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时有发生,特别是2020年初的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此次疫情发生后,社会各界纷纷捐款捐物,为疫情防控做出了重大贡献。社会捐赠款物一般由民政部门和红十字会以及在册的各类社会公益性、非营利组织,对自身发起募集或社会各界主动捐赠的财物款项、生活物资、医护设备、定向捐赠物资等进行分配、使用,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也是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审计机关及时开展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文针对当前非营利组织财务状况披露情况,结合数字经济多维度方法创新,对开展突发公共事件中非营利组织救助行为审计试作探讨。 一、突发公共事件中非营利组织救助行为审计特性分析 基于突发公共事件突发性、公共性的特点,在突发公共事件中,非营利组织救助行为的审计工作要求审计机关做到实时监督、及时介入,从理论上看,这样既可以满足捐赠款物信息的及时公开,也可以预防物资的不合理分配,但事实上并没有保证审计监督与评价职能的有效发挥。 突发公共事件中非营利组织救助行为审计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特殊性,所以审计中对其内部会计信息质量要求逐渐提高,信息披露要求也日益加大。我国现行非营利组织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是2005年实施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随着实贱发展,其制度日益僵化。同时,由于对非营利组织的会计信息披露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导致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披露的透明度较低,内部舞弊成本较小,进而违规事件频发,致使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的真实性难以保证,不仅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也给审计人员比对与分析会计信息造成障碍,难以判断披露的信息是否真实完整。 因此,关注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能够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预警;能够揭露损害捐赠者和受益人等利益相关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其从微观到宏观、从个别到一般、从局部到全局、从苗头到趋势进行深层次分析,不仅能够确保捐赠款物专款专用、专物专用、管理使用及时高效,而且有助于提高非营利组织的社会公信力,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 目前,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状态下,审计机关需要对非营利组织救助行为进行跟踪审计,而突发公共事件中非营利组织救助行为审计无法预先设立项目,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当前的审计监督模式,无论是在审计思维、方式方法、数据获取,还是在分析程序、信息披露层面,都受限于传统审计理论体系的影响,导致审计工作很难与救助行为同步开展。非营利组织救助行为审计的法定审计程序、固化模式未能完全契合突发公共事件的突发性、公共性等特点,还存在因过于追求程序的法定流程而降低审计效率等问题,导致审计监督、评价、鉴证职能无法得到有效发挥。所以,在突发公共事件中非营利组织救助行为审计只有对救灾捐赠款物审计思维、运行模式等一系列问题有较大突破,才能更好地体现审计服务于非营利组织救助行为的大环境,进而体现突发公共事件为主、审计为辅的逻辑关系。 因此,开展及时、高效的审计监督,探索有效的审计模式方法,对确保捐赠款物管理有序规范、预防不合理的分配使用、支撑公益舆情信息的公开透明具有重要意义。 二、数字经济模式与突发公共事件中非营利组织救助行为审计的契合 笔者认为,在具体审计方式方法上,既要借鉴常规审计方法,对捐赠款物的接收、登记、发放、使用、管理各环节流程进行实地核查、逐项核实,也要结合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审计事项并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在数字经济模式下,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的应用,能够帮助审计人员更全面地收集非营利组织救助行为的信息数据,发现潜藏的问题,多层次、多角度进行分析,从而降低审计风险。 常规突发公共事件中非营利组织救助行为审计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表现为三个方面:第一,会计信息的真实性难以保障。此类审计顺利进行的基础在于登记的相关财务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不同的突发公共事件在各个物资管理阶段都会存在一些财务信息,但是目前,审计人员对于物资使用情况的了解仅限于相关责任主体所登记的财务信息,却忽略了相关责任主体对财务信息进行操作的可能性,也就不能对会计信息质量做出有效的保证。第二,审计效率难以保障。此类审计只能通过现场审计的方式,对募集或社会各界主动捐赠的财物款项、生活物资、医护设备、定向捐赠物资的分配使用情况逐一进行核实,在时间有限的前提下,易出现效率不高甚至数据失真的可能性。第三,审计效果难以实现。在进行审计方法运用与分析性程序测试时,可能出现由于非营利组织的相关责任主体操作不当导致数据缺失、审计方法运用不当等情况,加大审计风险。 通过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技术,数字经济不仅最大限度地保证了突发公共事件中非营利组织救助行为相关财务数据信息登记的真实性可靠性,还打破了开展入驻式现场审计的空间局限性,有助于非营利组织救助行为审计更契合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 首先,可以降低在获取财务数据信息阶段的审计风险。审计人员可以要求非营利组织的相关责任主体对募集或社会各界捐赠的财物款项、生活物资、医护设备、定向捐赠物资等分批分类编写电子号码,对其进项、分配使用等情况详细记载,使用电子扫描等方式进行云端记录保存,以减少相关责任主体对数据进行操作的可能性,从而有效降低审计风险。 其次,使事中持续审计的特点得以体现。数字经济模式的应用,可以彰显审计由事后向事中转变的特性。信息技术使突发公共事件中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数据信息可以随捐赠款物的分发使用实现即时上传,便于审计人员及时获取相关财务数据,通过汇总、整理、分析并实施相应的审计程序,从而对数据进行更详尽、更专业的处理,揭示存在的问题,较好地解决审计结果与突发公共事件中非营利组织救助行为的时差问题。