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十八大“五位一体”发展战略的提出,十九大强调将“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资源环境保护对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越来越重要。政府资源环境审计作为高层次的综合监督手段,切实发挥着作为国家免疫系统的功能,通过监控、预警、纠偏以及修复,为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发挥着积极作用。我国政府资源环境审计是审计机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为促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实施,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有关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及其相关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实施的审计监督。 1979年《环境保护法(试行)》的出台,从法律层面推动了政府资源环境审计的萌芽。审计署在1998年设立了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司,负责组织开展资源环境审计工作,标志着我国资源环境审计新阶段的开始。此后,伴随着环保政策法规的相继出台、资源环境审计的不断强化、环境保护意识与理念的逐渐升华和生态文明思想的确立,我国政府资源环境审计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不断深化,政府资源环境审计进入发展新时期。新时代的资源环境审计以其独立性、综合性和专业性在推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过程中发挥着监督保障作用。基于此,本文对政府资源环境审计文献进行分析,并对未来政府资源环境审计的研究方向做出展望。 一、政府资源环境审计研究主题的编码分析 为了清晰、直观地反映我国政府资源环境审计研究轨迹,本文采取“编码分析—主题提炼—框架构建”的思路,对政府资源环境审计研究进程加以梳理,旨在挖掘研究主题的核心以及主题间的内在关系。首先,根据摘要、引言识别和定位研究的核心问题,使用概念化的词语对研究内容进行提炼,形成初级编码;其次,对初级编码进行提炼,以发现类属并确定类属间的关系,形成聚焦编码;再次,根据各个聚焦编码之间的有机关联,归纳出主要的研究主题;最后,根据研究主题存在的逻辑联系,概括出现有研究的基本框架。 为保证所选取样本文献的权威性,文献的搜索范围设定为1991~2019年间的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及CSSCI期刊。在中国知网上查询获得以“政府资源环境审计”为主题的文献196篇。经过最初编码,初步得到40个以上的相对零乱分散的研究话题,此时无法形成相对清晰的理论认知。再借助聚焦编码的使用,共识别形成了七大研究主题,分别是理论研究、审计模式与方法研究、评价研究、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国外经验研究、法律制度建设研究、政府责任与作用研究。在文献中占比较高的是理论研究、评价研究以及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分别有85篇、23篇和47篇,具体如表1所示。
理论研究的深度,是衡量一门学科成熟与否的标志;首尾一贯的理论,则是评估实务正确与否的指南。当前的政府资源环境审计研究主要聚焦于我国政府主导背景下的理论与应用问题,国际经验对于促进我国理论与应用研究的开展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由于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本质具有公共性、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问题具有宏观性以及与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相关的市场机制失灵等自然原因,任何单一的经济主体自觉履行资源环境审计中的受托资源环境保护责任是难以实现的。政府资源环境审计是以政府作为资源环境审计的受托方,依托于政府审计机关及相关政府机构,对社会主体实施的与资源环境相关的行为与政府部门进行的与资源环境相关的公众受托责任进行监督,对资源环境问题进行宏观调控,切实达到节约资源、保护资源的目的。 当前的政府资源环境审计理论研究与实务研究呈齐头并进的趋势,它们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一方面,只有在完善的政府资源环境审计理论研究的指导下,应用研究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另一方面,应用研究发展也能够不断推动理论研究的完善。政府资源环境审计理论研究涵盖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规范研究属于主流范式,主要集中在基础性理论研究和特定性理论研究。而应用研究脉络清晰、内容丰富,涉及政府资源环境审计实践开展的前置条件(事前)——法律制度的预防作用,实施阶段(事中)——现有基础上审计模式与方法的选择及相关评价指标的选取和量化、对已开展的政府资源环境审计实践状况分析和政府相关部门或领导对环境责任的承担(事后)。 国际经验引介是开展政府资源环境审计研究早期所必不可少的,贺桂珍和吕永龙等、司林波和刘小青等对美国、荷兰、加拿大、德国等发达国家的政府资源环境审计制度进行了研究,并对我国的生态审计制度和实践提出了建议。一方面,我国资源环境审计起步较国际资源环境审计晚,通过借鉴已开展政府资源环境审计国家的理论与应用研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可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资源环境审计体系。另一方面,我国政府资源环境审计应用仍处于发展阶段,在实践过程中会遇到很多问题,只有分析所开展的审计实践状况,不断完善我国政府资源环境审计模式与方法、法律制度建设与评价建设,形成配套的资源环境审计法律制度网络,政府才能对资源环境审计中遇到的问题准确定位、迅速采取措施并形成有效的问责机制,使环境审计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责必究,推动我国政府资源环境审计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