涵,并进一步探讨当前产业引导基金审计的困境,进而提出相应有效的审计建议,以加强产业引导基金审计的监督作用。

      二、新基建时期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审计面临的困境

      (一)审计的操作程序不够规范

      在新基建时期,政府产业引导基金项目的运行还不够成熟,相关的审计工作刚刚起步,操作程序也不够规范,严重影响了审计质量。一般而言,审计中操作程序的规范程度受到两个因素的影响,分别为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审计成果的利用率。目前,审计产业引导基金的人员大部分缺乏对该种审计的认识,专项审计经验较为匮乏,而且产出的审计成果转化效率比较低下,影响了操作程序的规范性。

      一方面,审计工作的人员专业度不够,经验不足。由于政府产业引导基金项目工作属于新兴事项,其工作虽然可以借鉴传统的财政专项资金审计的工作,但是如果仅仅使用传统的审计模式无法满足产业引导基金审计的需要。这是因为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与一般的财政专项资金相比更为复杂,不但具有较强的金融专业性和复杂的投入退出机制等特征,而且多数采用与社会资本合作的基金管理方式。这对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审计人员不光要具备财务、审计等方面的知识,还要深入了解政府引导基金的特性以及拥有从事相关审计工作的经验。这就需要审计人员具备更广的知识与能力,特别是从事相关工作的经验。然而,现有的审计人员尚未具备以上因素,执行审计工作时采用的审计程序也不够规范。

      另一方面,审计成果的利用率较低,转化效率不高。在审计成果运用不足的情况较为普遍,较大影响政府产业引导基金项目审计程序的规范使用。在一定程度上,审计结果的分析与应用直接反映了审计监督的价值。在审计工作中,审计人员之间相互的经验交流有利于促进审计成果的转化。然而,当前审计人员之间缺少必要的沟通渠道。虽然审计人员知道自己在其他地方也有类似的经历,想要交流,但往往会因为缺乏联系手段和合适的沟通平台而放弃经验分享,从而无法提高各自的业务水平以及阻碍了审计成果的转化过程。此外,审计工作固有的问题影响了审计成果的可用性。受自身知识结构和专业水平的限制,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能力较差,问题披露不充分,改进建议的可操作性较差从而导致审计成果的运用成效不够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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